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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酒店国庆前被毁约,谁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5-09-05 17:18:47 作者:童方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临近十一国庆长假,很多人都已预订好了旅游行程,不过,有位消费者明明已经通过平台提前两个月预定了青岛一家酒店,可这两天突然接到酒店方打来了电话,说客房已满,无法接待。“订了4晚,交涉后现在只愿意赔付首晚酒店的3倍差价。”消费者罗先生说,目前国庆假期期间的酒店涨价,同等价格已经很难再定酒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还有其他消费者也出现了类似的遭遇。(9月3日《扬子晚报》)

国庆长假前夕,青岛凯悦酒店以“满房”为由取消罗先生提前两月预订的订单,仅赔付首晚房费三倍差价。这一事件并非孤例——社交媒体上,不少消费者吐槽遭遇酒店临时涨价、虚假“满房”等套路。当商家将消费者预订视为“价格博弈”的筹码,不仅践踏契约精神,更暴露了旅游旺季市场秩序的乱象。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岂能沦为资本逐利的牺牲品?

酒店毁约的本质,是借供需失衡之机进行“价格再分配”。提前预订的消费者本应享受确定性服务,却因商家追逐更高利润被“踢出局”。更荒诞的是,酒店以“系统未及时处理订单”搪塞,平台称“酒店反馈价格未更新导致亏损”,双方互相甩锅,将消费者置于维权困境。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契约规定,更折射出部分经营者将短期利益凌驾于商业伦理之上。当失信成本低于收益,企业便倾向于铤而走险,长此以往,整个行业将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在线预订平台本应是消费者权益的“守门人”,却常因利益绑定而失责。一方面,平台对商家“不可取消”订单设置审核不严,甚至默许其利用技术漏洞毁约;另一方面,赔付机制往往流于形式——如罗先生案例中,三倍差价补偿在房价暴涨背景下形同杯水车薪。更深层问题在于,平台与酒店的算法系统存在“黑箱”:订单是否真实“滞留”、价格变动是否合理,消费者无从知晓。这种信息不对称,让平台既能收取佣金,又能在纠纷中“置身事外”,实则助长了商家的投机行为。

现行法规虽明确禁止无故毁约与价格欺诈,但执行仍存痛点:消费者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监管部门对“虚假满房”“临时装修”等借口查证耗时耗力。破解困局,需从两方面发力:其一,强化法律刚性,对恶意毁约实施“惩罚性赔偿”,如按差价全额补偿,甚至纳入信用惩戒;其二,创新监管手段,利用大数据监测酒店房态与价格波动,对异常取消实时预警。同时,可推行“先行赔付”制度,由平台或行业协会设立保障金,确保消费者损失即时弥补,倒逼商家合规经营。

市场波动不可避免,但商业道德不可失守。酒店应通过动态定价透明化、预售规则清晰化,平衡收益与信誉;平台需优化算法,杜绝“订单滞留”漏洞,对违规商家实施永久禁入。消费者亦需提升风险意识,选择信誉度高、条款明确的渠道预订,并保留证据以备维权。更重要的是,全社会应形成共识:旅游经济的长远发展,建立在契约精神与公平交易之上。若消费者始终沦为“价格博弈”的牺牲品,市场的繁荣终将如沙上建塔。

罗先生的遭遇,是千万消费者的缩影。当预订确认书变成一纸空文,当维权之路布满荆棘,我们不得不追问:谁应为消费者的损失买单?唯有让失信者付出代价,让监管者筑牢防线,让市场回归诚信与法治的轨道,消费者才能真正摆脱“博弈牺牲品”的命运,在长假中收获安心与舒心,而非焦虑与愤怒。(童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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