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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驾校”非法收百余学员培训费 福州运输处介入处理

2016-07-05 09:47: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5日讯 近日,网友“kardel”在东南网《直通屏山》上留言反映自己通过福建吉诺中介报名培训驾照被骗学费。留言称,一百多位学员在一家名为福建吉诺中介的机构报名参加驾照培训,并支付了将近6000元费用。但是福建吉诺长达半年都没有执行任何培训,学员要求退款均无果,只能求助有关部门帮忙处理。

栏目组记者将网友反映的情况转给了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运输处立即安排专人调查后将回复反馈给了栏目组。回复称,经查,福建吉诺由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企业单位,现法人代表为潘光明。同时,潘光明也是福州市吉诺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福建吉诺不具备机动车驾驶培训资质,不属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范畴,潘光明以福建吉诺名义及通过其他中介机构私下非法招生,以诱导等手段欺骗学员到南平考试,后因其资金偿还出现问题,引发学员退款风波。而潘光明仅占福州吉诺驾校5%的股权,95%的股权由其他3人为主的股东持有。去年7月份以来,该驾校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此3人全面接管,福州吉诺驾校公章也由其经营团队保管。据调查,该驾校经营主体未参与福建吉诺非法招生行为。

运输处表示,虽然此次事件纯属福建吉诺非法招收学员所致,但福州吉诺驾校未将股权变更情况及时报备,未对潘某私下招生的侵权行为进行澄清制止,客观上误导了学员,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经过与福州吉诺驾校实际控股人多次协调,福州吉诺驾校经营团队将愿意继续培训的学员,转入福州吉诺驾校正规渠道进行培训,并与之签订培训协议,驾校将腾出部分名额分批次进行培训,仓山道管所会对其培训落实情况予以监管。同时,学员可继续保留对福建吉诺的追诉权。对于不愿继续培训,要求退款的学员,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福建吉诺进行追诉。

记者经了解发现大部分学员都表示他们当时是冲着“吉诺”这个招牌去的,并没有留意到名称上的差异,栏目组还是要呼吁大家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多留心正规程序和机构资质等,碰见不确定的问题可以找有关部门了解后再做决定。

【网友留言】

我们在总院对面的吉诺驾校报名,实则为福建吉诺中介,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合同诈骗,我们一百多位学员要求退款,均无果,长者达半年之久。报警,警察不管,投诉至运管所,运管所不管。投诉至工商,亦无果。每名学员的学费在5000到6000不等。合同是吉诺驾校,可刷卡收费的存根却是百邦驾校,我们可以理解为经济诈骗了。【详细

【回复单位: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关于网友反映培训被骗问题的回复

直通屏山栏目组:

经查,福建吉诺系由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企业单位,其业务主管单位为省人社厅,现法人代表为潘光明。同时,潘光明也是福州市吉诺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吉诺驾校”)法人代表。福建吉诺不具备机动车驾驶培训资质,不属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范畴,潘光明以福建吉诺名义及通过其他中介机构私下非法招生,以诱导等手段欺骗学员到南平考试,后因其资金偿还出现问题,引发学员退款风波。

福州吉诺驾校具有机动车驾驶培训资质,现有教学车辆96台,训练场地在仓山区洪湾路江滨村飞凤山。据了解,潘光明仅占该驾校5%的股权,95%的股权由其他3人为主的股东持有。去年7月份以来,该驾校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此3人全面接管,福州吉诺驾校公章也由其经营团队保管。据调查,该驾校经营主体未参与福建吉诺非法招生行为。

为保障学员的权益,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我处多次与福州吉诺驾校实际控股人协商,要求其帮助消化福建吉诺私下招收的学员,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此次风波,纯属福建吉诺非法招收学员所致,但福州吉诺驾校未将股权变更情况及时报备,未对潘某私下招生的侵权行为进行澄清制止,客观上误导了学员,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同时,学员也应对到无培训资质的机构报名学车的过失承担一定责任。

经协调,福州吉诺驾校经营团队将愿意继续培训的学员,转入福州吉诺驾校正规渠道进行培训,并与之签订培训协议,驾校将腾出部分名额分批次进行培训,仓山道管所对其培训落实情况予以监管。

学员可继续保留对福建吉诺的追诉权。对于不愿继续培训,要求退款的学员,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福建吉诺进行追诉。仓山道管所将对后续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协调相关问题。

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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