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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遗弃成“黑户” 邻家养育11年获监护权
www.fjsen.com 2019-02-13 11:16:53  丁秀伟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丁秀伟

■ 朱丽叶

“我想成为妹妹的监护人,以后由我来照顾妹妹。”面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赵大姐诚恳地说。赵大姐口中的“妹妹”名叫小琴,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那么赵大姐为什么要抚养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还主动申请成为她的监护人呢?

2003年,刘某未婚生下女儿小琴。小琴4个月大的时候,刘某将她送到邻居赵家,每月支付生活费,偶尔探望。2007年后,刘某逐渐与赵家断了联系,小琴成了赵家一个没有血缘的女儿,赵大姐的母亲也成了小琴的“妈妈”。2012年5月,赵母因病去世,赵大姐承担起抚养小琴的责任,亦姐亦母,悉心抚养她至今。至于刘某,十余年间从未回来探视过小琴,也未联系赵家支付抚养费。

按照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因为刘某多年来下落不明,小琴的监护权问题便一直悬而未决,十余年来,赵大姐只能算是“临时照料人”。加上刘某当年非婚生下小琴,也未给小琴办理过户籍登记,导致其十几年来一直是“黑户”。

2018年7月24日,赵大姐和小琴来到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申请撤销生母刘某的监护人资格,希望赵大姐可以变成小琴的监护人,让未成年的小琴从此摆脱十几年的“黑户”身份。

“如果小琴需要一个称职的监护人,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来保护她,维护她的权益,那么我愿意担任她的监护人。”赵大姐说。检察官问“是否愿意继续跟姐姐一起生活”,小琴毫不犹豫地点头表示愿意。

了解了赵大姐和小琴的诉求,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区民政部门、小琴住所地居委会了解情况,并于2018年7月26日向公安机关移送小琴生母刘某涉嫌遗弃罪的线索,公安机关随即立案。同年8月23日,刘某被抓获到案,如实供述了她遗弃小琴的事实。嘉定区检察院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将年幼的小琴遗弃在邻居家中,对小琴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其行为构成遗弃罪。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刘某自2007年离开小琴后,一直居无定所,无固定职业,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抚养小琴。小琴的外祖父母明确表示放弃抚养权。鉴于小琴近亲属中没有能成为合适监护人的人选,嘉定检察院检察官告知小琴及赵大姐,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当地居委会同意由赵大姐作为小琴监护人。

为有力支持变更监护人之诉,检察官专门委托上海市嘉园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对小琴的基本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意愿等各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同时,检察官联系区法援中心落实对赵大姐和小琴法律援助,安排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女律师为她们提供法律帮助,协助她们向法院提交变更监护人的申请。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决定依法支持起诉。

2018年12月27日,嘉定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近日,法院判决撤销刘某的小琴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赵大姐为小琴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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