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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境”成“险境”,治理必须提速

2025-08-25 15:20:21 作者:孙维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期,多地发生游客到网红“野景点”游玩遇险遇难事件——有的进入未开发开放的荒郊野岭露营遭遇山洪,有的擅闯自然保护区禁入区域遇险。“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野景点”在社交媒体上颇受追捧,有的社交博主甚至诱导游客绕开管制违规进入,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生态环境等问题值得关注。(8月23日《现代快报》)

在社交媒体的滤镜里,“秘境”被打造成“诗与远方”;但在现实中,“秘境”往往转瞬之间化作“险境”。近期多地频发游客在“野景点”遇险遇难的事件,给城市治理与公共安全敲响了警钟。

“野景点”走红,不是因为它们真的安全,恰恰因为它们“不被人知”、“未经开发”。正是这种猎奇与冒险的标签,被平台与博主包装成“独一无二”的吸引力,最终把公众引向了缺乏保障的风险地带。

问题在于,流量制造速度极快,而治理措施往往滞后。等到悲剧发生、救援出动,再去竖起警示牌,往往已经为时过晚。事故不仅仅是个体的不幸,更是公共资源的巨大损耗。救援往往需要消防、应急、医疗多部门投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一边是游客的盲目冒险,一边是全社会“买单”,个体与社会都付出了代价。

更深层的代价在生态。一些“野景点”位于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本就应当严格管控。游客闯入,不但破坏了自然环境,还可能扰乱生态链条。这意味着,“野景点”问题不是单一的安全问题,而是公共安全与生态保护的双重难题。

目前的治理主要依赖警示牌、劝阻和有限的罚款,但这远不足以形成威慑。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罚款最多数千元,这对部分“冒险者”而言成本并不高,甚至还可能被他们视为一次“值得的体验”。

“野景点”走红,治理不能“走慢”,当“快走一步”。可以探索建立有偿救援机制,让违规进入的游客分担部分救援费用;对屡次违规者,可纳入信用惩戒名单,从而增加违法成本。同时,平台和博主也要被纳入责任链条。推荐、引导他人违规进入“野景点”的内容,理应受到平台下架、账号处罚甚至法律追责。

一味堵截,并不能消除公众的探索需求。相比单纯禁止,更重要的是提供替代方案。对具备开发条件的“野景点”,可以在评估安全和生态风险后,逐步纳入正规旅游开发体系,完善设施、规范管理,让公众有更安全的“探险选择”。

流量制造“秘境”的速度,往往快过治理消解险境的速度。野景点的真正危险,不是水急路险,而是低估风险的侥幸心理与治理的“慢走一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秘境”成“险境”,治理必须提速。这不仅是为了保障个体安全,也是对公共资源与生态环境负责。治理提速,需要制度上的硬度,也需要服务上的温度:既要让违规的代价足够高,也要让公众有安全的替代选项。(孙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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