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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明行为需“成人之美”
www.fjsen.com 2017-08-09 14:50:18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 杨朝清

作为全国首个省级促进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8月7日《贵阳晚报》)

一个与现代文明接轨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公共秩序大致分为法律秩序、市场秩序与社区秩序;要实现有效治理,既需要依靠“法”,也需要依靠“礼”。公民的文明素养,不仅体现在对法律规则的遵守,更意味着对道德规范的恪守。文明行为的塑造既需要个人的道德自觉,也离不开外部的引导与约束。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说到底就是深层次的行为规则,是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需要认同与遵循的价值系统与规范系统。人们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以及怎样为人处世,都按照这个行为规则进行,并体现了对周围事物、人际关系的看法、理解、情感和信仰。

提升文明素养,需要处理好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关系。以“不乱扔垃圾”为例,这样做不仅有助于保护公共环境,也有助于资源回收与再利用;这虽然契合价值理性,但却不符合贪图方便、省事的工具理性。实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有机结合,既需要提升民众对“不乱扔垃圾”的价值认同,也需要降低民众遵守社会规范的成本,让垃圾回收、垃圾分类更加便利甚至能够得到一定的回报与激励。有的地方推出的“垃圾兑换超市”,就大大促进了文明行为的出现。

提升文明素养,需要处理好个人和他人、群体与社会的关系。伴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当今世界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懂得关心他人、体谅他人、帮助他人的“成人之美”,融入了共同体意识,让陌生人社会更加温暖友善。

提升文明素养,需要重塑耻感文化。不文明行为会形成“破窗效应”,造成失范行为的感染。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为例,由于仪式、宴席具有公开性与象征性,往往会成为社会表现与社会竞争的舞台;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地大摆宴席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加重了人情往来的负担。通过乡规民约来重塑人情往来的共识性规范,让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得到更多的肯定与认同,移风易俗才能真正成为现实。

文明行为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点滴的细节推动也有助于文明风尚的形成。文明行为促进既需要公众的参与,也离不开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多元合作共治。当崇尚文明、追求文明成为一种文化基因,文明观念的水位自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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