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明联[2007]6号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道德模范人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
日前,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
国妇联决定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2007年9月20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7月27日,四家主办单位联合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我省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履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二、奖项设立
本次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在各地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其余入围人选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评选标准
全国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凡从2001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在福建省学习生活工作的中国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可参评“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
四、组织领导
成立福建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为主办单位,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省直党工委、省综治办、省计生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广电集团、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社科联、省老龄委、省记协、省红十字会为成员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创建处。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代表(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我省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文明委领导审定上报。各设区市成立由文明办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创建处(科)。
五、评选程序
1、全面启动。7月31日,召开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道德模范人选协调部署会议,全面部署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8月1日,下发《关于评选推荐全国道德模范人选的通知》,并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等主要报纸和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东南新闻网、文明风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推荐时间,各设区市主要媒体在8月3日前公布,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
2、群众推荐。各级文明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群众可以向设区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全国和省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全国和省活动组委会以及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电子邮箱:wmbxtz@yahoo.com.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邮编:100806。全国总工会电子邮箱:niyanfang@acftu.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邮编:100865。共青团中央电子邮箱:85212199@163.com,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全国妇联电子邮箱:fulianjyc@yahoo.com.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邮编:100730。省文明办电子邮箱:wmf@fjsen.com,地址:福州市华林路屏山大院省委文明办创建处,邮编:350003。省总工会电子邮箱:fjghxj@sina.com,地址:福州市琴亭路33号省总工会宣教部,邮编:350003。团省委电子邮箱:fjtsw@126.com,地址: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团省委宣传部。邮编:350001。省妇联电子邮箱:fjflxub@163.com,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63号省妇联宣传部,邮编:350003)。群众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0日,向省活动组委会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10日。设区市组委会的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自行向本地公布。各地群众直接向全国和省活动组委会以及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推荐的人选,由省活动组委会和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设区市组委会筛选。各设区市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5名。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参加文明行业创建的省直主管部门可以向省文明办直接推荐1名本行业、本系统基层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系省文明委成员单位的,不重复推荐),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省文明办汇总后将这些推荐人选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的设区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由各设区市活动组委会考核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上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组织审核。各设区市组委会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辖区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进行逐一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并初步确定推荐人选。
4、社会公示。各设区市活动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初步确定的推荐人选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然后在设区市级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最终人选。
5、推荐上报。公示后确定的最终人选报经各设区市文明委审定后,按类别分别填报“全国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每人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附一寸免冠彩照3张,加盖设区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单位公章,于2007年8月22日前上报省活动组委会。
六、审核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8月24日前,省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组织评选委员会评审确定我省推荐上报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8月25日在《福建日报》和东南新闻网、文明风网站公示我省拟推荐上报的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接受监督。公示后确定的人选经省文明委领导审定后,于2007年8月28日正式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
七、组织我省公众投票
8月30日至9月3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中国文明网等主要网站上刊登,面向全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采取填写报纸选票和网上投票两种方式接受公众投票。公众投票截止日期为9月12日,在此期间,省和各设区市组委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组织发动全省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单位和大中专院校、驻闽部队积极参加投票,特别是要组织好对我省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的投票工作。
八、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省公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和思想,在社会上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行风尚。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附:“全国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福建省文明办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妇联
2007年8月1日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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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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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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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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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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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主要事迹材料在300字以内。
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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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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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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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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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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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主要事迹材料在300字以内。
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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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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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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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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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主要事迹材料在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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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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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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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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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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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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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主要事迹材料在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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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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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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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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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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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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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主要事迹材料在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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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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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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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福建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成名单
主 任:唐国忠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朱
清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 员:陈 朱 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文明办副主任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省纪检委
直党工委
省综治委办
省计生委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广电集团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组委会办公室组成名单
主
任:张 萍 省委文明办副主任
副主任:
成 员:叶向平 省委文明办创建处处长
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省委宣传部宣传处
省委宣传部新闻处
责编:赵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