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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2016-03-23 16:58:52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福州3月23日电(记者王成、郑良)十几年如一日,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群众是最亲的人,法官的根在群众”,这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最常说的一句话。

初任审判员时,黄志丽审理过一起土地纠纷案,从当时来看,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她很快依法作出了判决。但后来黄志丽在回访时却得知,原被告双方是堂叔伯关系,土地争议里还夹杂着亲情纠葛,案件判决后双方就断绝了来往,被告90多岁的老人感叹“一个小小猪圈,毁了三代人的亲情”。

再度谈及此案,黄志丽说这是她法官生涯里最大的遗憾:“如果能到案件现场去实地调研,就能了解到矛盾的真相,以调解结案而不是判决书,一家人就可能和好如初。”

随着审判经验的积累,黄志丽并没有落入经验主义的窠臼,处理案件时反而更仔细地进行实地调查、多方走访,在法庭之外做足功夫。

一个施工队因桩基款争议起诉建筑公司,在施工中,原告桩基比合同约定多打了200多根,价值92万元,被告不承认。桩基是隐蔽工程,施工队没有证据,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黄志丽四处奔走,在设计院满屋子的档案中找到了桩基施工图,在项目部堆积如山的资料中找到了桩基施工监理记录,在工厂仓库厚厚的台账中找到了桩基发货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建筑公司无可辩驳,接受了判决。

像桩基款案这样的大体量调查对黄志丽来说是家常便饭,为了查清案情,黄志丽每年都要走访近千名群众,足迹遍布芗城区的社区、农村。

黄志丽对此颇感自豪,她说:“法官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

在社会转型变革期,民商事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2012年6月,福建省首个以法官个人命名的工作室——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芗城东园社区成立,审判法庭前移到了社区,群众亲切地称之为“家门口的小法庭”。

小小工作室,成为了结矛盾纠纷的大熔炉、普法明德的大课堂。财产分割、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社区群众拿不准主意的大事小情、消弭不了的大仇小怨,都可以到工作室里“诊断”、“开药方”。黄志丽下基层的时间越来越多,法官工作室的“门槛”越磨越低。

一位阿婆走进工作室投诉,老伴生前留给她3.5万元买墓地的钱,被儿子私吞了。黄志丽立即与阿婆的儿子联系调解,其间,阿婆只要看到黄志丽来了,就会披麻戴孝到工作室里诉苦诉怨,黄志丽每一次都不厌其烦地给予安抚。经过前后8次调解,阿婆的儿子终于把3.5万元还给阿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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