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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工”不应有权益寒冬

2025-09-02 17:44:15 作者:汪昌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旺季全力挣钱、淡季多元发展”是季节工的理想工作状态,但他们当前还面临淡季收入不稳定、保障缺失等难题。专家指出,季节工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用工与完善保障需政府、企业、社会协同推进。(9月1日 《工人日报》)

时下,在季节性的经济脉动中,总有“季节工”忙碌的身影。他们如同经济社会运行的“候鸟”,随着产业周期迁徙,却常常陷入权益保障的“季节性荒芜”。当我们在享受季节经济,带来的便利与繁荣时,更应深思:这些为季节经济注入活力的劳动者,其权益保障岂能随季节更替而“入冬”?

季节工作非“权宜之计”,而是现代经济有机组成部分。从农业生产到旅游服务,从电商大促到节庆消费,“季节工”已成为稳定产业链、应对市场波动的关键力量。然而,现实中许多季节工却面临“同工不同酬”“社保缺位”“培训缺失”等困境。他们的劳动被需要,但他们的权益却被“季节性地忽视”,这种矛盾折射出劳动力市场治理的短板。季节工权益保障,不仅关乎劳动者个体的尊严,更关系到劳动力市场的健康与社会的公平正义。

破解季节工权益保障难题,须从制度层面织密保护网。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难以适应季节工“短期、灵活、多元”的特点,导致许多季节工游离在法律保护之外。当务之急是完善法律法规,打破“全有或全无”的保障思维,探索与季节工特点相匹配的“按比例”权益保障模式。例如,推动社保缴纳与劳动时间挂钩,而非与单一雇主绑定,实现社保账户的“随身而行”;建立季节工专项劳动合约范本,明确薪酬标准、安全保障与争议解决机制。唯有制度设计更具弹性与包容性,才能让权益保障跨越季节的藩篱。

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应超越“短期用工”思维,树立“长期责任”意识。季节工并非“即用即弃”的劳动力资源,而是企业价值创造的重要伙伴。企业应主动将季节工,纳入职工权益保障体系,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与职业防护,确保同工同酬原则落地生根。国内外已有领先企业,推出“季节工返聘计划”、“技能提升项目”等创新实践,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季节工的归属感,也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与人才吸引力。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应有季节之分,对所有劳动者的尊重与保障,才是可持续经营之道。

季节工自身权益意识的觉醒,同样至关重要。许多季节工因就业压力,而不敢主张权利,或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如何维权。这需要政府、工会与社会组织,加强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打通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推动季节工组织化建设,通过集体协商提升议价能力,形成权益保障的合力。

季节更迭是自然规律,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应超越季节变换,成为四季常青的制度常态。当我们期待金秋的丰收与寒冬的温馨时,更应确保那些为我们创造季节价值的劳动者,不再陷入权益的“寒冬”。(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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