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岩市安监局坚持效果导向,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严开展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各项工作,有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夯实基础,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安监系统干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使用培训班、安监总局10期视频执法培训、安全监管干部网络学院集中轮训,规范安监干部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二是制定标准,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该局认真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明确执法程序规定、执法行为规范等各项执法标准。制定了安全生产权力与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明确了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工作的权责分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制度,充实了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梳理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设立“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按不低于年度执法任务的30%进行抽查。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执法保障监督。健全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检查各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制度》、《案件管辖制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重大或复杂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准则和《龙岩市安监系统“十不准”》等各项规定。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各环节的监督,行政处罚严格履行“立案-调查-呈批-告知-申辩-决定-执行-归档”的工作程序,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安监局制定出台的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处罚。完善执法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裁量标准、执法进度、执法结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四是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结果运用。该局认真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要求,依法查处打击到位。活动开展以来,共发现隐患17108条、已整治17061条、整治率99.7%。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127起,取缔关闭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35家,停产整顿34家,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2家,责令限期整改5800家,罚款859.09万元,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30家。(龙岩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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