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政府办原科员承诺帮承揽工程 诈骗180万元
2014-10-16 17:28: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原漳州一政府办科员扬言: 可帮忙承揽工程 诈骗180万元 东南网10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 原漳州市政府办秘书科一科员,对外谎称可帮忙承揽拆迁项目,诈骗180万元。最终,拆迁工程没拿到,受骗公司向警方报案。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原漳州市政府办秘书科科员蔡长溪犯诈骗罪、行贿罪。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芗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另外,同案的原漳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副书记杨国水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原漳州市房地产公司副经理蔡杰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08年年初,蔡长溪找到厦门宏安源公司负责人郭某,谎称其可以帮忙承揽漳州市原龙机厂片区的拆迁工程。后郭某联系梁某,让梁某投资该拆迁项目。 蔡长溪明知漳州市房地产公司不具有拆迁资质,但为了骗取郭、梁二人的好处费,他找到时任漳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副书记的杨国水,要求其利用其职便说服时任漳州市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的蔡杰松伪造一份厂房拆除协议书。 |
相关阅读:
- [ 10-15]明溪县:完善制度推进诚信计生星级服务
- [ 10-14]申请"诚信示范企业"截止下月17日 可享政策优惠大礼包
- [ 10-13]金龙街道:群众自治凸显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
- [ 10-13]泉州公交车日收假币277.6元 仅为一元钱丢诚信值吗?
- [ 10-13]顶新遭抵制:食品企业诚信是逼出来的
- [ 10-10]福建试点信用服务平台 个人"诚信档案"触"网"可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