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交通执法查获一起危货运输人员无证上岗案
| 2025-12-19 16:34: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志远 |
东南网12月19日讯(通讯员 陈键君)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证件齐全,然而,仍有司机罔顾法纪、铤而走险!日前,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获一起危货运输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这起案件的查获强力打击了危险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的侥幸心理,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今年10月16日,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芗城区圣王大道巡查时,发现一辆悬挂“1类(爆炸品)”危险标志牌的运输车辆形迹可疑。面对执法人员要求出示从业资格证的指令,车上人员支支吾吾,无法提供有效证件。 经核查电子运单及后续调查,真相浮出水面:该车实际驾驶员杨某、押运员闭某均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当天,两人违规承运了30多件烟花爆竹,从浦南驶往天宝,存在极大的公共安全隐患。 经承运公司确认,违法事实确凿。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规定,从事爆炸品等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注明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本案中,当事人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未进一步扩大,执法部门综合裁量后作出了上述处罚。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运输需求激增,这不仅是运输量的增加,更是安全风险的高发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勿心存侥幸。只有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才能在突发险情面前采取正确处置措施,守护自身与公众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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