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近日,省文旅厅组织开展2024年度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安排相关设区市共54家市县区院团专项资金,鼓励各相关项目单位提高艺术创作和演出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重点对有剧(节)目年内入选国家级舞台艺术创作项目或参加展演的、对参加最近一届福建艺术节等省级重要专业剧(节)目赛事的以及对获得最近一届福建艺术节优秀剧(节)目奖等省级重要专业赛事一等奖(或相当)奖项的文艺院团给予补助,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正向激励的导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