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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新时代社会治理“她力量”
www.fjsen.com 2018-03-06 19:34:24  石鑫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基于京沪广深四大城市的调查与分析

编者按

社会组织是女性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载体。2017年,全国妇联一项关于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的研究,首度展示了她们的工作、生活、思想和社会参与等状况。调研发现,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是一个年富力强、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且具有较高性别平等意识的群体。但其在职业发展、家庭工作平衡、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需要政府部门和妇联组织增加对她们的关注,创造条件,让她们发展得更快更好。

■ 石鑫

社会组织是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也是女性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载体。近年来,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女性的加入。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0.2万个,吸纳女性就业人员254.6万人。具体来看,女性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比例最高,达到38.6%,其次是基金会,占29%,在社会团体占比为23.4%。2017年,全国妇联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开展的一项调查对250余名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进行了研究,首度展示了她们的工作、生活、思想和社会参与等状况。

社会组织对女性具有特殊吸引力

在京沪广深四个大城市中,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以中青年为主,73.8%的女性处于21岁~40岁之间。她们受教育程度较高,55.7%的人受过大学本科教育,还有近20%的人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从婚姻家庭状况来看,一半以上的女性已婚,其中 76.9%的人有1名子女。从经济收入来看,她们的收入处于中等水平,78.2%的人年收入低于10万元,20%处于10~30万之间。这显示出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是一个富有朝气、有一定社会经验和阅历,且知识水平较高的群体。

75.8%的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对自己的工作生活状况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从工作方面来看:她们满意程度最高的是工作稳定性,53.4%的人对此表示满意;满意度最低的是收入状况,仅有12%的人表示满意;最担忧的一项是职业前途,46.8%的人担心其职业前途。从生活方面看:她们满意程度最高的是家庭关系,49.7%的人对此表示满意;满意度最低的是住房情况,仅有18.3%的人表示满意;最担忧的是工作家庭难以兼顾,32.6%的人有此担忧。由此可以看出,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的工作稳定性较好,但经济收入不高,而且职业发展前景有限;她们的家庭关系较为和谐,但是工作和家庭难以平衡仍是困扰她们的主要因素之一。

女性进入社会组织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从价值理念上,认同公益价值观,希望通过参与公益事业,实现自我价值;二是从生活实际出发,为了更好地平衡家庭和工作。一些受访者原本从事的是竞争激烈、工作强度大的行业。当她们步入婚姻特别是生育阶段后,感到家务负担加重,难以兼顾工作和生活,考虑到社会组织的工作方式较有弹性,又认同组织的价值理念,便选择进入了社会组织。

这些发现提示了对社会组织从业者分性别研究的重要性,大部分研究认为,社会组织工作呈现出较大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而这次调查结果则显示,尽管社会组织收入不高,但其工作稳定性却是让女性从业者最为满意的特点。这表明,社会组织从业者呈现出的流动性可能更多体现在男性身上。由于在传统的家庭性别分工中,男性要承担更多的经济责任,而女性承担的家庭照料责任更重,因而,社会组织相对较低的收入更容易导致男性离职。当然,这一假设还需要验证。

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的思想及社会参与情况

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思想呈现出积极、乐观、进取的特征,她们大多相信个人奋斗,注重精神追求,维护社会公德。调查显示,92.7%的人很少依赖他人,主要靠自己;79.1%的人遇到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会主动制止;87.9%的人对中国社会发展有信心。

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具有鲜明的性别平等意识,认可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就业、参政和家庭生活等权利。调查中,99%的人赞同“夫妻双方都应该做家务”,96.9%的人认为“妻子和丈夫的发展同样重要”; 91.7%的人认为“男女应该同工同酬”;86.6%的人赞同“用人单位不愿录用女性属于性别歧视”;86.5%的人认为“在领导岗位上男女比例应大致相等”。她们反思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模式,希望女性通过参与社会劳动和社会生活提高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并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下一代创造一个更平等、文明的社会。

在维权意识上,她们比较信任法律和政府的力量,倾向于选择正规、理性的途径维权,72.8%的人表示权益受侵害时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58.6%的人会向政府相关部门求助。

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对公共活动的参与度较高,尤其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和教育文化等公益事业。72.8%的人经常参加与个人兴趣爱好有关的活动,57.3%的人经常参加职业、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50.8%的人经常参加公益慈善活动。这显示出,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是一个社会责任感强、参与积极性高、组织行动力强的群体。但是,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和平台仍有较大局限。调查发现,在表达对所关心的社会问题的看法时,她们的主要途径是互联网(74.1%),其公共参与平台和利益表达渠道还有待拓宽。当被问到是否愿意通过网络参与,担任志愿者、妇女代表或兼职人员参加妇联工作或活动时,83.3%~91.7%的被调查者表示愿意,显示出她们对公共参与平台的迫切需求。

促进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发展的建议

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在职业发展、家庭-工作平衡、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需要政府部门和妇联组织增加对她们的关注,了解她们的需求,创造条件,让她们发展得更快更好。

首先,要完善扶植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制度。在税收、人事管理、人才交流、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出台和完善鼓励性政策,并推动落实,扩大社会组织从业者的职业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组织女性人才发展。同时,妇联组织应发挥好枢纽作用,推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女性同社会组织共同成长。

其次,要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女性从业者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公共参与平台。政府相关部门和妇联组织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调查研究,将社会组织从业女性纳入工作视野,一方面,要拓宽她们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化渠道,加强体制外与体制内的沟通联系,做到下情上达,提升她们的组织归属感和安全感;另一方面,要扩展社会组织女性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以便充分发挥她们的职业优势,服务社会,提升自己。

最后,要倡导家庭友好型的工作制度和文化。平衡好工作和家庭,不是妇女或男性单方面提高自身能力的事,需要整个社会改变认知,尊重人类再生产劳动和家庭照料工作的重要性,在就业制度、工作场所和工作文化中,考虑家庭和妇女发展的需求,实现工作者职业和家庭的和谐共进。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善工作制度和文化,包括完善与全面两孩政策配套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提供普惠、可及的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探索家庭友好型的工作制度创新等,为女性发展创造支持性的工作环境。

(作者单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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