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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点上深化 面上拓展

2018-07-31 11:40: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案例介绍:

2012年以来,石狮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心目标,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改善发展环境、顺应群众期待、提升城市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从健全工作机制、凝聚社会力量、深化文明建设等多方面入手,多措并举促进创城工作常态化,多方联动推进全民共创共建,真正实现经济与社会同发展、城市文明与市民素质共提升。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务求创城实效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列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写入每年的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动员部署大会,针对重点、难点召开常委会、专项工作会部署协调推进创城工作。成立石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由临时机构调整为常设机构。二是深化创城理念。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入石狮城市发展战略,制定出台三年工作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及各类专项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强统筹整合,优化体制机制,补齐设施短板,推进全民共创共建,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创城突出矛盾和问题,把落实文明创建指标转化常态工作目标,把问题短板化解在平时、化解在基层,实现从政府主导的迎检式创建转变为全民参与的常态化创建。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完善“一把手”负总责、职能组运行、包街包社区、常态督查、媒体曝光、奖惩问责、经费保障等七项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常态长效。例如,包街包社区方面,将全市25个社区进行分解,每个社区由一名市领导、若干市直部门挂钩,包干解决创建难题;常态监督方面,坚持创城办每日实地督查,文明办每周骑行检查,市民巡访团每月督导巡检,考评组每季度专项督查,人大、政协每半年专项视察;媒体曝光方面,在主流媒体开设“点滴文明·点亮石狮”“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定期发布文明创建“红黑榜”;项目保障方面,设立创城专项资金每年300万元,专项补助社区志愿服务和未成工作经费每年100万元,并将各级各部门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且逐年增加。

二、激活社会力量,激发全民创城

一是注重政府引导。在创城过程中注重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做到“引导不包办、统揽不包揽”,充分发挥好社团组织、民营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全民创城的自觉,引导社会组织以不同形式参与创建。二是深化参与程度。如由青商会开展的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准点开宴”、策划的“文明出行·利家宜业”连续六年出资奖励交通无违章车主,“阳光太太”志愿者协会14年来坚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辐射带动“阳光公仆”“阳光伙伴”“阳光少年”等系列品牌活动。由退休老人组成的“夕阳红”公共文明引导服务队,六年多来风雨无阻的坚持维护文明交通劝导,引导石狮广大市民树立文明新风,促进城市卫生,规范城市交通,塑造城市形象。三是汇聚公益力量。充分发挥“小政府、大社会”优势,依托青商会、慈善总会、“阳光太太”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持续开展“圆梦工程” “慈爱工程”“金秋助学”“阳光工程”等公益活动,乐善好施蔚然成风。比如,市慈善总会成立15年来就累计募集1.3亿元救助困难群众3万人次。

三、狠抓文明涵养,争创文明先锋

一是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征集梳理市民身边68种不文明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价值引领、书香狮城、文明出行、垃圾不落地、莫炫嫁妆、厚养薄葬、光盘行动、美在旅途、小城大爱、诚信无价”十大“文明新风”行动,此举得到省委领导的肯定批示,活动经验被《中办专报件》刊发推广。特别是厚养薄葬方面,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镇级红白喜事操办标准,改革超期火化预约审批制度,自2015年推行文明办丧以来,全市近5000例丧事办丧时间均控制在5天内,节约资金超2亿元,捐资公益近亿元。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提炼群众反映强烈、关系密切的薄弱环节,开展“消防设施、农贸市场、物业小区、小型餐馆、牛皮癣和线缆乱拉、占道经营、停车难、交通违法、出租车、公益广告”十个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挂帅督办,制定出台“10+1”细案,切实推进整治工作落细落实。三是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乡风民风美、人居环境美、文化生活美”的总要求,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工程”,着力培育淳朴敦厚、向善向上的文明乡风,着力建设清新宜居、留住乡韵乡愁的美丽乡村,着力发展富有乡土气息、充满活力的农村文化,将农村农民的正能量凝聚到宜居宜业滨海城市建设上来。

案例创新:

转换思路、转变模式、转化成果,“转动”的轴心就是“保持创建常态实效”。改变的是工作方法,不变的是“让生活因创城而更加美好”的初心。因为不忘初心,所以行实致远。这是石狮市常态化创城机制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其他情况说明:

2017年11月17日,石狮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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