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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家庭教育 福州成立“茉莉姐姐”家教指导家事辅调中心
2022-07-11 17:11:28  作者:彭莉芳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薛莞馨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妇女联合会6日联合揭牌成立福州市“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及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将通过参与涉未成年人疑难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观察、辅导、调解、矛盾化解、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引导家长强化监护意识,树立科学文明育子观念。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福州市“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及家事辅导调解中心,通过聘请家事调解员、家事观察员、心理疏导员等第三方专业人员,根据人民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此外,该中心还将参与重大疑难家事案件或者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观察、调解、矛盾化解等工作,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福州中院少年庭庭长张秀梅发现,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多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种种问题。张秀梅表示,中心的成立是审判工作的延伸,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对案件中有关未成年人成长问题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让孩子在父母的关爱下更健康地成长。

揭牌仪式上,福州中院、市妇联联合签署发布了《关于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案件类型、指导程序、指导内容、指导形式、隐私保护、保障机制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有序推进全市法院、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提出了指导意见,为全市法院、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信息共享、联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

揭牌仪式结束后,福州市“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福州中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为争夺抚养权的案件当事人进行了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也上升为“国事”。当前,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福州市县两级妇联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合作联动,已在全市范围内设立8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不断建立健全司法领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早在2021年,福州市妇联联合市中院、仓山区人民法院在仓山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盖山法庭)实施了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试点项目,该试点项目系福州市“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及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前身。实施一年来,该项目为469对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和心理疏导服务,成功促使160多对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取得了宝贵经验,社会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