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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加强爆破作业单位风险管控防范遏制安全风险

2018-10-18 10:41:43 王才秀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爆破作业单位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实施以来,龙岩市严格落实《管理规定》要求,以危险化学品“一体化”安全监管平台为依托,对爆破作业单位实施风险评估、分级预警,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安全监管。做到民爆物品“不丢失、不被盗、不打响、不炸响”。

目前,已有9家爆破作业单位被列为三级风险管控单位,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蓝色预警管理。根据《管理规定》对蓝色预警的爆破作业单位,强化安全监管,要求县级公安机关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对象少于8个的,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辖区公安派出所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对象少于5个的,要求每半月检查不少于1次),市级层面按照《关于推广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抽查次数、数量的双倍标准,落实“双随机”抽查。同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有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爆破作业现场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后续,龙岩将继续完善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平台,加强源头治理、狠抓隐患治理,切实防范爆破作业单位安全风险。(王才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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