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 正文

合力斩断伸向青少年的电诈黑手

2025-08-07 17:37:39 作者:舒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暑期,中小学生闲暇时间多,出行、出游、在家独处时使用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的概率大,一些不法分子在涉世未深的孩子身上动起了歪心思。租借学生微信号、盗取儿童电话卡、打着“兼职”名义诱导未成年人拨打诈骗电话……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试图利用孩子进行电信诈骗,学生和家长应如何辨别和防范?(8月6日 《人民日报》)

暑期时节,中小学生在享受自由时光的同时,也暴露在电信诈骗的风险之下。近期,从租借微信号获利200元却导致信用惩戒的14岁少年,到被诱导拨打诈骗电话的未成年人,一系列案件暴露出电信诈骗黑手正不断伸向学生群体。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如何构建全方位的防护体系,守护青少年安全,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

诈骗手段迭代升级,精准瞄准学生弱点。诈骗分子深谙青少年心理:他们利用学生对游戏的热爱,以“免费皮肤”“解除防沉迷”为诱饵,诱骗其开启屏幕共享、泄露支付密码;他们借助社交平台,假冒公检法人员制造恐慌,或以“明星福利”“兼职赚钱”编织谎言,利用孩子的单纯与对权威的畏惧实施操控;更有甚者,通过盗取儿童电话卡、租借学生微信号,将未成年人直接卷入诈骗链条。这些手段不仅隐蔽性强,且极具针对性,一旦中招,轻则财产损失,重则影响孩子一生。

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亟待强化,安全教育需入脑入心。青少年作为网络原住民,对虚拟世界的边界认知模糊。学校应构建常态化防诈教育体系,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剖析、知识竞赛等形式,将防诈知识融入日常教学;家长则需履行监护责任,定期查看孩子电子设备,关闭免密支付功能,对异常转账保持高度警觉。更重要的是,学生自身要树立“三不”原则: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不轻信陌生信息、不泄露关键信息,遇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向家长或老师求助。

家庭、学校、社会需协同发力,织密安全防护网。家庭层面,家长应成为孩子的“防诈导师”,通过共读防诈手册、讨论新闻案例等方式,培养孩子的法律思维与风险意识;学校应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邀请法官、民警讲解诈骗套路,将防诈教育纳入安全教育必修课;社会层面,司法机关需加大对涉未成年人诈骗的打击力度,支付平台、通信运营商应强化技术拦截,对异常账号及时预警,企业亦需对兼职招聘信息严格审核,切断诈骗分子的“引流”渠道。唯有多方联动,才能形成“预警—阻断—惩戒”的闭环。

筑牢法治屏障,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法律是守护青少年的最后防线。刑法第266条明确诈骗罪惩处标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网络保护责任,各地法院推出的“青少年防诈手册”与24小时法律咨询热线,为受害者提供了有力支持。与此同时,对出租微信号、电话卡等“帮凶”行为必须严惩,如四川仪陇警方对涉案少年的信用惩戒,正是警示与教育的结合。唯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震慑潜在犯罪。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安全关乎千万家庭的幸福。当电信诈骗黑手悄然逼近,唯有以教育为盾、以法律为剑、以协同为网,才能斩断罪恶链条,让青春在阳光下绽放。守护青少年安全,是一场不容懈怠的战役,需要全社会共同作答。(舒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