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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2019-09-16 11:06:09  来源:福建省自贸办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2015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印发《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放宽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准入条件,将门槛从“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由超过1亿美元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允许跨国公司以企业内部的财务公司为载体,通过境内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对境内外汇资金进行集中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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