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建妇联新闻 > 国际 > 正文
法国25岁以下女性避孕全免费
2021-09-15 12:22:12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卓志沐

■ 原野/编译

法国卫生部长韦朗近日宣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法国将为25岁以下女性提供免费避孕措施。目前,法国已对18岁以下未成年女孩实施免费避孕计划。

为何将免费避孕扩大到25岁以下?

卫生部部长韦朗当天在France2电视节目上表示:“将为25岁以下女性报销激素避孕以及所有与避孕相关的问诊费用。”

韦朗解释说,25岁是“在经济、社会、收入层面上开始真正自主”的年龄,同时,按法国社保规定,年满25岁的子女不再被允许依附父母的补充医疗保险。

韦朗称,扩大免费避孕计划将让政府开支增加2100万欧元。

哪些避孕措施免费?

100%报销的避孕措施:第一代和第二代短效避孕药;皮下埋植避孕;节育环(宫内节育器);避孕膜(阴道隔膜)。

以下避孕方式不在全额报销范围内:第三代和第四代短效避孕药;女用避孕套;阴道避孕环;避孕贴;杀精剂;输卵管结扎。

法国避孕花费有多贵?

法国各类避孕花费大致如下:第一代/第二代短效避孕药:1.5欧/月;第三代/第四代短效避孕药:30多欧/月;皮下埋植、节育环:100多欧;阴道避孕环:15欧/月;避孕膜(需每次更换):60多欧/月。

法国《快报》报道,根据法国公共卫生局2016年的数据,服用短效避孕药的女性的比例近年来在不断下降,原因主要有两个:

1.更多人选择比短效避孕药更有效的避孕措施(如节育环);2.使用(男用)避孕套。

法国公共卫生局在报告中指出,自2013年起,更多20~24岁年轻女性群体(生活最不稳定)和25~29岁女性更多转而使用避孕套。

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6年间,20至24岁年轻女性群体中使用避孕套的比例翻番。不过,在法国,医保只在有医生、助产士开具处方的前提下,为两款男用避孕套报销。

免费避孕是否有效?

2013年起,法国对15岁至18岁少女提供免费避孕。法国卫生部的数据显示,这一措施让人工流产比例从2012年的9.5‰降到了2018年的6‰。

2020年,法国政府将免费避孕计划扩大至15岁以下幼女,理由是“每年有近1000名12至14岁的幼女怀孕,其中770例以人工流产告终”。

法国卫生管理局在2013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数据显示,最近10年间,20至24岁年轻女性服用短效避孕药的比例在不断下降,且没有选择其他避孕方式,出现这一现象的“部分原因或是该年龄群体不断恶化的经济状况”。

避孕:女性沉重的思想负担

《费加罗女士》网站发文指出,虽然25岁以下女性将可享受免费避孕,但免费的仅限女用避孕措施,而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避孕常常被认为是女人的事,女性不仅要承担各种避孕措施可能带来的不良反应,还要背着沉重的思想负担。

23岁的女大学生露易丝就经历过这样的“避孕焦虑”。在一次无保护性行为后,露易丝焦虑得无法入睡,而男伴则躺在她身边鼾声大作。

第二天一大早,露易丝就赶去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发生无保护性行为本身就让我有一种负罪感,而紧急避孕药加剧了这一感觉,让人变得易怒和脆弱,而此时男生的冷漠只会让人更心寒。”

实际上,路易斯所经历的远不是个例。

法国公共卫生局的报告显示,71.9%的法国女性采取避孕措施,其中71.8%使用医学避孕手段(短效避孕药、节育环、皮下埋植、避孕贴、阴道避孕环、注射和输卵管结扎等)。

25岁的女记者Fanny表示,自己在做皮下埋植前,曾尝试过避孕药和避孕贴,但她常常忘记吃药,又对避孕贴过敏。最让她失望的是,从没有任何男伴关心过她如何避孕,也没有人想到和为她支付一半避孕费用(避孕药和避孕贴均非全额报销)。

对此,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Inserm)研究员、社会学者Nathalie Bajos解释说,异性恋情侣中,避孕通常被认为是女性的责任,尤其在法国这样一个以“避孕药为主要避孕模式”的国家。

性学者、情侣问题心理医生Claire Alquier指出,避孕对女性来说意味着生理、情绪、物质和经济上的负担:去看妇科医生、换药、因吃药增重等等。“男性极少讨论这一话题,也想象不到避孕如此复杂。异性恋中的女性就应该自己做好避孕工作的想法根深蒂固。”

法国女性生育自主权改革历程

1920年:禁止宣传避孕。

刚刚经历过一战的法国急需“振兴人口”。1920年7月31日,国会投票通过鼓励生育法律,该法禁止“教唆流产”和“宣传避孕”,因此,避孕用品的广告和销售均被禁止。

1960年:短效避孕药问世。

上世纪60年代,口服避孕药最早在美国问世,之后登陆澳大利亚、德国和英国,但在法国仍因1920年生育法而遭禁止。

1967年:议会投票通过避孕药合法化。

1960年5月18日,戴高乐派国会议员Lucien Neuwirth提出一项提案,让避孕自由化、避孕药合法化。这是首个由右派议员提出的让避孕合法化法案。1967年12月19日,该法案在国民议会获得投票通过。该法允许,在有处方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前提下,在有限的时间内,提供避孕措施。未成年人避孕需父母中一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1974年:口服避孕药医保报销、18-21岁女性避孕无需父母同意。

由Lucien Neuwirth和时任卫生部长西蒙娜·韦伊(Simone Veil)提出的1974年12月4日法律规定:口服避孕药由医保报销,且计划生育中心可向未成年人(1974年7月起改为年满18岁周岁)免费、匿名提供避孕药。18至21岁年轻女性避孕不再需要父母同意。

1975年:人工流产合法化。

1975年1月17日法律将有条件的人工流产(IVG)在全法合法化。1982年,医保对人工流产费用给与报销。

1999年:药店销售紧急避孕药。

1999年起,紧急避孕药在所有药店有售,无需医生处方。2002年起,药店可向未成年人免费、匿名提供紧急避孕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