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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维护就业服务市场良性运行

2025-08-21 11:15:20 作者:郭振纲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本报评论员 郭振纲

加强普法宣传,明确监管标准,让职业培训机构明晰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画出法律界线和行为底线;优化执法方式,强化违法惩戒,分析判断和有效应对就业服务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压缩某些人“躲猫猫”“换马甲”的机会和空间。

据8月18日《工人日报》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指出,当前,部分技能培训机构以“零基础高薪兼职”等为噱头,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报名;鼓吹“先学后付”“兼职还贷”等概念,诱导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课程内容良莠不齐,合同内容模糊、退课设置不合理,解除合同被要求承担高额违约金,且维权难度大等,引发大量消费纠纷。

技能培训是劳动者提升就业能力和实现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一些技能培训机构打着“零基础高薪兼职”的噱头,误导、诱导劳动者参加名不副实的所谓“培训”,扰乱了正常的职业培训市场秩序,影响了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

事实上,职业技能培训是就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训练和转业训练服务,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术和就业能力,能够增加劳动者就业机会。近年来,我国就业服务市场发展迅速,从事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的机构持续增多。与此同时,也衍生出一些乱象。比如,有些职介机构打着“保offer”“高薪内推”等幌子,诱骗劳动者参加其组织各种营利性活动;一些没有职业培训资格的机构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培训课程内容跟不上技术进步的步伐;有些技能培训机构以“招转培”“培训贷”等方式,诱导劳动者办理分期贷款;有些职业技能评定机构开办所谓“包过”专项培训班,参与者花钱就可以获得某种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的方针相悖。之前,人社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过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乱象蔓延。但以“零基础高薪兼职”为噱头等培训乱象昭示我们,遏制就业服务市场的不规范行为、不合法行为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建立长久的治理机制。

“培训贷”“零基础高薪兼职”等问题的原因多元、复杂。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因为信息不对称,在急于找工作、找好工作的心态下,容易轻信一些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虚假信息;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一些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不到位,对其虚构、提供名不副实的职业培训内容发现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一些金融机构防范“培训贷”的机制不健全,对于涉及分期付款、贷款合作的培训机构提供的申请没有执行严格的审查程序等。

就业是民生之本,培训是就业之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就业和职业培训权利进行了专门规定,给予有力保护。比如,劳动法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或者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顿;逾期不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责令停止办学。

期待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职业培训乱象进行整治。加强普法宣传,明确监管标准,让职业培训机构明晰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画出法律界线和行为底线;优化执法方式,强化违法惩戒,分析判断和有效应对就业服务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压缩违法者“躲猫猫”“换马甲”的机会和空间;以有效的方式,提示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应选择合法的培训机构等。从而,为劳动者提升技能营造有序的培训环境,切实维护就业服务市场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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