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张穹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6.5万多条。
刚从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上卸任的张穹告诉记者,多数意见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符合《宪法》和《物权法》的基本精神,在征收的原则、适用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方式和标准、禁止野蛮搬迁等方面,都有具体的制度和措施,基本上可行,多数意见是赞成的。
张穹同时披露,从国务院法制办征求的社会公众意见来看,《征求意见稿》还有五个重大的难点问题、六大关系需要研究论证。
一是公共利益的界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征收房屋。但什么是公共利益?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公共利益如果规定得太笼统,在实践当中不便执行;如果规定的范围太狭窄,又不适合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
二是征收程序问题。现在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程序,努力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对危旧房改造的程序还要再作准确规定。因为危旧房改造,如果强调所有人都同意,就会出现因个别人不同意而导致危旧房改造不了,就可能影响多数人生活条件的改善。多数住在危旧房里的人迫切需要改变生活条件,但也不排除极个别人借机漫天要价。
“所以,我们现在的制度设计是强调绝大多数人赞成,对于个别人不赞成的,就规定了行政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的程序,对这个规定,大家有不同意见,也要进一步论证。既要改善危旧房居民的生活条件,也要防止侵犯个别人的物权利益,这个关系要处理好。”张穹说。
第三是关于补偿的问题。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是什么?如何保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立,保证评估结果公正,这些还需要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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