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使用风险大 电动平衡车岂可沦为危险玩具?
| 2020-07-06 09:38: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一定不会把电动平衡车作为礼物送给女儿。”如今,张先生懊悔不已,“是我害了孩子。”经不住7岁女儿的恳求,消费者张先生今年春节前给女儿网购了一辆销量不错的电动平衡车。不料女儿在小区广场玩耍时,突然从平衡车上摔了下来,造成左臂粉碎性骨折,其伤势相当于从3层楼摔下来。 电动平衡车引发的安全事件并不少见。“由于电动平衡车属性不明确,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管,使用乱象较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记者,可以借鉴以前禁止摩托车和电动车的经验,从源头明确电动平衡车的安全标准,要求厂家把好产品出厂安全关。同时,建立完善的技术法规,发挥社会共治力量,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正确使用电动平衡车提供指引。 电动平衡车受青睐 电动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它们体积小、速度快,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视为代步工具。骑行者中不乏未满10岁的儿童,在夏夜的习习凉风中脚踩平衡车兜风,甚至成为孩子们之间的一种时尚。 “第一次知道平衡车是在十几年前,第一眼看见就觉得骑上很酷很拉风。”今年30岁出头的宋昊是山东济南最早的独轮车玩家之一,2008年,他注意到一则外地巡警使用警用平衡车巡逻的新闻,便开始上网查阅相关的资料,却发现很少有人了解平衡车。直到有一次去朋友公司,他才第一次接触到平衡车。“平衡车分双轮和独轮两种,双轮的不需要掌握平衡,相对简单。”在玩过一段时间双轮平衡车后,他开始挑战独轮车。 “控制它的感觉很爽。”宋昊说,很多人刚学时都会有个上瘾的过程,会渴望尝试更多的技术,“使用者身体前倾加速、后倾减速、直立停止,转向也靠身体轻微的倾斜来控制。一旦熟练了,上半身可以完全解放出来,只需要腿部的动作就可以行驶。在平坦的路面上,甚至一些小坑小坎,也可以顺利通过。”他说,一旦上了车会有一种脚踩“风火轮”的感觉,“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很快,宋昊花4000多元购买了自己的第一辆平衡车。像所有玩家一样,他也特别享受骑着平衡车在马路上穿梭的感觉。但宋昊笑言自己也有很窘的时候,比如上坡上不去,或者下坡时翻出去,“虽然平衡车玩家在路上风驰电掣,看上去挺潇洒,但在初学时基本都摔过,尤其是在追求速度时,肯定有过被甩飞的经历”。 家长误认为是玩具 记者近日到北京市通州区北关、朝阳区来广营等地的多个小区采访发现,许多家长将电动平衡车误认为是儿童玩具,且并未意识到其危险性,只有个别家长以孩子还小为由拒绝为其购买。 “当然是玩具,因为好多孩子都在玩。”家住通州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孩子是6岁多开始接触电动平衡车的,没花太长时间就学会了骑行,但还是摔了几次。好在有护膝、头盔等防护用具,孩子并没有受伤。 另一位家长认为,电动平衡车就像旱冰鞋一样,已经成为孩子的标配,“小一点的孩子玩旱冰鞋,大一点的孩子都在玩电动平衡车”。 记者从一些网购平台上的用户评价中就能发现,不少家长买平衡车是给孩子当玩具玩。当被问到是否觉得危险时,一名正在辅道上骑行的14岁男孩告诉记者说:“多好玩啊,有什么危险?”与他随行的家长宋女士也表示:“电动平衡车和旱冰鞋差不多,周围不少孩子都在玩。” 远超儿童玩具限速 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附近,记者同样看到有人在马路上骑行电动平衡车,虽然多是成年人,但晚高峰的路上车水马龙,让人看着不免有些心惊肉跳。位于山东济南历山路附近的一家平衡车销售实体店,记者看到,十几款电动平衡车摆放在店内显眼位置。据店员介绍,根据款式不同,车的价格从1000多元到4000多元不等,使用者没有年龄限制,不论大人小孩只要敢上就能玩。而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佩戴护具时,店员则表示她接触到的绝大部分顾客都不买护具。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以儿童电动平衡车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找到5800多个相关产品,价格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电动平衡车的销售页面多以青少年为人物主角,甚至直接将产品描述为“智能儿童”平衡车。当被问到安全性时,卖家几乎都表示没什么危险,孩子很容易就掌握了,还有的直接称可作为少年儿童的日常玩具。 记者点击其中几款销量较高的产品,产品介绍多有“3分钟上手”“蓝牙音响”“云台相机”等卖点,标注的时速和爬坡角度,有的配有“城市交通拥堵、平衡车灵活代步”等营销噱头,疑似暗指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平衡车虽然可以代步,但并没有按照玩具安全标准设计生产,也没有被列入国家玩具安全认证,所以不属于儿童玩具产品。”陈音江告诉记者,如果平衡车速度过快,消费者尤其是儿童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导致摔伤。 “按照《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要求,速度时限为20km/h,最高时速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远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化国宇指出,国标《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对电动童车的速度限制为“最大速度不得超过8km/h”,以此来看,电动平衡车并不是按照玩具标准设计的。 同时,这类产品没有扶手、上身不固定、需要靠重心的细微变化来调节,平衡车的停止、前进和转弯都是靠着身体的前后左右倾斜来控制,“这就要求骑行者具有较高的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遇到紧急情况时,年龄较小的孩子很难及时处置”。 对此,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缺乏相应的规范,导致消费者将这类产品误以为是儿童玩具,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 风险警示严重不足 4月16日,安徽省合肥市发生一起出租车与骑着电动平衡车的8岁男孩相撞事故,送到医院后,男孩已无生命体征。“男孩被撞飞了几米远,后来又遭到碾轧。”据出租车后方的轿车驾驶员称,出租车行驶至丁字路口时,男孩沿斑马线骑着平衡车进入辅道,随后发生相撞。 “主要是因为车速太快和没有刹车。”陈音江解释说,电动平衡车没有刹车系统,仅靠人体重心来控制刹车,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很难马上刹车,对骑行者自己和其他路人都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 化国宇说,消费者对于电动平衡车本身的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景不当,比如不能在街道、马路上使用平衡车等。 “按照法律规定,电动平衡车不能上路行驶。”陈音江说,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一般被认为属于滑行工具。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其使用范围仅仅是在封闭的专业场所和室内场地,“其上路行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易诱发交通事故,而且发生事故后得不到法律法规保护”。 道路交通安全专家坦言,电动平衡车没有驾驶资质要求、没有方向盘和手动刹车、行驶时速高噪声小、刹车距离普遍过大等,消费者在道路上使用,不仅增加了自身安全风险,也给其他驾驶员和行人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作为交通工具,目前并不被交管部门认可。 记者注意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多地已经明确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其中,北京市规定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并处200元罚款。在上海,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属滑行工具不得上路行驶,只能在封闭小区或不对外公开场所使用;在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罚款50元;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罚款20元。 陈音江坦言,尽管不少地方已经明确禁止平衡车上路,但现实中往往以劝阻和批评教育为主,主要还是依靠自我约束。所以总体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行人在城市道路上快速骑行电动平衡车的现象并不少见。 另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是,事故发生时,很多骑行人没有佩戴任何护具。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官网披露,2020年5月某晚,该医院综合外科朱医生在值班期间接待4位骑行电动平衡车导致摔伤来急诊的儿童,年龄最小的只有4岁,最大的也才10岁,没有一个儿童佩戴防护用具。 化国宇说:“一个重要原因是,电动平衡车无论是被当作儿童玩具,还是交通工具,在销售时商家都过于强调其娱乐性、便利性,而对于其存在的风险缺少提示。” 这一点,从中消协接到的投诉举报中也可以得到印证:很多消费者反映在购买电动平衡车时,经营者一直宣称该产品容易操作、是安全的,甚至有一些产品在广告中展示的骑行人员也没有佩戴任何安全护具。 产品安全标准亟待完善 随着电动平衡车的热销,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投诉和消息报道时有发生,但其风险尚未引起消费者的普遍关注,特别是未引起广大未成年人家长的足够关注。 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强化对电动平衡车市场监督,中消协近期发布消费警示: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确,不当使用风险大,有些严重的意外事故可能会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和生活。因此,出于安全健康考虑,不建议家长为年龄较小的孩子购买和使用。 中消协认为,电动平衡车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机动车道骑行,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或封闭场所使用。使用时应尽量选取路面平整、没有其他车辆以及行人较少的场所,保证骑行者和他人的安全。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骑行电动平衡车时,应注意控制速度并与其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论是“新手”还是“熟手”,均应匀速慢行,切不可盲目追求“飞一般的感觉”。 同时,安全防护也不容忽视。消费者在每次使用电动平衡车过程中,都应佩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以降低摔倒造成的伤害。此外,家长还应当承担监护人责任,做好看护和监督工作,对未成年人的错误驾驶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应加强对电动平衡车设计、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和引导。”中消协呼吁,进一步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完善有关电动平衡车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尤其是要严控电动平衡车的最高设计车速、超速保护、低电量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等与消费者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指标。 如何进一步规范电动平衡车?陈音江建议,借鉴以前禁止摩托车和禁止电动车的经验,首先从源头明确电动平衡车的安全标准,要求厂家把好产品出厂安全关;其次是监管部门从终端加强监管,对违法上路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此外,还要发挥社会共治力量,如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共同营造安全守法的交通环境。 化国宇同样认为,明确电动平衡车的法律属性,或对其进行分类设计,根据不同的用途进一步修改技术指标的国家标准,“属于玩具的,应当按照玩具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性能进行设计。而作为专业滑行工具的,则需要明确其使用的专业条件和场景,禁止在一般道路上行驶”。 化国宇建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应当适时跟进,作出相应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加强管理,严格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行使,明确对此类行为的处罚标准。 电动平衡车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宜疏不宜堵,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交通领域的广泛应用,不排除在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后,其在交通代步、载人方面发挥功能的前景。化国宇强调:“但目前,正如自动驾驶汽车一样,仍应当谨慎使用、严格管理,避免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合法制日报、山东商报、鲁网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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