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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啦!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速戳!

2021-12-29 15:03:15 作者: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姗菲   我来说两句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及要求,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并公示“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323家。

你知道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及公示是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企业自愿原则,经过通告报名、初选审核、征求意见、专家组审核、初选公示、局长办公会审议及正式公告的工作程序,按照相应标准对企业在一定年度内已产生的信用记录进行归集、甄别、审核并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我省各级“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开展近30年,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已20多年,对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着良好的社会效应,多年来受到企业欢迎、社会认可和政府肯定。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审核标准越来越严,社会认可面越来越广,已成为广大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金字招牌,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

本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及公示工作是我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的首次开展。在往届的工作基础上,一是首次引入专家组审核机制。由专家组依据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从合同信用管理状况、合同行为状况、合同履约状况、企业和品牌状况、社会信誉状况五个方面进行审核评分并形成初选公示企业名单。采用专家组审核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增强“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此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尚属于首家,受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领导的认可。二是扩大征求意见单位的范围。被确认及公示企业征求了省高院、省工信厅(省清欠办)、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金融监管局、省药监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14个单位的意见,新增征求3家单位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公信力。

希望被确认及公示企业再接再厉,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以“守合同重信用”名义对企业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和广告,不断提高企业信用建设水平,在推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特别提醒

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被公示企业的行政指导和动态监管,发现被公示企业在公示年度内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示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经核实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予以撤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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