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永安精神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仅表现于日新月异的城市面貌,多姿多彩的城市文化,发达繁荣的商业贸易,殷实富足的家庭生活,更多地体现在这个城市市民的精神风貌上,这风貌以一些不经
意的细节展现出一种深层次的温馨、和谐、文明、憧憬。
永安市燕东街道忠义社区含笑新村7号楼3单元的12户居民睦邻友好、共建和谐邻里关系的故事,由三明日报记者魏喆铭和永安报记者吴继良采写成《家家两道菜,年年两欢聚》,发表在2001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上,编辑配发点评《祥和之美》。时任省人大主任袁启彤阅报后批示:"这条消息,反映了永安工作生机勃勃,很有朝气,一个地方有朝气就有希望。"永安,就是在这样充满希望的精神风貌中一步步成长,从一个八闽深处山高路远的封闭小县城脱变成一个农民卖菜也讲普通话、蕴"文化"于日常生活中、外地人走到哪里都行得通,包容、温馨、面貌全新的"中国魅力城市"。
永安市1994年确定市标群燕腾飞(1987年10月市标峻工)、市树香樟常绿、市花含笑常开,贴切地体现了20世纪90年代初形成的"团结、进取、求实、奉献"的永安"飞燕"精神;为提高全市人民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水平,1995年在全市各行各业普遍开展了"树飞燕精神、立含笑形象",使"团结、进取、求实、奉献"的永安精神更形象化、具体化,有效地改变了行业之风,促进了社会风气的转化。同年制定并组织实施《永安市民文明公约》,颁布《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准》,塑造永安人民在社会风尚、公共秩序、生活服务、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向上、谦逊、热情、开放、文明的"含笑"形象。
20年后,永安市委宣传部和市委文明办牵头,在全市范围组织重新提炼永安精神活动,自2005年9月26日起先后3次召开永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询意见,明确提炼意义、提出基本要求、倾诉永安情结。使重新提炼的永安精神"和谐永安,追求卓越"反映城市发展,体现人民追求,具有永安特色、永安风格、永安特定内涵,体现科学性和人文性,凝聚人心,鼓舞斗志。
文明城市创建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原为两年一届。第八届开始,改为三年一届,第1年为调研年,第2年为初评年,第3年为总评年,全省统一组织考评排名,分数达标的由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分"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市"和"文明城市"两档,为地方两个文明建设最高荣誉。
永安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起步于加强城市管理、治理"脏乱差",经过多年努力,永安的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的改观,广大市民初步形成了"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文明新风尚。
1990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以"聚精会神抓党建的大气候已经形成;共建文明区域活动蓬勃发展;永安精神在'共学'活动中得到弘扬;'两德'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群众性的文体、科普、教育活动在巩固中不断发展;文明乡镇、文明路带建设达到新水平;'三优'一条街创建活动更加深入扎实;城市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十个方面通过三明市年度总评。1991年5月永安市在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初评中获优等城市;自1993年,连续6年在全省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中名列县级市总分第1名:1997年获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一级达标城市;1998年在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中以总分917分的佳绩第六次荣获县级市总分第一名,1999年获福建省第七届(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一级达标城市;2000-2002年因市政府主要领导受处分问题被取消省文明城市申报资格;2006年12月获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解决的都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问题,所以深得人心,所以百姓参与,所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被《中国精神》作者邢纪军誉为"中国这条巨龙抬头和腾飞的机缘和条件"。
三明是中国经济改革推进最早的城市,是呼唤中国市场经济最早的呐喊,早于其他城市10年;也是中国最早创建文明城市的城市。1984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三明市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推广三明市建设"政治安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新型文明城市经验。这个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南国小城,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就像原子裂变那样,完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飞跃,成为城市走向文明的先行者。
作为三明辖区的永安县(1984年12月撤县建市),精神文明建设与三明同步,象一叶方舟,乘着"五讲四美三热爱"的东风,摇摇晃晃但目标坚定地向前迈进。1984年起开展"五四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创设27个共建片区,推出"十联十建"独创做法,创建活动从未间断。1995年推出城市管理"六改六归位"做法,达到了垃圾归袋、停车归点、广告归栏、行人归边、经商归店、摊位归片的效果。1996年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三个近一点"工作思路,以兴办精神文明建设10件实事为突破口,努力做到实化、深化、细化,实现"精神文明办实事,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永安市早期精神文明建设进程大体分为五个阶段:1980-1982年,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五讲四美"活动。1983-1984年,提出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思想、文化、环境三项建设一起上,开展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学雷锋学先进的"三优一学"活动。1985-1986年,在两个文明一起抓,三项建设一起上的基础上,增加治安建设一起上。1987-1988年,提出"一个加强、二个提高、三个创优",即各级党政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创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开展"满意在燕城"系列活动。1989年,又提出三个突破、四个创建,即"创三优"有新突破,以城带乡有新突破,城乡规划、管理、建设有新突破;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户、文明街、文明路活动,使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发展。
在具体创建工作中,实行并坚持领导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例会制度、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联席会制度等;实行精神文明建设中计划生育、综治等一票否决协审制,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领导负责制是指"一把手"负总责工作责任制度。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委书记担任,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下分8个协调小组,市几套班子领导除挂包经济项目外,还要挂包一个文明安全片区,落实一个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每年的办实事项目和工作计划都逐项分解到各个部门、街道、乡镇、片区、单位,落实到人,年初下达目标责任书,年底两个文明一起检查、一起评比、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使精神文明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领导和队伍网络。投入机制,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保证进入财政盘子,实现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在工作运行机制上,逐步建立健全分解立项、信息反馈、检查督促、竞争激励等制度规范,年初提出工作要点,分解年度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间进度,实行量化管理。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大院活动,在片区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使精神文明建设融合进具体的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之中。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移风易俗、改造社会、为自己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鲜活内容。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起步,与20多年改革开放奔小康的历史进程相应,群众广泛参与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着永安市城乡文明程度提高和群众精神风貌的变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城市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取得新成果,有效促进了行业作风的好转;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创建活动全面发展,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1990年福建省"三明会议"后,永安市制定"八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出"当年上水平,三年建成省级文明城市"的近期奋斗目标。在创建实践中,突出开展"富美永安"系列群众性活动,特别是"创建文明城市百日竞赛活动",竞赛内容包括创"三优街"、"三优巷";创文明路;创文明机关;共建文明区域;"学雷锋、创优质岗位";创"花园式"单位;创卫生先进单位;创文明单位;创文明村镇等九大竞赛活动。开展以"十联十建"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共建活动,着力解决"二易二难"(突击容易巩固难、治标容易治本难)问题。高起点培育城市精神,引导全市人民爱岗敬业,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塑造"满意在燕城"的永安形象,逐步形成"团结、进取、求实、奉献"的永安精神。7月15日市委文明办根据永安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福建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兑现文明单位奖金,出台《关于实行对各级文明单位奖励办法的通知》(永文明办〔1990〕17号),规定从1990年开始,对历年来被评为文明单位、1989年度仍保留省、三明市、永安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称号和1989年度新命名的省、三明市、永安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称号的,除发给牌匾和证书外,实行发给一次性奖金的奖励办法。按单位在册固定职工数,省级文明单位奖给30元(人均)、三明市级文明单位奖给20元(人均)、永安市级文明单位奖给10元(人均);省级文明村奖给2000元,三明市级文明村奖给1000元,永安市级文明村奖给500元。以鼓励先进、培养典型,推动精神文明深入开展。
1992提出创建文明城市突出"四抓四促"(抓树立城市精神,促全市人民同心向上;抓共建文明区域,促整体优势发挥;抓科技兴市,促城市素质提高;抓城市规划建设,促综合功能形成。)1991、1992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获国家、省、三明市级单项奖269个,永安市级以上文明单位181个。
1993年提出创建"经济发达,社会稳定,风尚良好,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市貌优美,生活便利"富有时代气息的东南文明山城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1994年是全面落实"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方针年。永安市委、市政府提出"五个突破",即强化精神文明建设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阶层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方面有新的突破;唱响主旋律,在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人的综合素质方面有新的突破;引导群众建设文明健康新生活,树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有新的突破;推进依法治城,在提高城市"三优"方面有新的突破;深化"十联十建",优化社会文明细胞建设有新的突破。
1996年中央开始组织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全国优胜城市、文明单位。永安市被列为10个创张家港式文明城市试点城市之一。以此为契机,市委、市政府提出精神文明建设"三个近一点"的工作思路,做到坚持市级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坚持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三个坚持"。
1997年3月21日,永安市成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分政德建设、市民教育、创建文明行业、创建文明安全片区、城市管理、文化建设、创十星评十户、扶贫济困8个协调小组,明确了各小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提出"强城市、促农村、创特色、出精品、树典型、上档次"要求,以迎接香港回归、"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主线具体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
1998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六个不动摇":即精神文明建设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置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不动摇;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思想不动摇;在经济建设任务繁重时,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心不动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不动摇;在班子交替、人事变动时,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不动摇;在取得成绩受到表扬或遇到挫折时,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恒心不动摇。提出"着眼高一点,着手近一点"的工作思路。着眼高,就是着力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推动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着手近,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足群众需要。按"抓精品、树典型、办实事"的工作要求,从责任、制约、监督、激励等不断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相挂钩,与党政干部的提拔相挂钩,与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相挂钩"三挂钩",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办成十件实事:建立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实行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完善燕江中路三优示范街建设;深化"扶贫济困、情暖燕城"活动;培育一批较高质量的文明安全片区典型(5个);205国道、305省道沿线乡镇建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串明珠";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创建一批文明机关;实施文化建设"22111"工程;抓好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办好、用好《永安报》、永安电视台;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建好"人生终点站"。
1999年中央文明委决定在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大庆之际,首次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促进了各地创建。永安市以荣获全省县级市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六连冠"佳绩为动力,提出精神文明建设"抓重点、求新意、创特色、上水平"要求,按"求实、创新、深化、拓展"的工作思路开展群众性精神创建活动。草拟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五年规划,制订精神文明建设跨世纪目标和管理制度,多次前往福州、厦门学习,邀请专家、领导前来指导,接待厦门、上杭、石狮、江西瑞金、山东淄博等地精神文明建设考察团,交流经验,博采众长,促进发展。
2001年起,实行民主测评票决制。即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群众对有关审批部门、执法部门、垂管部门的工作状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民主测评,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结果连续二次最差的单位,予以曝光批评,属市属单位的调整其主要领导的岗位,属垂管单位的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测评情况并建议将该单位负责人调离永安。
2002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35个成员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责;围绕"一个核心(重实效)、二个层面(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三个抓(抓典型、抓载体、抓载体)、四个紧贴(紧贴社会实际、紧贴基层需要、紧贴时代要求、紧贴经济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选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新闻:成功举办'2002福建·永安笋竹节;组织开展文艺调演、民俗(绝技)展示、体育比赛"三项活动";开展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活动;龟山文化广场建成投入使用;召开"扶分济困、情暖燕城"活动总结表彰会;我市开展常年性社区广场文化活动;含笑新村7号楼3单元居民睦邻友好传为佳话;军地共建结硕果;我市组织开展道德教育"三牵手"活动;我市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2003年起,按照"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行业抓窗口、区域抓共建"的创建工作思路,提出创新工作机制、落实项目带动、培育先进典型、打造特色品牌要求。出台《永安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记分实施细则》(永文明委〔2003〕12号),对创建各级文明单位的有关单位实施创建动态记分管理,对创建成效突出的分别给予加分奖励,对创建工作存在不同问题的分别给予减分,量化考评,市委文明办每年底公布各创建单位记分情况,三年累计积分,按积分高低依次列出各级文明单位创评推荐名单,公示后逐级上报评选。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防治"非典"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整治脏乱差,以此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文明委行文(永文明委〔2003〕11号)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创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2004年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首次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具体化为可实施的16个项目,市里成立项目组,负责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和年终考评。市文明委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并挂包若干个项目,每季度召集各项目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项目均明确牵头单位抓工作落实,其它责任单位积极配合,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形成城乡互动、条块联动、区域推动,增强创建工作实效性。坚持乡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小学德育工作、非公经济组织文明创建、文明行业创建联席会制度,坚持动态管理制度,健全创建工作量化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创建过程动态记分,跟踪督查,保证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和高质量。
2005年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指挥部和组织协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城市建设管理6个工作组,落实"创城"工作例会、联络和督查通报制度,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主线,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第一节 组织领导
1.1 机构,决定、方案
1982年3月1日,中共永安县委、永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永安县"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梁敬理,刘秉柱兼任办公室主任。
1983年2月改称永安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1984年5月28日,中共永安县委《关于成立中共永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通知》(永委〔1984〕干字004号),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永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郭常咏任书记,撤销中共永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总支部。
1987年2月20日,中共永安市委《关于成立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永委综〔1987〕01号),决定成立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喻永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常咏兼任办公室主任。原永安市"五四三"活动委员会即日撤销。
1994年6月20日,永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永编〔1994〕09号)根据1993年12月16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撤消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人员、编制、财产和承担的职能并入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文明委内部机构增设综合办,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997年3月10日,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永安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永委发〔1997〕3号),确定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
1997年3月10日,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委办局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永委发〔1997〕4号),
确定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为正科级,由市委宣传部管理,其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都相对独立。
1997年4月22日,中共永安市委《关于成立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永委〔1997〕26号),决定撤销"中共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郑更新;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协助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和协调,开展督查、调研工作;开展文明乡镇街道、文明村居、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
1997年7月18日,永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永安市直机关编制的通知》(永编〔1997〕15号),核定永安市委文明办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干部)、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工人)。
1997年12月19日,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永委办〔1997〕163号),确定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市委主管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门,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督查"职能。机构为正科级,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行政编制5名、其中股级秘书1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1998年1月25日,永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事业编制的通知》(永编〔1998〕4号),同意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在现有行政编制5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的基础上,另增加全额拨款行政性事业编制2名(干部),计8名。正式设立了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室。
1998年7月16日,永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编制结构的通知》(永编〔1998〕22号),核定永安市委文明办行政编制5名、行政性事业编制1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经费渠道不变。
1999年8月19日,永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永编〔1999〕15号),同意市委文明办增设综合科、创建科2个内设机构,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原人员编制及经费渠道不变。
2002年3月6日,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永安市直机关编制的通知》(永编〔2002〕1号),核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干部)、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工人)。
2002年4月11日,《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永委办〔2002〕58号),保留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加挂"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市委主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归市委宣传部管理。中共永安市委文明办内设创建科、综合科2个科室,行政编制4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2002年4月17日,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室人员编制等事宜的通知》(永编〔2002〕18号),明确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室为隶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人员经费财政核拨,执行30%津贴标准事业工资。不再保留原核定给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机关事业编制2名。
2004年8月20日,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中共永安市委会议纪要13),决定成立永安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委文明办,同意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名。
2004年10月25日,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方案的批复》(永编〔2004〕60号),批准保留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方式财政核拨;成立永安市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挂靠市委文明办,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方式财政核拨。
1.2 历任领导及任职时间
郭常咏,1987年2月至1987年10月,市委常委、兼任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学团,1987年10月至1993年10月,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兼任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刘
辉,1984年至1987年2月任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原建设局、文明办合并)副主任,1987年2月至1993年12月任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1994年11月离职休养,享受离休干部待遇。
刘绍清 1993年10月至1997年3月,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兼任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
郑元欣,1993年12月至1994年8月任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永政〔1993〕人45号《关于郑元欣同志任职的通知》)。
张庆辉,1994年8月至1997年3月任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永政〔1994〕19号《关于李广建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1997年3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共永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永委干〔1997〕3号《关于陈明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叶维汉,1999年10月至2001年5月任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永委干〔1999〕108号《关于周志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郭惠勇,2001年5月至2002年1月,任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永委干〔2001〕40号《关于郭惠勇同志任职的通知》);2002年1月,任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永委干〔2002〕20号《关于董乐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004年8月20日,经中共永安市委研究决定,郭惠勇同志任中共永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永委干〔2004〕62号《关于焦元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吴文广,2006年12月12日起,任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永委干〔2006〕101号《关于郑东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18日,中共永安市委《关于郑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永委干〔2006〕119号),吴文广同志研确定为正科职级。
张德荣,2006年12月12日起,任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永委干〔2006〕101号《关于郑东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明办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总结、宣传工作,负责各级文明单位(村镇、行业、学校、社区)和军民共建活动的考评、推荐、命名、表彰工作。
1.3 宣传教育
以宣传教育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经济建设的成效。长年坚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举办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
1990年以"学习雷锋树立新风"为主线,以提高人的素质、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制定、宣传《永安市文明市民公约》、《文明市民标准》。全市在"唱革命歌曲,讲革命传统、爱社会主义"系列活动中,共举办大小歌舞晚会80场,诗歌朗诵会106场,故事会63场,演讲比赛96场。
1991年举办"树飞燕精神、立含笑形象"演讲比赛。
1992年举办全市"开拓杯"演讲比赛,分59个片通过3场预赛赛出前10名决赛,巴溪片人民银行的罗剑军获第一名。
2001年以来主要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燕江南路、火车站等路段和文明小区竖立公民道德宣传牌。在青少年中组织德育"三牵手"活动,在行业开展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并建立督办制和文明办主任约谈制,在社区开展"四进社区"、"九联一体化"和邻里共建活动;在农村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竞赛和"信用村"、"信用农户""文化中心户"活动。
2002年省《文明风》网络开通,永安市当年上稿156篇(条),永安供电局等13个省级文明单位建立《文明风》子网,拓宽了精神文明宣传渠道,坚持至今。3月30日在南门广场举行"遵守公民道德
争当文明市民"万人签名活动;举办庆十六大"安电杯"歌手大赛和"邮政杯"器乐大赛;组织广大市民投票评选永安市2002年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新闻和首届文明市民标兵;在《永安报》上开辟《文明单位创建风采》专栏;在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设立永安市近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版,在三明《文明纵横》杂志上开辟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专版。组织257名处、科级干部深入全市24个居委会、228个行政村宣讲十六大精神。市委文明办牵头组织在南门广场(友邦百货门前舞台)举办常年性广场文化活动,各共建片区理事会、各级文明单位在乡镇、街道统一安排部署下编排节目每周六下午2:30(秋、夏两委改为晚上8:00)演出,元宵节4个街道分别在辖区范围内组织一场文艺演出。当年举办社区广场文艺演出40多场,年终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参演优秀节目汇演,并评奖颁奖。带动全市城乡群众性文体活动的蓬勃开展。
2003年4月,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联合在南门广场建立了新闻大屏幕,全天候滚动播放国内时政要闻和地方党委政府信息以及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9月,永安市博物馆戴中平根据"单元团圆日"故事编写、文化馆罗健导演的小品《我爱社区》获首届福建省社区文化艺术节金奖;2004年7月15日,《单元团圆日》被中央文明办编入《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新方法100例》。
2004年在新闻大屏幕滚动播放《新道德新风尚》公民道德教育公益宣传片,摄制电视新闻专题片《文明市民标兵风采录》在永安电视台播放;市委文明办与永安电视台联合制作《走遍燕城》特别节目《商务礼仪》,设有奖征答,形成市民互动,进一步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3月28日-4月3日,永安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妇联、广电局、文体局、团市委和电信局联合举办市举办首届"电信杯"创建学习型文明家庭才艺大赛,20个家庭代表队参加比赛,永安一中的李艺明之家获得决赛第一名。当年发表精神文明建设各类文章、信息218篇(条)。当年全市开展"百场优秀电影进社区"电影放映活动,累计放映电影118场、观众达6万多人次。
2005年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为目标,在全市开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争当文明市民"活动,各级文明单位教育干部职工遵守社会公德,沿街店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实施"九不"规范和《文明市民公约》,在三个出城口增设大幅"创城"宣传广告,印发《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文明城市测评调查问卷》10万份,引导市民参与"创城"活动。评比通报12个社区公民道德专题宣传板报、专栏。宣传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叶淑婉和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女青年吴桂爱等先进典型事迹,组织评选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命名表彰永安市首届十佳和谐家庭、首届十佳父亲和第二届十佳母亲。在龟山文化广场举办"倡导平等发展
共建美好家园"巾帼健身表演大赛,省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20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各代表队表演了健身操、秧歌、太极扇、腰鼓等群众性健身文体节目;在市南门广场举办《青春·爱心·和谐――托起金色的梦》爱心助残文艺晚会,市残疾演员和市特教学校学生表演了器乐、小品、手语歌舞等10余个节目,特别推出由残疾女大学生吴桂爱创作的《那朵不甘寂寞的花》散文诗朗诵、以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叶淑婉事迹为题材的《爱心给了我勇气和执着》散文朗诵等感人至深的节目;举办16所学校30名选手参加的"世锦杯"师生卡拉OK大赛等。组织开展常年送电影下村镇、走厂矿、入军营进校园巡回放映活动,放映60多场次。组织"九进社区"部门进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24600份,义诊1400多人次,咨询服务1100多人次。市委文明办自办网站《魅力永安》8月试运行,拓展了宣传平台,当年市委文明办在各媒体发表精神文明建设文章、信息328篇(条)。
2006年10月,以《我爱社区》为基础创新的小品《我爱我家》在华东6省1市文化厅(局)联合举办的"中联杯"第八届华东地区小品大赛上荣获一等奖。为福建省唯一获奖市,树起和谐永安的一面旗帜。
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动态和成果,提高了创建文明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了城市文化品味。
第二节 道德建设
2.1 社会公德建设
市民思想和行为规范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目的在于培育"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人,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永安市90年代开始通过树典型、建基地、编教材、造环境、抓活动等形式,开展入市教育、上岗教育、娃娃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使思想道德教育与企业增效益、农村奔小康、机关讲效率、学校育人才、行业树形象相结合,教育市民树立"三破三立"意识,即破山区内陆观念,立沿海开放意识;破小农经济观念,立市场经济意识;破"等靠要"思想,立取争节创意识。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城市开展"知我永安、爱我永安、建我永安"主题教育,举办万人参加的"市情知识大奖赛";3000名党员在205国道线改建工地上开展先行工程奉献日活动;市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团市委、市教委等部门组织干部、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学生等数千人参加"我当一天环卫工人"、"我当一天园艺工人"等活动,清扫、整理市区环境卫生、清除乱张贴等。
在农村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教育,健全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会、村民互助小组,抑制封建迷信、聚众赌博、铺张浪费、厚殓薄养等歪风。
各中小学普遍开设道德规范教育、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课程。为年满18周岁的青年举行成人仪式,组织近万名学生参观暑期革命历史回顾展,在学生中开展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讨论、征文、演讲活动和基础道德、日常行为规范、礼仪教育。
1990年社会公德教育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新风尚,普及"两德"知识,宣传"三要六不要",推广使用文明用语。6月12日成立永安市文明市民业余学校,随后各共建文明区域成立8个分校和若干个分班。对全体市民进行《文明市民读本》和"四有"、"两德"、"五爱"教育。在城乡开展以"五提倡五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破除陈规陋习、移风易俗活动。对全市干部群众进行《宪法》、《集会示威游行法》、《行政诉讼法》等普法教育。全市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万多册。成立"永安市青年学雷锋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到各单位巡回报告。在共建片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请"老同志报告团"、"青年工人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讲师团"到各共建片区和市民业余学校进行了64场巡回报告。组织典型报告、演讲等群众自我教育活动,700多人次登台演讲,演讲300多场,听众逾4万人次。组织市区21所中、小学教师、学生和市民15000多人参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两德"知识竞赛221场,普及公德教育。9月份永安市参加全省14个城市"两德"知识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取得全省唯一团体优秀级城市称号。
1994年举办《文明市民读本》(行为规范篇)知识竞赛,32个片区64名选手参加笔试,兴平片陈敦炳、熊桂英和上江滨片吴大亮获一等奖。
1995修订市民文明公约,共收到广大市民的建议800多条,在此基础上重新颁布了《永安市文明市民公约》、《永安市市民行为"九不"规范》,并在繁华街道、显眼位置设立宣传牌,制作162块公益宣传广告牌,使燕江中路形成"公益广告一条街"。制订公共场所规章制度,规范市民言行,向全市发放《文明市民读本》,在全市文明市民业余学校和37个市民学校进行宣讲,受训人数达3.8万人。全市各共建片区组织"市民话公德"讨论和"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等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尚。
1996年强调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市民,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各级党校、团校、夜校开设讲座220多场,8万人次干部群众参加学习。6月3-10日,举办环保、土地、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96"国策杯"知识竞赛活动,29个共建片区、2个街道的31个代表队共93人参加了初赛统一闭卷考试,前8名代表队参加决赛,上江滨片区获一等奖。
1997年以迎接香港回归为契机,开展"爱祖国、爱家乡、促统一"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团组织开始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举行成人宣誓仪式,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各共建片区普遍建立了道德评议会,共建单位和楼院相应设立了道德评议小组和评议员,形成群众道德评议网络。对各种社会公德问题进行评议和组织开展公德讨论,评是非、定善恶、扬正气,促进文明道德风尚的形成。
1998年印发文明市民公约和《"九不"规范》3万多份宣传到户。
1999年在市民思想教育道德中注重市情教育,在有关媒体开设《文明市民学校》栏目,宣传文明市民公约和"九不"规范,开展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
2000年以来重视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明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等文化阵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三德"规范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等。开展专项治理算命、卜卦等迷信活动,全面清理城区公共场所摆设的算命、卜卦摊点。
2001年9月20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布,永安市把市民文明教育作为素质工程、环境工程、保障工程,开展全民文明教育。把学习贯彻《纲要》融入以德治市进程、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规范公民道德教育。出台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五种精神"、崇尚科学、公正执法、满意服务和诚实守信"六种教育"。其中"五种精神"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精神。
2002年永安市委印发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意见,决定用4年时间分段实施公民道德建设,抓研究部署、宣传教育、试点示范,建立道德建设基本规范、成熟配套全面推广。规范和刷新公共场所原设立的《永安市文明市民公约》《永安市民守则》《永安市民"九不"规范》等;在人流量大的路段、小区和农村集镇、新村醒目处竖立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牌。在社区和农村举办《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规范》图片展览,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2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座谈、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妇联、团市委、教育局、关工委、环保局、广电局联合组织在3~18岁儿童中实施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的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开展"五小"实践行动即在家做"小帮手",在社会做"小标兵",在学校做"小伙伴",在公共场所做"小卫士",独处时做"小主人"。同时倡导家庭、学校、社会支持儿童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引导儿童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培养儿童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逐渐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2003年全市广泛开展以"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评议、公德巡查、美德夸奖"活动。运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载体,劝导、批评和抨及各种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破坏公物、影响市容等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和不良陋习,发现、培育、树立和宣传各类群众信服、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典型。以社区和行政村为依托成立道德督查评议会,对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村民)的道德行为进行评是非、分善恶、帮改进、帮提高、督促居民(村民)革除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破坏公物等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和陋习;建立公共卫生巡查月报告制度,对辖区的公共卫生、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共秩序状况随时开展督查,协调整改;各社区、村镇设立"三德"活动公示栏,宣传、表扬好人好事,曝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现象。燕南街道龙岭社区当年建成长42米、宽2.5米共39个版面的大理石镶面道德文化长廊。
2004年重点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线,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永安实际,组织、机制、责任三落实,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委员会,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召开全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省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意见,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联席会制度,制定和履行各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调查,改革中小学德育课程,编印乡土教材,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学生素质教育等。同时,永安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诚信永安"系列活动的通知》(〔2004〕58号),组织开展以诚信为重点的"诚信永安"道德建设系列活动,抓宣传、立规范、攻难点、勤监督、推典型、行激励,政府垂范、商务诚信,多措并举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化"道德评议、公德巡查、美德夸奖"活动,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居民代表等1286名成员成立230个道德督查评议会,开展道德督查评议活动。市委文明办协调有关单位对全市主街道广告灯箱进行了全面修缮并更新增加了社会公德内容宣传广告词,促进社会公德建设。2004年7月6日,永安市《实验小学与73892部队军校共建增素质》,《老同志与青少年牵手、教师与学生牵手、家长与孩子牵手的德育"三牵手"活动影响面广》,《永安一中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环境教育净心灵》三案例入选"三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典型三十例",刊登在《三明日报》上。9月28日,永安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召开小公民道德建设表彰会,授予陈彦琳等10名同学为永安市小公民道德建设十佳"五小"标兵称号、高宏等30名同学为永安市小公民道德建设"五小"标兵称号、实验小学等10个单位为永安市小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在全市开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争当文明市民"活动。社区开展道德评议;各级文明单位进行公德巡查;机关推进勤廉文化建设;各执法和服务行业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农村倡导"六提倡、六反对";中小学校"行动起来,为创建文明城市尽一份力";9月13日下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关工委在永安一中艺体馆举行全市中小学生诚信宣誓活动启动仪式,800余学生宣誓,全市中小学分别举行了学生诚信宣誓活动。新闻媒体开设主题言谈节目,曝光不文明行为现象,引导市民养成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年底组织了为期3个月的优秀影片《张思德》展映活动,共放映50场次,观众达11000多人次。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整体推进城市文明进程。
多方面教育使市民的正义感、助人为乐精神得到弘扬,文明素质提高。1990年全市成立500多支为民服务队,办好事9万余件;全市市民为残疾人基金会捐款18万元,为亚运会捐款10多万元。1993年全市个人和单位为"先行工程"捐款达280多万元,1994年百年不遇的"5·2"特大洪灾中,全市受灾人数20.0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0.5亿元人民币,但全市人民团结一心,艰苦拼搏,2天通电、3天通水、7天通路,为灾民捐款279.4万元,为"先行工程"捐款达670.55万元,充分体现了"团结、进取、求实、奉献"的永安精神。1997年完成1000万元赈灾彩票发行任务。1998年有2097位市民为市红十字会义务献血,全市人民捐款捐物支援长江、松花江及闽北、宁夏灾区136万元,衣物15.3万件。1999年市民义务献血达2897人;为3个受灾乡镇和台湾地震捐款124.4万元。2000-2003年市民义务献血达8547人,其中街头群众自发献血达3171人,共采血90.94万CC,基本满足了全市医院用血需求。市民见义勇为蔚然成风,市里筹措92万元建立见义勇为基金,用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个人。2004年5月23日,永安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市直机关党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发动,永安市成功举办首次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血样采集活动,采集到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血样916份。省红十字会副秘书长杨华明称这次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血样采集活动在全省县级市中属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7月15日,永安市慈善总会正式成立,社会各的认捐款280.777万元。2005年永安市为遭受洪灾的将乐县捐赠6卡车救灾物资、捐款现金30万。
2.2 职业道德建设
永安市在职业道德建设上,首先建立和完善各种服务规范、奖惩制度,使职业道德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职业道德建设的重点一是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二是"窗口"服务行业。以文明行业和文明窗口为重要载体。职业道德教育多年,行业服务逐步形成规范服务、承诺服务、品牌服务、联运服务的格局。
1、文明行业。
创建文明行业竞赛由省里统一组织,检查测评条块结合,以各级文明办半年组织一次暗访测评为主,各主管行业层层检查测评为辅,测评分数逐级上报至省文明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全省文明行业评比依据。由于测评得分、名次层层有考核,所以文明行业竞争最为激烈,垂管行业对此特别重视。2005年永安市参与文明行业竞赛的单位有39个,其中垂管行业23个。创建文明行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头戏,职业道德建设充分体现于文明行业创建上,以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为重点。
1990年提出职业道德建设总的28字要求:廉洁勤政、高效奉献、热爱本职、热情服务、通晓业务、讲求信誉、遵守纪律。市直机关党委和市直部门党委负责组织党政机关和执法机关开展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各项政策为重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当年设立市公开办事咨询处和16个部门咨询室,开展政务公开一条街活动;将党政机关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列为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干部为基层抓精神文明建设达86021天,年人均72天。各单位健全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职业守则和廉政措施。在行业部门组织开展"五佳"商店竞赛评比、"文明安全旅社"、"文明影剧院"、"物价信得过"、"先进纳税户"等竞赛评比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服务水平。永安市在城乡全面推广规范服务、延伸服务、承诺服务、质量服务、名牌服务,坚持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纠风工作相结合、与条块合力相结合、与各类创建活动相结合"四个结合";抓领导重视、创建宗旨、队伍建设、健全机制"四个关键";推广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言行"四个规范",做到群众对服务态度、质量、效率和环境"四满意"。表彰20个"两德"先进集体和80名"两德"先进工作者。
1993年通过"含笑在燕城"、"创优夺杯"系列活动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党政机关开展"四个万"即进万家门、知万家事、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解决"四难"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树立"廉洁、高效、开拓、务实、为民"的形象,创建文明机关大院,全市评出十佳机关和十佳公仆。
1995年开始组织开展"树飞燕精神、立含笑形象"创文明行业竞赛活动,210个窗口单位参加"赛十佳"、"含笑杯"竞赛活动,推行100句文明礼貌用语和50句服务忌语,开展微笑服务,涌现出23个十佳先进单位,50名优秀营业员,1000多个文明示范岗,全市41家窗口单位获国家、省、地先进。当年6月份开始每周六上午市区600余名科级领导参加集中法律学习,提高从政思想道德素质。
1996年在创建文明行业和"放心店"活动中,16个部门单位向社会推出服务承诺,建成服务大厅,评选出首批争创文明行业先进单位10家。同年1-8月,市委文明办、市财委牵头,工商、物委、广电、计量、卫生、城监、爱卫办、消委会、双拥办、商业等14个部门联合在城区商贸系统组织开展创建"放心店"竞赛活动,与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衔接,主要内容含商品质量、价格、计量管理、服务质量、食品、环境卫生、双拥共建、消费者投诉7个方面。通过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实施方案、组织检查;总结交流、评比表彰3个阶段进行;树立39个创"放心店"示范点,授旗挂牌,评选出10家"放心店"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27名先进个人。创建活动使流通秩序好转,商场经济稳定发展,国有商业企业信誉增强。
市委、市政府发动全市机关开展"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两说"(说办就办、说到做到)、"一评"(评最佳单位)活动,创建"文明机关大院"。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从提高整体效能抓起,抓政德促"三德",树形象促服务。要求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传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个同志,干好每一天工作。市直各部门普遍实行挂牌服务、亮证上岗,办事程序上墙,办事结果公开。同年把"两说"活动范围从党政机关扩大到企事业单位机关,突出思想教育、建章立制、监督检查、选优评差四个环节,全面推行机关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审批限时制、联系基层制、事项报告制和义务劳动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1997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26家部门单位参加文明行业创建,根据自身特点,修订了服务承诺内容,汇总编印《永安市社会服务承诺手册》向社会公布,建立监督机制,对职工普遍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加强岗位培训,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行业新风,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市委文明办在配合有关部门对行业单位进行行风监督的同时,坚持对各年度行业服务水平以《行风满意率测评表》形式进行分项测评并通报,表彰奖励行风先进单位,通报批评社会满意率最后三名行业,鞭策全市行业比学赶超。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永安市地方税务局等5个部门为1997年度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执法部门组"优胜单位";授予永安供电局等8个单位为创建文明行业竞赛社会服务组"优胜单位";授予刘华等26位同志为创建文明行业竞赛"先进个人",以榜样的力量促进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和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1998年8月18日,作为深化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的契机,永安市110社会联动服务体系正式开通,13个职能部门组成110社会服务联运体系,配备接警专车23部,专用电话16部,开通了"110报警服务台"、"122交通事故报警台"、"120绿色生命通道"等,组建了110用电抢修小组等,初步把"110"从一个部门的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和全社会的共同行为,基本实现了部门分工制度化、岗位职责制度化、工作程序制度化、信息处理制度化、监督保障制度化。在维护治安、服务群众、解决市民急难险方面成效卓著。被市民誉为"政府为群众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当年110联运体系出动人员43000余人次,查处办结各类纠纷案、事件3053起,办结率95.3%,抢救危重病人619人。
1999年行业围绕"永安经济要发展,执法、专营部门怎么办?"主题,提出"巩固、提高、延伸、辐射"要求,巩固即保持成果,常抓不懈;提高即找出差距,重点突破;延伸则把创建"共创满意窗口、同享社会温馨"主题活动增加"为您服务、向您承诺、请您监督、让您满意"的新内容。市文明委分别与税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双抓一争创"、"走平安大道、创文明线路、树行业新风"等活动,每季度组织27个行业进行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不定期明查暗访,在个体上使职业道德教育与岗位责任紧密相联落实到位,在全局上实现行业创建内容与形势的有机结合。
2000年在行业部门推行"窗口(一线)向群众承诺,二线向一线承诺""满意九工程"服务,推广地税局窗口业务员实行"全岗制"、国税局评选"每月之星"和开办办税"绿色通道"等做法。
2001年规范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建立"文明办主任约谈制度",在新闻媒体公布省、三明市级各类行业窗口示范点名单和服务群众满意率测评情况,市委文明办主任约请满意率低或成绩下滑的行业单位领导面谈,通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各级窗口单位示范点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服务秩序、标准、承诺、言行四个规范建设。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永安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等16个单位被确定为全省第三届全省"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特别组织开展了"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推出三明二院"病人选择医生"、燕南派出所"荣誉共保、责任连带""一帮一"活动等经验,促使职业道德教育成果体现在为群众服务的具体工作中。
2002年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服务,守法经营、文明执法,通过"诚实守信我先行"、"诚信建设从我做起"、"争创诚信单位、争当诚信使者"等实践活动,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以公平公正原则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机关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和"文明科室"活动,38个单位和71个科室分别获"文明机关"和"文明科室"称号。区域共建活动取得新进展,各有关部门协力完善社会服务联动体系,2000-2002年,110社会联动为群众带来快速、高效的全面服务,共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电话61885个,出警28.5万余人次,查结和处理各类纠纷案事件39621件(起),办结率达100%,抢救各种危重病人4208人。在年度"群众满意率"测评中,34个行业平均满意率为86.69%,比2001年提高9.4个非分点。
2003年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以"诚信建设我先行"为主题,抓好七项工作即完善机制、深化"整规"、推进纠风、组织测评、加强示范、联手创建、重点突破,提高创建水平。市委文明办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诚信永安"巡回演讲活动,特邀在巴溪共建片区举办的"金融杯·诚信永安"演讲比赛中获奖的优秀选手组成演讲团,到全市巡回演讲16场次,听众逾3000人。组织行业调研,总结出行业创建基本经验:根据行业的需求和发展确立行业理念,形成企业文化,贯穿于行业制度,落实于行业行为,展现于文明服务,结果在行业业绩。执法也是服务,行业的服务观念和做法应引入行政执法部门,是文明创建的进步。组织全市获省、三明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的企业参加全省首届最诚信企业评选,永安煤业公司、永安供电局荣获全省最佳诚信企业称号。市委文明办组织2003年度全市创建文明行业服务水平测评,服务类第一名为工行,74.23分,综合排名第3;执法类地税局以74.93分排名分类、综合双第一。
2004年以"诚信"为职业道德建设主题,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评定2003-2004年度"诚信单位"和设立"消费争议行行赔付"试点单位活动,2家单位为试点单位,向消费者委员会缴纳赔付基金,执行省消委会"先行赔付"规定;评出移动通信公司、永安联通等15家三明市级和华联商厦等91家永安市级"诚信单位"。承办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经验交流暨示范点命名大会,全省9个设区市和15个县(市、区)文明办、建设、旅游等各部门领导110多人到永安参加会议,永安市在会上介绍了文明行业创建经验。拉动了职业道德建设,基本形成规范服务、承诺服务、品牌服务、联运服务的工作格局。总结推广行业创建活动经验,如燕南派出所的"警察建议"等,组织行业服务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全市33个行业平均满意率为87.02%,服务总体水平比上一年度有所提高。当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市地税局、国税局、工行、供电局、建行、中保财险公司、邮政局、司法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燕南派出所、电力公司、工商局注册投诉服务大厅、检察院控申科、交警大队办证服务大厅、农行、中行储蓄专柜、公交公司一路公交线、永安火车站、联通永安分公司营业部等20个行业单位为2003年度永安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5年结合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一条街"活动,在燕江中路和商业步行街"三优街"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活动,组织各商家开展文明礼仪和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员工的文明素质,优化服务质量。
2、文明窗口
城市的形象和素质、城市文明程度的高低,往往体现在"窗口"行业的面貌和服务水平上,"窗口"可谓服务行业的"脸面"。永安市燕江中路是商业聚集区,有机关单位20多家,商贸企业200多家,
商贸系统服务窗口争创"放心店"竞赛活动是一项主题鲜明、效果直观、群众参与、自我教育等特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与文明行业创建相关联。内容是宣传和普及《商业服务规范》、《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落实100名文明用语、50句服务忌语和相关要求;制定严密科学操作性强的服务规范和便民措施;出台优质服务奖惩办法,落实奖罚,坚持打假。通过"四职"(职业理想、职业纪律、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教育和岗前、岗位培训等形式,提高服务行业服务水平,转变行业之风,改善行业形象,以"窗口"示范全市,促进社会风气好转,从内到外反映城市窗口的文明景观。
从1990年起,永安市创立燕江中路为"三优街",始终把"三优街"及文明窗口建设作为职业道德建设的载体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三大类窗口典型:服务窗口主要是通过开展创"放心店"活动培育,如榕树百货大楼等;行政执法、专营窗口主要是通过开展创文明系统竞赛活动培育,如地税局、公安局等;党政机关窗口,主要是通过开展当人民公仆、创文明机关大院活动培育,如新安大院、文明委大院等。实行"三查三结合"检查通报制度,即暗查与明查结合、随时查与定时查结合、分散查与统一查结合,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促进文明窗口建设。"窗口"服务行业把职业道德规范纳入岗位目标、经济责任制的管理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对在职职工结合实例进行讲座培训教育。逐步推行职工合格证制度,评定服务等级,实行不同的经济待遇。并把个体经营者列入职业教育范围,表彰守法文明户。当年全市岗前培训、岗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6万多人次,岗位技能竞赛268场次。各窗口行业立足"岗位学雷锋,行业十争当"、"共建文明窗口、同享社会温馨"的主题,把文明窗口优质服务寓于竞赛评比活动之中,开展"青年文明窗口"、"赛五佳"、树示范窗口、评优胜单位等项活动,加强"四职"教育,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项目,完善便民设施。当年评选表彰14家先进单位,授予"青年文明窗口"流动匾,评选出14个"五佳"店、50个优质服务员、3个物价信得过单位、22个信得过摊点、3个个体标兵户;沿街店面服务好的155家,占87%。使文明窗口优质服务干有方向、学有榜样。
1992年燕江中路"三优"街各文明窗口单位开展了以创"十佳"商店为主要内容的"含笑杯"竞赛活动,成绩显著,市文明办召开共建片区(三优街)九二年度"银燕杯""含笑杯"表彰会,表彰15个"十佳商店"、4个"十佳储蓄所(营业厅)"、4个个体"五佳店"、44名优秀营业员(服务员)。
1996年首批16家执法专营窗口开展以承诺制为载体的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设立了一批"青年文明号"和"文明示范岗"。
1998年"市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栋楼"办公正式启动运行,市公交1路线司机乘务员统一着装,规范言语、文明行车,被确定为省公交系统3家重点文明窗口示范线之一。参加树示范窗口、创优质服务大厅、评"优胜单位"和"放心店"竞赛活动的行业由26家增加到32家,商贸企业由38家增至41家。1998-1999年度推出"放心店"示范单位31家,其中省级示范窗口11个。
1999年创建"放心店"活动重新提出以"五优"(优秀岗位、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化管理)为重点,以提高"六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规范、职业责任)水平为目标,规定了新的10条评选标准和个人评优标准。12月15-25日,市委文明办、市人大、市教委、财贸、金融等部门组成检查测评小组,以发放测评表和明查暗访的方式,对32个行业和50个窗口行业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测评,检查测评各行业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环境、规范服务5个方面的创建成效,综合评价为"满意"的占78%,"基本满意"的占22%。
2000年12月26日,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放心店"表彰会,表彰获评的22家1999-2000年度"放心店"。
2001年开始组织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共创满意窗口、同享社会温馨"主题创建活动,全市各国际国内旅行社、各类宾馆(饭店)、旅游风景区及旅游经营相关单位,旅游车船公司、餐馆、商店、文化娱乐点等旅游定点单位按照规定基本标准参加了创建活动。从具体岗位、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手段抓起,解决游客不满意问题,在景区创建"三个一"即:一批文明清洁公厕、一批文明安全度假小区、一批特色鲜明的文明样板旅游线路。推出过境通行费征收站"创建文明城市第一窗口"等活动,督促各行业窗口落实服务秩序、标准、承诺、言行四个规范。在《永安报》上公布各行业示范窗口名单。市委文明办建立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协调有关单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并开始引导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参与创建活动。
2002年各窗口行业在"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中,着力"用心服务",推出一些行业典型经验。如地税行业的"全岗制"、电力行业的"双满意"工程等。
2003-2005年各窗口行业每年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普遍遵守职业行为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建立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文明窗口建设做到了"五个有":有一名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负责窗口服务质量,有一套社会服务承诺制,有一批社会监督员,有一个健全的创建工作机制,有上墙的办事程序和服务规范。一些"窗口"实行24小时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服务礼仪,在大厅内外布置图表,为群众提供一目了然的办事程序图,减少工作环节,缩短办事流程。在大厅设"荣誉橱窗",张榜公布遵守职业道德、热情为群众服务的好人好事、服务明星,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了职业道德建设、优化了行业作风和社会风气,调动了各行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性,提高了文明城市的整体服务水平。
3、青年文明号
并行于文明"窗口"行业创建轨道上的闪光点是"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此举是推进青年职业文明与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实践,把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青年文明号"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岗位和青年工程。"青年文明号"由江泽民总书记1994年4月亲笔题写,从此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全国30多个行业、500多万个青年集体中展开。共青团推出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目的是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贡献。"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涵盖了年龄、岗位、业务、绩效等六个方面。口号是建设职业文明、创造一流成绩;重点是窗口行业;
机制包括创建、考核、评价、表彰四方面;原则是"规范、优质、协作"。各级团组织以行业规范为标准,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科学管理。
永安市1994年启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全市各行业、各级团组织把创建活动作为树立文明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径,结合"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致力于岗位创一流、班组创先进、活动创成果、经济创效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2000年永安市获全国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9个,三明市级青年文明号24个。
2000年后,全市已在商业、金融、旅游、邮电、烟草、保险、公交等窗口行业和10大工矿企业全面开展了创建活动,各创建群体苦炼内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举办签名仪式、演讲比赛、岗位比武等,全市共创建全国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9个,三明市级青年文明号45个,永安市级青年文明号90个。
2.3 家庭美德建设
1、五好文明家庭
1990年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为加强"文明细胞"建设,由市妇联组织开展"五好家庭"和"五好家庭标兵户"两个层次的创评活动。规定"五好家庭"的5个条件,"五好家庭标兵户"除符合五好家庭的条件外,还应具备连续三年评为五好家庭、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家庭成员一半以上被评为各种先进(农村能帮助他人共同劳动致富)三个条件。目标是五好家庭市区达到60%,农村达到30%。全市有五好家庭28711户(其中农村10859户),五好家庭标兵户433户。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省统一部署,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永安市1996年成立
"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注重创建过程和实效,从孝敬父母抓起,把家庭美德建设落实在创建五好家庭、争当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等具体活动中。以"爱国守法,热心公益事业;学习进步,爱岗敬业;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勤俭持家,保护环境"为标准,开展争当廉内助活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家庭读书活动,征集印发家庭美德格言;弘扬尊老敬老好风尚,每年中秋、国庆、老年节、春节等节日坚持慰问老干部、百岁老人、孤寡贫困老人活动,表彰好婆媳、到敬老院为老人打扫卫生;创建文明小区、文明楼幢、文明户、"美在农家"示范村;各村、居成立道德评议会,开展道德评议活动,对家庭行为进行评议引导,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子女观、教子观,倡导家庭平等、文明、和睦、稳定。
1997年度评选出赖瑞新等24户"五好文明家庭",范克绍等6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
1999年注重抓好家长学校建设,发挥社会力量做好家庭教育,迎来6月份全省关心下一代家庭教育工作座谈会在永安召开,对永安做法给予肯定。当年表彰46个"五好文明家庭"。
2000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规范创建活动。明确创建目的是为了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家庭美德,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主要内容是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文明家风。重点是提高生活质量、协调家庭关系、丰富文化生活、美化生活环境。目标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公民。活动对象是全市城乡所有家庭和家庭成员。其基本条件是"五好"即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永安市将此项创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列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评比内容,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妇联等单位组织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建立定期研究创建活动的工作制度,采取分级管理办法,做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计划总结、考核评选、推荐表彰等工作。
2001年开展创建"敬老模范村(居)"活动,2002年评选表彰了新桥村等13个"敬老模范村"。
2002年市乡两级分别组织开展评选文明楼院、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小区活动,创建工作逐步向优化城市细胞方向发展。
2003年在农村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以"家家学,呼唤美德进农家;家家议,点评农家新鲜事;家家做,共签治家新协议;家家乐,展示农家新生活;家家评,争当家庭好成员"为重点,建立一批示范村,编写《永安市家庭美德格言》,编发《永安市家庭美德征文集》,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2004年3月28日-4月3日,以创建学习型文明家庭为创建"五好文明家庭"载体,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研讨会,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广电局、文体局、团市委和电信局联合举办。永安市举办首届"电信杯"创建学习型文明家庭才艺大赛,吸引30多个家庭成员同台献艺,展示家庭学习成果。永安一中的李艺明之家获得决赛第一名。
2005年"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着力于扩大群众参与面。如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市电信分公司联合举办第二届"电信杯"家庭才艺(厨艺)展示赛,推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市社区办、永安电视台联合组织开展永安市首届"十佳和谐家庭"、首届"十佳父亲"、第二届"十佳母亲"系列评选活动,创新载体,通过媒体宣传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经层层推荐评选,评选出10户"十佳和谐家庭"、10位"十佳父亲"和10位"十佳母亲"。以具体活动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2、"创星评户"活动
弘扬家庭美德,建设文明家庭,为文明社会织造文明细胞,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一。"创星评户"活动是加强农村家庭美德建设的有效形式,也是精神文明建设进村入户的主要方式。
永安市委文明办坚持与乡镇街道、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共建片区联手开展家庭美德建设活动,其中主要载体是双文明户创建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
1990年永安市组织开展以城带乡创建文明户的群众性活动,修订了创建双文明户规划,完成了一批硬件项目建设,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民素质有所提高,涌现出一批双文明户,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1990年度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双文明户800个,双文明标兵户50个。
借1994年"国际家庭年"的东风,永安市启动创建双文明户活动。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双文明户活动意见,明确双文明户基本标准,提出创建12700户双文明户目标。在农村,组织农民参加"讲、比、建"活动,开展户与户间的比、学、赶、帮,引导农民科技致富,形成大户带小户,富户帮穷户的文明风尚。在城镇,动员干部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分子利用节假日时间为乡镇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促企业发展,增家庭收入。双文明户的考评和命名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市妇联负责指导和督促,市文明委负责情况收集、资料建档。考评按《双文明户基本标准》6条标准进行。1994年11月,永安市基本完成年度12710户"双文明户"挂牌工作,其中市文明委代订6140块、乡镇、街道自订6570块"双文明户"牌子。
1996年永安市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创十星、评十户"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十星十户"即勤劳致富、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科技兴农、爱国贡献、学文重教、移风易俗、团结和睦、助人为乐、环境卫生;提出2000年"十星户"达到行政村总户数的50%以上目标。
市里成立了"创星评户"协调小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乡镇班子领导挂包1-2个村,负责5个示范户,绩效与考核、奖惩挂钩,从制度上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工作中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办法,规定了星级户比例、农民拥有新房、电话、电视、机动车及村财收入等指标及评比、表彰、奖励办法。各村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星级户标准,将"十星户"标准及考评方法、奖励措施分发至每个村民小组、每家农户,并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方式宣传,让农民了解
"创星评户"的内容和意义,发动农民广泛参与。以"挂星级牌、立村规民约、记功德簿、书治家训、贴小康致富图、设家庭台账本、建村民议事会、办文明夜校、编乡土教材、树文化长廊"十种形式进村入户。行政村按初评、总评、授牌三个阶,通过村民小组季度自评,村支部半年评比,乡镇年终统一验收授牌,建立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考核。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省、地、市三级共20个村示范点,省级示范点"十星户"的创评面超过90%、三明市级示范村创评面达50%、永安市级示范点创评面达30%,评出的"十星户"均是当地群众公认的两个文明建设的带头人。对评上"十星户"的,乡镇包村领导亲自上门授牌;评上五星级以上的农户在闭路电视上张榜公布表彰。
1997年后"创星评户"活动列入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中。
2002年把文明乡镇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文明村、文明户的建设内容中,开展
"星级农户"、"信用农户""文化中心户"等创建活动,规定了文明户评选表彰制度。
2005年、2006年组织开展"树四榜"(成才榜、好样榜、能人榜、功德榜)和"评十星"(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科技示范、崇文重教、计划生育、卫生整洁、移风易俗、家庭和睦、邻里友爱"十星文明户")活动。
"创星评户"活动配合了农村奔小康工作,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进村入户,提高了全市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第三节 创建活动(特色创建)
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起步早,基础扎实。1984年开展"五四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出27个文明共建片实行"十建十联"的独创做法;1995年推出城市管理"六改六归位"做法,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1996年提出精神文明建设"三个近一点";1997年实施"扶贫济困、情暖燕城"帮扶活动;1998年起开展"书香燕城"文化建设活动,提出抓精神文明建设"六个不动摇"。2000年后,在巩固和发展原有好做法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推出富有时代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新经验,收到"精神文明增实效,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效果。
总体运行机制上,永安市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每年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或总结表彰大会,制定创建规划和措施,设立乡镇、街道文明办,建立文明市民分校,开展富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活动,推进精神文明总体建设。20世纪90年代引进量化管理措施,出台若干量化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实施"一把手工程",即明确要求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必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都必须参与组织好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活动。年初下达责任书,年终全面考核,兑现奖惩。同时设立精神文明建设"银燕杯"、"含笑杯"奖,奖励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在创建上,突出特色主抓军民共建、区域共建、城乡共建"三大共建",抓好城市管理。具体操作上,突出抓好"六个文明"即文明市民、文明片区、文明企业、文明窗口、文明街路、文明单位。
3.1 军民共建
1983年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在北京军事博物馆举办保定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展览,邓小平题词:发扬我军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全国同步,永安市军民共建自此启动。
永安市充分发挥驻军多、兵种全、军民共建热情高的优势,精心培育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的品牌,共建活动历史悠久,始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发展为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全方位联建。2000年后,以"部队提高战斗力、地方提高生产力"全面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开展军民、军政、军企、军校、军村(乡镇)共建活动。重点是军校共建,突出实、新、特,重新整合共建对子,适时召开军地共建经验交流会暨表彰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促进军民共建经常化、规范化。
共建立足军地双方实际,建立领导机制:各共建对子成立共建领导小组,各共建点建立"军地共建联系站",年度有计划,阶段有部署,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健全工作制度:共建双方坚持"四项措施"(学习互勉、生活互助、难题共解、工作互促),"五项制度"(例会议事制度、阶段走访制度、工作协调制度、工作联系制度、督查考评制度)。抓好宣传造势:制定共建宣传活动计划,每共建单位有1名宣传员,永安电视台、电台坚持开办"双拥共建"节目,传播军地共建信息,促进军地共建文明事业。共建双方联谊举办读书演讲、歌咏比赛、书法美术展览、体育竞技等文体活动,密切军民关系。如1993年"军地共学雷锋先进事迹报告会",50多个单位200多位听众参加。
永安市地方政府妥善安置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市区有关行业窗口设立"军人服务窗口",为官兵办事提供优先、优质的文明服务。各共建单位积极为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办实事。
1990年永安地方有关单位为驻军提供师资、场所、实验设备,举办多期"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为部队培训微电脑运行人员,开发微电脑管理软件等;组织理论骨干为部队开办思想政治教育讲座;组织师生文艺演出队到部队慰问演出;各驻军所在地的群众踊跃参加军民联防,保护库区和部队驻地安全。其中团市委与驻永部队开展的"共学、共建、共发扬"活动,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被福建电视台专题报道,北京军事博物馆举办"全国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展览会",在醒目位置陈列了永安市"军地团员共学雷锋奉献日"活动照片。
从1994年起,永安市中小学把每年9月入学第一周定为"军事训练周",由部队派人到各校负责对新生进行军事训练,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知识教育;1995年已有40多所大中小学与部队建立起共建关系,聘请部队官兵担任中小学样外辅导员,协助军训以及举办革命历史、国防教育、时事政策、英模事迹报告等;学校发挥科教优势,帮助部队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有的学校与部队合作创办少年军校,形成军、校共育"四有"新人特色。如某部与永安市实验小学坚持15年军校共建共育活动,举办15期少年军校,参训学生近2000余人次,形成实验小学德育工作特色。永安九中1995年创办少年军校,现已成功举办11届,受训学员达800余人。2003年9月,永安九中少年军校被评为"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2004年7月,永安九中代表福建省中小学校赴京参加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少年军校总校联合举办的"全国少年军事技能电视大赛"获银奖。2001年永安市有49个单位与部队结成共建对子。市委组织部选派处、科级领导干部到部队过"一日军事化生活";各共建单位邀请部队官兵参观学习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军训。在2003年的"五个一"主题活动中,社区为共建部队每年开办一期电脑或实用技术培训班、安排一次文艺演出、进行一次慰问活动,帮助部队协调解决一两件实事,与共建部队进行一次共学共落实"十六大"精神、共学共实践"三个代表"活动。每年"八·一"期间,各乡镇、街道、共建片区理事会、社区居委会、共建单位都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以座谈会、慰问演出、向驻军部队赠送慰问物资等形式开展共建工作,使军民共建活动在"八·一"期间形成一个新的高潮。
驻永部队积极支持地方建设,危难险重处总有军人的身影。驻永各部队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驻军、武警和公安、民兵"四位一体"治安联防体系。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处理治安案件、调解民间纠纷、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地方共建文明车站、文明路、文明景区,重大节假日,部队官兵义务到车站执勤,维持秩序,服务旅客,确保安全。1990年某部为群众办实事,解决了资坑村群众长期以来的饮水、交通运输、医疗"三难"问题。1994年"5.2"洪灾部队出官兵1500余人次,军车100余辆次抗洪救灾;小陶吴地发生地震,驻永部队出动兵力1000多人次、车辆600多台次,无偿运送砖头20万块,砂石400多立方,帮助吴地群众重建家园。部队官兵为桃源洞等风景区义务植树造林2万多棵、植草2万多平方米、种花4000多株。部队发挥政治、技术优势,选派官兵担任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协助军训以及举办革命历史、国防教育、时事政策、英模事迹报告等。2003年以来驻军各部队就近与24个社区结成24个共建对子,入社区开展以"军民携手共建文明社区"为主题的"五个一"系列军地共建活动:为社区办一件实事,帮扶一户残疾人或特困居民,组织训练一支治安巡逻队,每学年为社区一所学校进行一次军训或搞一次军事夏令营,每年为年老居民进行一次义务体检。各驻永部队团以上领导资助数十名"春蕾女童"重返校园,结对帮扶近50对地方贫困户,长年坚持义务献血,组织"便民服务队"常年为居民义务服务等。
2004年元旦,永安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人武部、总工会、文体局、96167部队和永安职专联合在南门广场举办"燕城鱼水情--2004年元旦永安市军民共建联欢晚会",
96167部队的《东南战鼓》和永安职专的《星光灿烂》等13个节目参加演出。8月1日军地双方联合举办"永电杯"青春在军营中闪光演讲比赛。
2005年全市建起28个军民共建示范点,兴办共建经济实体50多家,厂村联建项目86个。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召开军民共建文明城市座谈会,驻永部队10多位首长与市委文明办、市人武部、双拥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警大队的主要领导观看了军车违章停放、驾驶的录像和图片文字资料,共同签订了《驻永部队军警车辆共创文明交通倡议书》。还组织军民联合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卫生城、文明城"有驻永部队官兵的汗水。
多年努力,永安市军民共建氛围浓厚,成效显著硕果累累。至2006年,全市文明单位与驻永部队缔结共建对子73对,其中军校共建40对,军企共建17对,军政(机关)共建3对,军村(镇)共建13对。共建向全面、纵深发展。反映永安市军民共建的长篇通讯《钢铸的丰碑》曾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福建省广播电台播出。2002年5月中央军委和省委、三明市委有关领导莅临大湖镇指导军地共建活动并给予一致好评;永安市被省委教育办、省双拥办、省军区政治部评为"军地共学实践'三个代表'"先进单位。1990至2006年全市先后有4对军民共建对子获省"双拥共建"先进单位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5对共建对子获得全省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永安市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2005年永安市获福建省"双拥模范城"称号,实现了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燕北街道办事处获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市委副书记汤俊生获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驻永96167部队、73892部队荣获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96167部队政委何骏荣获省拥政爱民模范称号。军民共建成为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特色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3.2 区域共建
共建文明区域的主要形式是"共建",以创建文明区域为目标,以"十建十联"为主要内容,重点着眼于提高人的素质,着力于办实事,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出发点,因此是吸引人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力、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创举,是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1984年永安市将全市划分为27个共建片区,依托各辖区文明单位按"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区域共建。通过健全共建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活动经费、建立共建联系点等6项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理事长负责制。把共建实绩列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与各类评优挂钩,抓好督查落实。从实际出发,发挥区内各级文明单位和驻军作用,优势互补,群策群力,建立便民服务网络,开展"便民、安民、乐民、智民、富民"系列低偿、无偿服务;形成各自特色,建设科技片区、文化片区、安全片区、卫生片区等,落实区域共建。
1990年永安市先后在城乡建立35个共建片区,成立29个理事会,根据三明市"六联六建"共建文明区域经验,结合实际设拓展为"十联十建",即党的建设联抓,共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联学,共同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敏感性;思想政治工作联做,共育"四有"新人;"文明细胞"联创,共同提高文明素质;移风易俗联倡,共同树立新风尚;社会治安联防,共创安定环境;公益事业联办,共建服务设施;群众文化联搞,共同提高市民文化素质;环境建设联建,共创优美环境;经济工作联上,共图区域振兴。从建设"大永安",繁荣"小区域"出发,为解决同一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的机关、学校、部队、厂矿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难、管理难问题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打破了"隶属、性质和级别"差异,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现了由单体向群体、单项向综合、条条向块块的转变,变"条"、"块"单位自建为条块联动、共驻共建,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形成宝塔型创建结构:文明个人--五好家庭;文明户--文明楼院;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科室--文明单位;文明村居--文明片区;文明街道、乡镇--文明城市,创建覆盖面达100%。当年有近500多个大小单位、数万人参加了共建活动。组织开展"十建十联"办实事、共建活动"四到位"(组织机构、措施、活动、评比检查)、群众广泛参与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城市百日竞赛"活动,组建了社区老年、青少年、小区民间3支文化队伍。举办片区文艺调演活动,32个片区、120多个单位、近500名演员参加,上演节目100多个,各类球赛100多场,消灭了一大批卫生死角。全市达标文明单位117个,文明楼院467个,市区内卫生之家19349户。评选表彰了8个"共建文明区域先进片区"和10名"银燕奖"先进个人。
1992年拓宽共建领域,建设"黄金通道"。在永安至安砂沿路建立起以大中企业为骨干,省、三明市级文明单位为基础,文明路为纽带、文明村为组合的"黄金通道",带动了两侧文明区域建设。
1993年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深化"十联十建"文明片区活动意见,落实"共建领导班子、共建互作路子、共建活动联系点、共建活动规划、共建活动保证措施、共建经费"6项基础性工作,发展街居第三产业,把社区管理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结合起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风气,优化社区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健全社区服务、方便群众生活,传播先进文化、活跃社区生活。使"十联十建"文明片区活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当年市文明办表彰了40位在九二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片区理事长。
区域共建在城区除片区间的联系互惠外,更多更生动更具体地展现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中。
1994年永安市深化"十联十建",以街道辖区为大社区,以居委会为基本划分单位,将城区划分为31个片区,每个片区内再划分若干个小区,形不成小区的划成文明安全单位或文明安全楼院,创建进程以每年城区覆盖面25%、农村覆盖面20%的速度递增。创建活动重点是抓好"民心、民安、民教""三民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片区的思想道德、综合治理、社会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做到分管领导责任到位,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并建立了一批示范点,完成了对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的山边、大同、旧街等共建片区的组织整顿工作,使其重新担负起共建职责,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1995年把发展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抓好社区治安、完善社区功能作为片区共建的主要内容,突出"育人、治安、办实事"三个环节。一批片区便民、创收相结合集资发展第三产业为民办实事深得人心;各片区单位均有业余文艺小分队,单位轮流主办活动,片区参与,群众文化活跃;全市建立起128个片区联防小组,划片段联防,护楼院队伍有1154人,保一方平安。评出先进共建片区5个、文明楼院467幢。
1996年组织全市文明安全片区开展创建交流活动,首批授予龙岭新村、供电局、含笑新村、省水电学校、东郊村、林业新村、永安车辆段、中山新村、新安花园、贮木场新村共10个片区为96年度创建文明安全片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1997年完成片区整顿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社区服务中心,各街道成立社区服务站,居委会成立社区服务点,倡导开展居民互助服务。推广上江滨片北门小学帮扶孤寡老人的做法,在全市片区内所有单位开展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的承包帮扶工作,丰富了共建内涵。
1998年以街道辖区为一个大社区,下设的共建片区叫文明安全片区,每个片区再分设若干个文明安全小区、文明安全单位和文明安全楼院。分工负责,文明办抓"育人、办实事",综治办抓"治安"。初步形成了"先小区、后片区、再城区",以街居为依托、以管理为重点、以群众需要为标准,以治安、卫生整治为突破口,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各文明安全片区建立各类社会服务设施568个,组建社会服务志愿者组织117个,志愿者人数达1万多人。文明安全片区治安稳定、秩序良好、设施配套、文化活跃、环境整洁、生活方便,促进了居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全市创建文明安全片区32个。
1999年提出"创一、带二、促三"口号,即创建一个高标准文明安全小区或精品村,带动两个备选,促进三个形成雏形。每个片区推出2-3个文明安全小区示范点,培育成精品小区,开展"共建杯"竞赛,以自建带共建,以共建促自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把区域共建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了每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建立了与两个文明建设责任书同步下达、同步考核、同步表彰的制度。把创建文明安全小区(村、镇)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目标责任的考核内容,动员共建单位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公安机关为骨干,实行一段一警、一警多能,引"110"进小区(村、镇);司法部门负责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群众自治建设,健全小区服务网络,推行物业管理,做到便民利民;城建部门把综治防范设施纳入城镇建设的统一规划,并负责抓好小区的整治、优化环境,抓好小区道路、下水道、垃圾转运、绿化带等硬件设施建设;城管部门着力解决违章搭盖、乱堆放、乱张贴、乱投摊点等问题;财政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文明办和文化局积极办好文明市民学校,做好市民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经常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楼院文化、街居文化和"双休日"广场文化;各乡镇、街道组织协调各级文明单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齐抓共创文明安全小区(村镇),并把小区各单位在共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文明单位等推荐上报的重要依据。市文明办、综治办严格把关,对凡不承担所在小区创建工作责任和义务的单位,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坚决实行综治一票否决,以促进共建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形成齐抓共创局面。
2000年全市建起4个社区服务中心,33个社区服务站、13个卫生服务站、13个社区集贸市场、72支2160名志愿者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文明安全小区与农村"精品"文明新村结对子创建活动双向交流。坚持楼长例会制、"三员"巡查制和小区文化指导负责制,协助片区理事会解决片区实际问题。创建出26个文明安全小区,创建覆盖率在城区达到100%,在农村达到80%。
2001年把社区群众对行业、单位参与社区创建工作的满意程度作为评选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一个重要标准(永文委〔2001〕2号)。6个街道辖区的27个共建片区、410个单位参加共建,覆盖常住人口11万人,暂住人口1.6万人。
2002年中央文明办提出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三明市提出打造"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民心"工程,永安市结合实际拓展为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供电、供水、电信、广电、工商维权"九进社区"活动,把九行业的优质服务引进社区,提高市民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以共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现代化城市社区。科教进社区的主题是"讲科学生活、建文明社区",举办各种科普活动,办好社区科普画廊等;文体进社区培训群众文体活动骨干、添置活动器材、组织文体活动;法律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设立纠纷调解室和社区警务室;卫生进社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电业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24小时用电咨询;供水企业对社区供水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实施"一户一表"用水;电信部门在各小区建设信息宽带网,确保群众电话畅通;广电部门确保社区群众电视图像清晰稳定;工商部门建立社区工商联络岗和"12315"消费者投诉点,为社区居民维权。形成"关心小家爱大家,共育社区文明花"局面。结合实施《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逐步开展并完成社区整合工作,将全市34个居委会整合为24个社区居委会,增加社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7个,以居民选举方式产生新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协调片区单位抓好以"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共建,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活动,提升社区和单位的思想道德水平。燕南街道南塔新村被评为国家级青年文明社区。
2003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省委文明办"要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区域共建,大面积整体提高城乡文明程度"的要求,重新调整建立共建片区,完成全市共建片区整合及共建片区理事会换届工作,将各街道辖区原有27个共建片区重新整合组建成16个新的共建片区(每街道4个),分别为:山边、仙泉、东门、铁路共建片区;南溪、新华、巴溪、牺和共建片区;新安、东坡、北塔、中山共建片区;江滨、后溪洋、黄山、红山共建片区。以自建带共建,以共建促自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巩固与创新相结合创建文明社区。按照政府拨一点、街道贴一点、社区筹一点"三点式"筹集资金开展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成效纳入街道年终工作综合考评。"九进社区"相关单位化承诺为行动,科协办好社区科普画廊、宣传栏、制作科普公益广告等;文体部门帮助社区建设文化活动场所;法律进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咨询等;卫生部门协助社区建好卫生服务中心;环保监管燃煤锅炉烟尘控制;涉台部门联系在永台胞所居社区开展联谊活动;电业部门对社区供电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供水服务进社区保证居民饮用水合格达标等,丰富了区域共建内涵和行业文明服务内涵。提高区域共建整体水平。
2004年组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电业、供水、通讯、广电、工商维权等部门、单位深入开展"九进社区"活动,为社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推动区域共建活动。
2005年形成"九进社区"活动联席会议制度,提出深化"九进社区"实施意见,明确了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电业、供水、邮电、广电、工商维权进社区的具体活动内容,按进社区服务承诺落实为社区办实事并向联席会汇报,分析解决问题。9月1日,市政府颁行《永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对社区工作者性质、日常管理、任职资格条件、任职年龄和学历要求、录用和待遇、任免程序、考核测评以及考勤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建立社区优秀人才选拔制度,每两年由市编委安排4个事业编制,每街道负责推荐1名社区工作者,由市社区办组织考核,连续6年考核为优秀的,报请市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列入事业编制。年底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社区办联合组织实施社区居委会干部、居民代表评议辖区共建单位和辖区共建评议社区居委会及其干部的双向测评制度。各社区全面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创建工作覆盖率达100%,建成3个省级文明社区、5个三明市级文明社区、7个永安市级文明社区。当年11月城区社区整合为22个。
区域共建使社区实现民主管理制度化、社区服务体系化、治安防范网络化、文化活动经常化、环境整治社会化,居民有安全感、方便感、舒适感。
3.3 城乡共建
永安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凸显于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城乡共建是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向农村辐射,表现为城乡联动,以城带乡,以乡带村,抓村带户,带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在共建进程中,首先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成立永安市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协调小组,由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15个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的观摩活动和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年度责任目标,指标量化、任务分解、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制定考评办法,分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建设、科教文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建设、组织建设、基础创建等七个方面对竞赛活动成效进行考评。建立乡镇、街道分管精神文明领导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竞赛活动进展情况,部署阶段创建工作。
一方面立足"建新村、奔小康"主线,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和"创十星、评十户"活动,筹措创建经费,宣传教育先入,环境整治跟进,落实服务"三农",发挥示范辐射效应,以"创星级文明户、立村规民约、记公德簿、书治家训、贴小康致富图、设家庭台账本、建村民议事会、办文明夜校、编乡土教材、树文化长廊"
等形式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方面动员城市力量贡献农村,推进文化、科教、卫生经常性"三下乡"活动,使文化科技进村入户,解决乡村环境面貌、交通秩序、集镇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如2001年"三下乡"1857人次,送戏33场,送电影1916场,培训农村骨干1450人,赠送图书22500册,义诊2000人次。同时,挂包行业单位延伸文明优质服务到乡镇,地处农村的省、三明市级文明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厂村共建,带动农村各项创建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创建工作水平。
1990年是福建省14市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初评年和三明市九0年精神精神文明建设总评年,永安市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共同发展"原则,注意将城市两个文明建设成果向农村辐射,走以城带乡、城乡共建路子。体现以城带乡指导思想的文明乡镇、文明路带建设做到有领导、有重点、有创新、有发展。各乡镇都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级领导实行挂片包干制,直接参与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小陶、安砂二镇,曹远、大湖二乡为主干,以贡川到市区、市区至小陶、市区至西洋三条公路线为纽带,形成"二镇二乡三条线"重点。各职能部门综合整治公路,加强路政管理,创建文明路带,拆除各种违章建筑2485平方米,修复填补柏油路2035平方米,清除边沟总长18万米,公路沿线种植绿化树35718株,带动了沿线文明村镇建设。通过厂村挂钩、城乡共建,80%以上的村达到"十有",85%的村恢复了有线广播,全市共创建文明乡镇3个,双文明村47个。全市农村建起"妇女禁赌会""青年新风促进会"等群众自治组织150多个。
1993年城乡共建从乡镇所在地抓起,重点突破市两条工业走廊沿线,推广槐南西华、西洋下街等先进片区共建经验,倡导乡镇组建文明片区,以共建、共育、共兴、共利、共荣、共强为原则,扩大农村先进面,促进城乡一体化。
1996年开展"建文明村镇、奔小康目标"主题活动,旨在建设"乡村经济协调发展、思想教育扎实有效、科教文化全面进步、治安秩序稳定好转、移风易俗卓有成效、村镇建设合理规划、文明农户质高面广、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组织开展图书、报刊、戏剧、科技文化下乡活动,以城市文化带动乡村文化进步;组织创文明村镇竞赛活动,努力实现"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思想教育好、三德建设移风易俗好、社会治安、教育文化、科技进步、集镇规划、环境卫生、计划生育、领导服务"等"十好"要求,使集镇成为农村文明的窗口。
1997年,城区"六改六归位"向农村拓展,各乡镇逐步引入城市管理机制,充实集镇管理和环卫队伍,集镇所在地,特别是国道、省道沿线乡镇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治理脏乱差、改水改厕、保护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家园。市委文明办组织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村"活动,并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督促。其内容为"经济发展、爱国奉献、治安稳定、优生优育、科技示范、崇文重教、移风易俗、环境美化、民风纯朴、党建加强",规定了10项创建项目基本标准,每达标一项授予一颗星,以此评定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成效。
1998年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在集镇实施"绿美亮净"工程,在行政村继续"创星评户"活动。同年各乡镇党委设立文明办、配备专职干部,文明乡镇竞赛评比实行届期制,二年一届,考评结果与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挂钩。在集镇普遍推行《文明市民公约》、《市民行为规范》,按城区标准规范集镇居民的行为。推广贡川、安砂建镇情展览馆,设置成才榜、功德榜、能人榜、致富榜、好样榜等做法,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出"新建有规划、改建有标准、整治有成效"要求,集中解决农村环境建设与管理问题,集镇卫生实行24小时保洁,国道和省道沿线镇、村当年立起镇牌、村牌,12个乡镇主街道有路灯,沿国道、省道乡镇安装彩灯、霓红灯,乡镇夜晚一片漆黑成为历史。
1999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从农户入手,从示范点抓起,着重建阵地、办实事、严治理、抓载体、破陋习、育精品6项工作,城乡挂钩开展"明星杯"竞赛活动,首次把文化市场管理列入文明乡镇、文明街道竞赛内容。
2000年起,永安市按照"农村抓乡镇"的工作要求,以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推动城乡共建发展。首批4个小城镇试点镇基本实现了"五个一":一条高品位街道、一处休闲式公园、一座达标公厕、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个农贸市场;行政村基本实现"四有":一个村牌,一条好路,一片风景林,一个文化活动场所,设置"五榜":成才榜、功德榜、致富榜、能人榜、好样榜。桂口村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实施100个文明新村新精品工程之一,并报送参加全国文明村镇评选;西营、坪坑、霞鹤、下街、水尾、曹田等成为文明新村精品工程示范村,带动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2001年各乡镇实施垃圾归袋、停车归点、广告归栏、经商归店、摊位归片"五改五归位"。
2002年涉农部门联手抓好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活动。各级文明单位与村镇结对子,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上项目、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等各种形式的城乡共建活动。市文明委当年8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七加强"为内容的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即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乡镇居民素质;加强环境建设,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加强科技文化建设,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强综合治理,乡镇社会秩序良好;加强经济建设,经济活跃繁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加强以乡带村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进村入户。市里成立竞赛活动协调小组,量化考评内容,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并通报排名次序,考评结果作为评选省级和三明市级文明乡镇的必要条件。年底市里专门成立3个考评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前6名乡镇推荐上报为文明乡镇候选乡镇,第1名的乡和街道、前2名的镇由永安市委表彰。
2003年以治理"脏乱差"、预防疫病流行为创建重点,开展道德督查评议、移风易俗、创文体特色村、文化中心户、科技示范户、文明信用户等活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思想道德水准。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8.3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4年坚持以开展创建文明乡镇(街道)竞赛活动为载体,推进以城带乡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乡镇、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得分评出1个乡、2个镇、1个街道报市委市政府专项表彰。
2005年在农村再倡导"六提倡六反对",开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当年7月27-28日,永安市承办三明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并在会上做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经验介绍。
竞赛活动激发了各乡镇(街道)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的积极性,促进了城乡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协调与联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城乡共建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3.4 城市管理
永安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综合功能和市民生活质量。以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城市为中心内容,立足于长效化、制度化管理。将规划、市政、卫生、绿化、交通、通讯、治安、市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归为城建规划、城区环境、社会稳定、综合服务等四大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城市建设实施"以路带房,以房补路,路房同步",做到"新建一条路,形成一条街;新盖一片房,改造一段路"。
1990年开始抓依法管理城市,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年初燕江街道撤销分设燕东、燕南、燕西、燕北4个街道办事处。市委文明办、市文明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爱卫办、市交通局联合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调查研讨,不同单位从不同角度总结在城市管理活动中的经验,探讨依法治市的有效途径及对策。市政府发布了城市卫生管理相关通告和规定,进行综合治理,促进环境、秩序改善。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搞好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召开首届城市管理理论研讨会,制定了《城市管理协调小组章程》及《例会制度》;修订完善市场管理条例、市容卫生管理条例。重点解决"三无"(无出售、放映黄色淫秽书刊录像;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无哄抬物价。)、"四洁"(小街巷清洁、小商品市场清洁、车站清洁、公共活动场所清洁)、"十不"(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摆摊点、不骑自行车违章带人、不乱张贴、不乱倒垃圾污物、不乱搭盖、不在水泥路面搅拌水泥沙浆、不乱折砍树、不乱停放自行车)。市委、市政府确定沿街9个主管单位齐抓共建"三优街"。制定了《三优街标准细则》开展创建活动,城区对沿街所有单位的门面、橱窗、广告进行了改造和整修。
1993年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事业目标管理考评中,获全省县级市第一名,并被建设部授予优秀县级市称号。
1994年成立永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安、工商、城管、卫生、文化、环保等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统一法律依据、统一查处违章内容、统一重点纠正和处罚行为、统一处罚金额对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文化市场进行综合治理和整治,成效显著:改"各管一头"为"分片包干",一警多能、综合执法,使市容卫生、城市环境有了较大改善。4月27-29日,三明市深化三优街创建活动工作会在永安市召开,大会通过了深化三优街创建活动开展十大窗口百家店优质服务百日竞赛的意见,各县交流经验,与会代表参观永安三优街建设。
1995年永安市提出城市管理"六改六归位",即生活垃圾改桶装堆放为袋装收集;饮食门店改燃煤炉灶为燃油气灶;家禽家畜改放养圈养为限养禁养;夜市用水改车推手提为管道供应;户外广告改随意张贴为定点设栏;交通车辆改乱摆乱放为有序停放。确定了"优化城市布局、优化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的城市建设目标,明确"主攻南北,完善中段,扩改旧城,建设新村"和"开路、建街、扩城"的城建工作思路。8月10日,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安市狠抓城管"六改">的通知》(闽文明〔1995〕6号),充分肯定并向全省推介永安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狠抓"六改",使市容出现了"六归位"景象的好做法。
此后为巩固"六改六归位"成效,防止"脏乱差"回潮,永安市坚持抓环境卫生、建筑工地、集贸市场、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整治和管理。
1996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年",开展"八个形象工程",把路让出来、把垃圾装起来、把车辆管起来、把门前包起来、让夜景亮起来、让大气净起来、把物业建起来,让街景美起来。新安路、新安桥竣工,完成了西门桥及市区主次干道维护,新增公共绿地3.26公顷。完成了旧街、大同路、江滨公园临时市场的的搬迁,退市还道,建立了建筑工地洗车台29处,取消单位内部暴露垃圾池和市区暴露垃圾桶37个、垃圾池9个、垃圾集装箱4个,安放主干道沿街店面密闭式垃圾桶300个,建立生活垃圾中转站2个。组织交警、城管、街居等有关部门人员赴张家港学习考察城市管理经验,对永安市城市管理机制进行了初步改革,采取有偿服务、任务承包、责任制度等办法规范城市管理。把袋装垃圾制由过去只对公寓小区要求发展为全市范围实行;在城区街道建设机动车停车场,划定了自行车停车位、小商贩临时摊位;对占道乱行的脚踏边三轮车进行改制,控制三轮车数量,严格运行规则,统一换为"黄包车"沿用至今。
1997年取消市区所有的暴露垃圾池;实行建筑工地围墙作业,创建"文明工地";全面取消杆秤,使用电子台秤;取消城区零星大排挡经营点及摊位,取缔流动摊点,整治占道经营。
1998年以燕江中路"三优街"为中心,将"门前三包"扩大为"门前四包"(卫生、秩序、绿化美化、城市公用设施),日常保洁延伸至各主干道及附近小街巷,全面实行垃圾袋装化。同时改革环卫管理体制,实行环卫人员"四定"制度,即"清扫、保洁、收集、清运"一条龙责任服务,并对路段实行招标承包。至此,主干道基本实现长效保洁。开展"交通文明教育年"活动,将文明交通行为列入市民应遵守的规范和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当年更新燕江中路护栏4公里,新增、规范停车场5个,增设道口红绿灯6处,刷新交通标志线20公里,从10月1日起,市区禁鸣喇叭。实行净菜上市,推行净菜标准4大类39种,做到上市商品干净、市场摊店干净、周边环境干净和管理者行为干净"四干净"。至此,市区集贸市场基本实现规范化。继续实行建筑工地封闭作业,每年评选一次文明工地并表彰奖励"文明工地"。
1999年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市容卫生监督管理员两支队伍;建立街道城市管理现场例会制度,每季一会,6街道轮流提供现场;与6个街道及沿河单位鉴订治理责任书,雇专人对城区河段进行清理;"门前四包"由城区主干道延伸至小街巷;有关部门与部队签订《驻永部队军警车辆共创文明交通倡议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促进了文明交通建设。
2000年仙峰岭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可消纳永安市20多年的生活垃圾。新建改建垃圾中转站,购置机械垃圾清扫车和运输车,垃圾转运实现密闭式运输。完善市、街、村(居)、物业公司管理网络,与市区各单位签订环卫责任书,每季开展一次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检查并抽查有关单位环卫责任书落实情况,通报检查结果,促进环卫责任落实。制定出台《永安市商业步行街管理方案》,作为城市管理的亮点,列入创建文明城市考评范围。在全市启动"畅通工程",并被列为全省实施畅通工程试点市,实行客运交通安全联系户制度,每个交警承包11辆车和31名驾驶员,担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任务。永安市被省文明委评为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管理(县级市)第一名。
2001年建立健全市、街、村(居)、物业公司等单位在内的管理网络,继续推行"门前四包"和路段清扫保洁承包管理制度,坚持市、街道二级卫生管理体系。将殡葬改革列入乡镇街道文明创建活动考评内容,关闭医院太平房,解决了太平房噪音扰民问题。
2002年提出"管理也是建设"观点,融完善基础设施与强化长效管理为一体,保护生态环境与倡导文明新风共抓。在主次干道及公园按规范要求配置果皮箱、垃圾桶共379个。
2003年实施城市"六项管理",即加强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把打击破坏公共设施专项治理月活动作为城市管理的举措之一,常年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着力打击盗窃和破坏公共设施及乱张贴、乱涂抹行为,查处了一批盗窃和破坏公共设施违法人员。
2004年印发《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张贴、乱喷涂、乱刻画行为的通告》,将城区公共广告栏布点调整为17个,并组织招标修建公共广告栏,规范公共广告信息发布。市委文明办牵头会同市工商局、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城市"牛皮癣"进行整治,清除市区内一、二级环卫地段1400多处"三乱"信息广告点和2.5万多条广告电话号码,拆除100多块旧广告牌,并对涉及"三乱"的87个广告电话进行语音干扰呼叫处理。
2005年建立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成立永安市城市长效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组长汤俊生,副组长刘建榕、朱孟英、汤春兰、洪南福、李昌安,成员为市委纪委、组织部、文明办、建设局、卫生局、民政局、经贸局、效能大队的主要领导,办公室挂靠在文明办,郭惠勇兼办公室主任。永安市人民政府印发《永安市实施城市长效管理暂行规定》(永政文〔2005〕39号)和《关于建立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的通知》(永政文〔2005〕38号),将燕江东路等145条街路巷分为158个卫生区,确定144个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制作统一规范的132块卫生责任区牌,公布责任单位和监督单位电话,落实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实施长效管理。聘请21位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城市长效管理社会监督员,开展城市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实行每季度城市综合治理评比通报制度。同时,集中力量加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社会治安"六项管理"。截止当年7月底,11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4个街道24个社区对各自责任区环境卫生和市区主次干道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整治街路巷93条(段)235处点,查处违章占道经营2690余起(次),清理乱张贴1826余处,拆除违章搭盖60多处,清理乱堆放180多处,清理下水道7250多米,清理卫生死角139处,整治河道8319米,清运垃圾、杂草136吨;处理家禽50余只、抓获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查纠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5310多起。
2006年3月永安市通过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团实地考评验收。12月27日,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命名表彰大会上,省委、省政府授予永安市为第九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城市管理"六改六归位"做法,使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管理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使市容市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六乱"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基本上达到"垃圾归袋、停车归点、广告归栏、行人归边、经商归店、摊位归片"的"六归位"效果。为文明城市整理出一张"干净脸"。
3.5 精神文明建设"三个近一点"
1996年为探索新形势下创建文明城市的新路子,立足市情,明确了"创特色、出精品、成规模、上档次"的总目标。确立了精神文明建设"三个近一点"的工作思路,即精神文明的各项工作要"与市场经济贴近一点,向群众需要靠近一点,把条块部门拉近一点",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完善一把手"抓两手"、"一岗双责"领导机制,进行精神文明建设二次创业,努力为民办实事,《福建日报》曾以《着眼高一点,着手近一点》为题,在头版头条报道了永安市的做法和成效。
为实现"三个近一点"举措,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1996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实事,确定各件实事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单位,落实十件实事:一是深化城市管理年活动,巩固和提高"六改六归位"成果;二是转变行业不正之风,创建一批文明系统;三是深入开展"放心店"竞赛活动,建成一批"示范放心店";四是抓好社区服务,创建文明安全片区示范点;五是完善农村宣教中心,建成进村入户宣传网络;六是修订并实施文明市民公约,把爱国爱乡、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优化服务、社交礼仪、移风易俗具体化;七是抓好双休日文化活动,建立双休日文化广场,组织片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双休日系列文化活动;八是建立完善图书、报刊发行网点,实现各乡镇至少有1个图书、报刊销售门市部;九是办好、用好《永安报》,展示两个文明建设成果;十是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婚事新办、乔迁省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促进了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建立。
3.6 "扶贫济困、情暖燕城"
"扶贫济困、情暖燕城"根据省委"满意服务、情暖八闽"主题活动结合永安实际设计,旨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政府想解决而一时无法解决的群众困难,切实为弱势贫困群体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1997年3月1日,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扶贫济困、情暖燕城"活动的通知》(永文明〔1997〕6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扶贫济困、情暖燕城"为主题,以孤、寡、残群体中的特困户为主要对象的扶贫济困活动。市里成立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协调工作。以乡镇、街道辖区为单位,发动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力量,对辖区内孤、寡、残中的特困户进行摸排,然后按单位分配,进行帮扶。扶贫济困活动列入年度文明单位、文明乡镇、先进片区总评的依据,首批帮扶工作始于1997年3月5日,帮扶特困户57户。
九年来,遵循"献爱心、送温暖、解忧难、办实事"原则,各级文明单位对全市孤寡残疾中的特困户进行片区、单位对口"承包"帮扶,帮扶力度不减,帮扶内容增加,帮扶范围扩大,活动已发展成为永安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一个独具特色的载体,各级文明单位对特困户一如既往地帮扶,切实解决了部分城市特困居民在生活、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其示范带头作用弥补了社会保障体制的不足,唤起了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为形成扶弱助残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年帮扶,永安市逐渐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成立帮扶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建立帮扶卡即时登记和定时检查制度,开设投诉电话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调整帮扶单位和帮扶对象,确保受惠者一定是未脱贫或新生的特困户。帮扶单位每月帮扶活动不少于一次,逢大年大节必前往慰问;城区四个街道负责辖区帮扶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早年创设坚持活动的27个(现整合为16个)共建文明片区将各级文明单位帮扶情况作为年终考评文明单位的依据之一,纳入动态管理;市委文明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每季度抽查一次帮扶情况并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形式通报全市;建立激励机制,市指导委每年度表彰在帮扶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帮扶网络进一步健全,形成了居委会、街道、帮扶单位相联系的三级帮扶网。从机制上确保帮扶力度不减,保证帮扶对象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在文明帮扶内容上,从1997年对孤寡残疾户"一助一"的帮扶开始,扩展到对100户下岗职工"送温暖助就业"和失学儿童"春蕾计划"的帮扶;2000年永安市建立起长效运行机制,面向城市特困居民推出"一包二挂三补四减免"。"一包"即凡获得文明单位称号或申报文明单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帮扶不少于1户;"二挂"即在职正副科级领导(2002年始改为挂包文明单位2位领导)每2人挂1户特困家庭;"三补"即由永安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市煤炭工业公司每月分别为每个贫困户资助30度电费、10吨水费和燃料费10元(2002年起改由挂包文明单位每月支付特困户35元"三补"资金);"四减免"即帮扶对象在子女入学、看病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2003年6月,永安市对结对帮扶工作做了适当调整,特困户的水、电、燃料"三补"资金由各挂包单位支付,各挂包文明单位逢年过节(主要指元旦、春节、端午和中秋节四大节日)要对贫困户进行慰问,每次慰问不得少于200元。重点抓好"五扶":生活上扶贫、精神上扶志、智力上扶学、工作上扶业、发展上扶技。2005年把此项活动明确为各级文明单位的"政治任务",要求切实做到"送温暖、解忧难、办实事"。
市文明委每年印发工作意见,调整帮扶对子,作为街道和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依据之一,建立健全帮扶卡,采取抽查、督查、通报方式督促落实。活动由各级文明单位具体实施。
自1997年至2005年全市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8775.45万元,帮助1609户孤寡残疾、下岗人员、面临失辍学学生等各类特困人群度过难关。其中1998、1999年帮扶孤寡残疾人、失学儿童和下岗职工共100人;1999年全市联手"扶贫济困"共投入4125.83万元;2000年141个文明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368人,入党积极分子368人参与帮扶,投入帮扶资金28.861万元,帮扶184户、430人;2001年111个文明单位、222位科级干部,帮扶111户221名特困群众,送去慰问金、物品(折款)4.52万元;2002年共安排174个文明单位及348名责任领导对174户456个贫困对象进行帮扶;2003年至2004年2月底,173家文明单位、344位责任领导,为173个特困家庭499人解决"三补"资金6.77万元,"四减免"5.76万元,送去慰问金、物品(折款)15.59万元(2003年全年总计22.36万元);2004年203个文明单位及384位责任领导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共送出慰问金(含物折款)18.42万元,使全市203个特困家庭512人受惠;2005年169家文明单位的338位科级领导帮扶169户城市特困居民436人;2006年165家文明单位的330位科级领导帮扶165户城市特困居民423人。
2000年1月24日,省文明办主任朱清批示"永安市开展的这项活动很好地结合本地实际,把'满意服务,情暖八闽'活动落到实处,应加以赞扬,请综合处追踪这项活动,请永安市文明办每阶段报告一次活动进展情况,适当时候建议在全省范围内总结推广这一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永安市"扶贫济困、情暖燕城"系列活动新做法。《福建日报》、《三明日报》曾专文介绍永安做法,省委文明办《文明大观》杂志2003第5期《把责任放在肩头》将此项特色活动称为"永安模式"向全省推介。
"文明扶贫"工程逐步纳入了"春蕾计划"、"金秋助学"、"下岗工人帮扶"等子工程。如1999年筹集再就业资金3908.4万元,2000年分别筹集62万元和92万元成立"爱心献功臣基金"和"见义勇为基金";社会各界为"春蕾计划"捐资4.17万元,资助139名特困生;2005年5月永安市委书记江兴禄、汤俊生、刘建榕、徐祥、郑清华等市领导加入新一轮"春蕾计划"结对帮扶行列。扶贫济困的浩大声势影响和带动了永安市一些私营企业家、个体户自愿参与帮扶活动。永安市政协委员、私营业主邓如宝夫妇一次性资助10名特困女童上学,为她们交学费3000多元,送每人一份书包、文具等;2004年3月邓如宝夫妇又率先在个私业主中为永安市慈善总会捐款20万元;个体女老板赖玉云资助大湖中心小学一女童复学;含笑酒楼总经理叶美兰女士热心资助辍学少年刘祥重返中学,招收下岗职工86名再就业,为所在地小学年捐款5000多元……2005年全市共收到58个基层工会组织捐款53500元,加上三明市总工会、永安市总工会和部分民营企业家认助款,助学款达109800元,帮助特困和困难大学生147人。至此,"金秋助学"活动五年共筹集助学金39.34万元,为571名特困职工的在校子女提供了帮助。
1997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首次授予永安市人民法院等13个单位为1997年度"扶贫济困、情暖燕城"活动先进集体,授予陈俊英等30位同志为"扶贫济困、情暖燕城"活动先进个人;1999年表彰13个先进集体和30位先进个人;2002年表彰30个先进集体和68名先进个人。2005年永安市妇联召开庆"六一"暨第八届春蕾计划结对活动表彰大会,表彰了市交通局等10个实施"春蕾计划"先进集体,黄斯薇等10名实施"春雷计划"先进个人,林海等10位"十佳春蕾女童"和邓耿娟等10位"优秀春蕾女童"。
九年文明扶贫路证实着:献出一份爱心,就可以温暖甚至挽救一个家庭,就可以给人一份希望一份信心,就播撒了一片文明绿茵,就为永安创建文明城市添了一方碧瓦。
3.7 德育"三牵手"
作为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举措,永安市关工委首先提出活动思路,倡导在全市中小学和社区开展家长与孩子牵手、老师与学生牵手、老同志与青少年牵手的德育"三牵手"活动。2002年3月,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把这一设想加以提炼升华,制定活动实施意见,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德育"三牵手"活动。发动社会、学校、家长用平等、尊重和责任齐心协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一个立体的、长效的教育平台,把基本道德规范要求渗透到具体道德实践活动中,融入学校德育系列教育,推动家庭、学校、社区道德与文明建设。自此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关工委6部门联合,坚持每年举办老少牵手夏令营活动,以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中生为主,全市统一组织一个中心营,各街道、社区成立分营,开展读书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公益和文体、帮教济困等活动,促进未成年人正确道德观念和良好人文素质的养成。
德育"三牵手"
活动主题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规范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基本要求,配合学校"听、看、说、做"德育工作系列活动和全市社区道德建设要求进行教育、实践。主要内容是:唱好一首公民道德建设歌;上好两堂德育课(传统美德课和爱党爱国爱乡课);念好家教"三本经"(伦理道德经、父母德才形象经、儿女成才经);过好四个节(母亲节、儿童节、教师节、老人节,2003年增加清明节、国庆节);拓展四项训练(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会做事的人、懂环保的人、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人);开展"六争当"系列活动(争当社区小主人、市民小代表、文明小使者、安全小卫士、快乐小天使、环保小模范)。共同遵守三项注意(父母注意树立德才形象,教师注意为人师表形象,学生注意树立勤奋好学形象),落实七个做到(不打人、不骂人、不欺弱;不撒谎、不食言、不失信;不说脏话、粗话、不恶语伤人;不破坏公物、不攀折践踏树木花草;不进"三厅二室",不沉溺网吧;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闯红灯,不爬越防护栏杆,不在公共汽车上争抢座位。2004年拓展为"十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一言一行践道德"活动启动仪式,举办一次"三牵手"结对子现场观摩活动,"三牵手"亲子活动、读书演讲活动、主题班会活动、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会活动,设立一本工作手册,召开一次专题工作研讨会,编印一本论文集,组织一次年终考评。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永安市成立活动协调组,22个社区建立活动协调机构。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考评;市教育局将此项活动纳入全市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建立督查考评机制,落实目标管理,并抓好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工作;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发挥各自基层组织作用,引导家长、青少年参与活动;市民政局发动和组织社区开展活动;市关工委组织老同志积极参与。把"三牵手"活动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内容;不定期举行"三牵手"活动协调组联席会和社区、学校现场会。
2002年3月30日在市南门广场举行"三牵手"活动启动仪式,举办"遵守道德规范,争当文明市民"万人签名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关工委联合向全市征集标识图案,罗坊中心小学教师罗其钦设计的"三牵手·育新人"标识图案获一等奖,作为开展"三牵手"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统一标志。先在8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全面推开。组建老少志愿者队伍和公德督导队,组织开展各种道德实践活动,并把结对活动情况造册建档,定期反馈活动协调组,形成制度。
作为倡议者,永安市关工委成为这一活动的骨干,其工作重点是发挥老同志的优势,把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相互衔接、相互协调起来。他们发动许多离退休老同志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或当校外辅导员参与学校道德教育,或就近参与社区对未成年人的各项教育,并分别与一名至多名未成年人结对,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加以帮助和引导。不少老同志选择家庭贫困的农村未成年人作为结对对象,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除了在学校和社区经常性、创造性地组织系列活动外,永安市特别把注意力放在以往工作相对薄弱的家庭和农村,建立家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家庭教育作出相应分工: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家教,市妇联负责社区家教,市关工委负责家教中心校工作。15个乡镇(街道)成立家教中心校,22个社区建立家教指导中心。
组织实施"万、千、百、十、一工程",即:培训万名家长、征集千篇家教文章、培训百名家教骨干、评选十名优秀家教教师、组建十名好家长报告团、拍一部家教录像片。编写《永安市家长学校教育纲要》《小学生家庭教育100问》和《家长学校讲稿选编》,印2050本发放家长学校供教师授课参考。到2005年,全市有各级家长学校223所,家教教师400余人,开设课题107个,开课638场次,听课家长15.05万人次;征集论文400多篇,其中有40余篇论文分别获国家、省、三明市优秀论文奖。2005年拍摄的家教短剧《两只小兔》参加三明市"星空杯"大赛获一等奖。
形成社会共参与德育"三牵手"活动局面,各有关部门积极为未成年人办实事。
团市委发动社区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建了200多人的青少年服务队,分5个项目服务组,定期到社区一些孤寡老人家中开展服务。到2005年全市有青年志愿者、红领巾志愿者、科技志愿者等50余个分队,5400余名志愿者。
市妇联从2003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爱心三牵手"活动,其中一项是发动和组织社会爱心人士与农村贫困女童牵手,帮助农村面临失辍学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至2005年"春蕾计划"帮助535名面临辍学的女童续圆读书梦。
2004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转发《永安市2004年道德教育"三牵手"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2004年德育"三牵手"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内容、活动措施和工作安排。在保障机制上将德育"三牵手"活动列入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考评内容。5月14日市关工委牵头,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全市德育"三牵手"活动骨干。5月25日-6月8日,永安市委文明办联合市关工委、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状况调查,调查了14所中小学的1348名学生;7月20-26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又联合组织对永安一中等学校的1300名学生家长和忠义、龙岭等4个社区的150名家长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家长问卷调查。"两大"调查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永安市未成年人热爱祖国、思想向上、有道德情感、民主和法制意识日益增强,但存在轻视工农、劳动观念淡薄、对传统的榜样教育有抵触等问题;家长普遍重视对孩子的教育,经常与孩子交流,支持孩子参加学校或社区组织的公益劳动或校外活动,反对孩子到网吧上网,希望学校加大德育工作比重,要求孩子参加兴趣小组或其他艺术才艺学习活动,但对孩子的家务劳动要求不高。形成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基本数据和书面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7月25日,永安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成立永安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委员会;实行市领导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挂包学校制度;市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退出商业经营,全面恢复其公益性和教育引导性功能;加大对网吧和电子游戏场所的整治力度;建立中小学德育工作联席会制度和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德育工作考评制度;进一步深化德育"三牵手"活动;落实央视少儿频道在永安市落地覆盖,在城区中小学教室安装调频广播;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试点工作"等近期要为未成年人办的几件实事。7月份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为期一月的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出动1500人次检查300多次,检查网吧900家次,查获违规网吧132家次,罚款15.3万元,网吧由年初的46家减至29家。9月初,永安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联席会制度建立,明确了联席会的成员构成、主要职责任务及组织原则。9月初永安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委员会建立永安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联席会制度(永协调委〔2004〕1号),规定了联席会成员构成、主要职责任务和组织,明确联席会议每季一次,部署安排学校德育工作,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对全市德育"三牵手"等重大活动做阶段性工作安排。从机制上把德育"三牵手"纳入常规化。9月底,市广播电视局完成央视少儿频道的落地和传输覆盖工作,永安电视台节目传输由原来的30套增加到31套;在城区4个街道中小学所有班级安装了无线广播调频喇叭,学生们课余时间能收听广播。9月28日,市文明委、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委聘请22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社会监督员,与市文体局联合不定期对全市网吧进行集中巡查。
2005年永安市委、市政府重新命名2
3个单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永委[2005]52号《中共永安市委、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命名永安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决定》),分别是:永安市博物馆、吉山抗战文化遗址、市烈士陵园
、安砂烈士陵园、桃源洞-石林风景区、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川历史文化陈列馆-笋邦公栈、安贞堡
、林业要素市场、尼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建省现代竹子科技园区、警示教育展馆、西门电站、老年公寓、气象台、书香俱乐部、国防教育中心、96167部队、73892部队、73296部队、73899部队、94709部队、消防大队。市政府将青少年宫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编制从自收自支改为财政核拨30万元专款,市青少年宫新建了永安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展厅,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新建了"亲子园"。10月1日起,市文体局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环保局、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局六部门联合对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申办实行联合会审,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暑期全市共开办中小学生夏令营66个,90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12月
21日,《中国精神文明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页刊登题为《福建省永安利用爱国主义基地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报道,对永安市深入持久利用爱国主义基地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所取得成效予以了肯定。至2005年,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共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为未成年人办实事240余件。
2006年1月,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在40余个办实事参选项目中,由17000余人次网上投票,评选出十佳为未成年人办实事项目并在《三明侨报》上予以公布:道德教育"三牵手"活动;实施"春蕾计划"资助特困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网吧专项治理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校园调频广播网建设;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展馆建设;槐南乡设"济困助学"基金会;心语儿童行为早期干预中心;为农村寄宿制小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获"十佳"。激励全社会为未成年人办实事。
德育"三牵手"活动创意新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家长高兴、学校拥护、社会支持,成为永安市近年来开展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影响面最广的一项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自2002年3月30日举行启动仪式至2005年底,先后有6万多人次社会各界人士和未成年人参加德育"三牵手"活动,其中青少年达3万多人次,老少牵手1200余对。
永安市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青少年道德教育活动的做法,受到了各级领导和有关媒体的关注。2002年4月省关工委派出调研组专程莅永调研"三牵手"开展情况。12月底,三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在永安市召开,着重推介永安市德育"三牵手"特色做法。《福建日报》2002年6月24日第三版以《大手牵小手的故事》报道了永安市开展德育"三牵手"活动情况。2002年10月中国关工委在湖南长沙举行宣传发行工作会议,曾特别邀请永安市在会上介绍开展德育"三牵手"活动的做法,得到与会领导和代表们的肯定。2003年11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关工委、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各有关单位、学校、街道、社区和老同志从不同角度总结"三牵手"活动成效,并对今后如何做大做强这一特色活动进行认真研讨,写出心得体会、经验总结和论文110多篇,评选其中46篇结集《实践与探索--德育"三牵手"活动》论文集出版。2004年5月13日,永安市德育"三牵手"活动报道上新华网专页,文章充分肯定了永安市德育"三牵手"活动的基本做法和成效。2004年6月29日,《精神文明报》第二版刊发《永安市"三牵手"活动初显成效》,对我市开展德育"三牵手"活动、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筑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做法予以推介。
2005年12月21日,《中国精神文明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页刊登题为《福建省永安利用爱国主义基地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报道,对永安市深入持久利用爱国主义基地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所取得成效予以肯定。
3.8 "三项活动"
为挖掘文化艺术精品,展现地方文化积淀,发现民间文化人才,提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文化内涵,丰富城乡群众文化体育生活,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2002年1-8月,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每周五下午或晚上在南门广场组织一场文艺演出,周六下午或晚上由团市委、永安报社牵头组织一场歌手或劲舞擂台赛。群众性文化活动的蓬勃发展,为在全市组织文艺调演、民俗(绝技)展示和体育比赛"三项活动"奠定了基础。仅2001年友邦文化广场文艺演出就达40余场,成为周末广大市民的文化快餐。
2002年4-11月,永安市首届文艺调演、民俗(绝技)展示、体育比赛"三项活动"在全市城乡广泛展开。通过组织发动、基层活动、集中调演、展示、比赛三个阶段进行,积累式前进,滚动式发展,推动了全市城乡群众文体活动的蓬勃开展。全市直接参与活动的人数达1.6万多人,各级党委共举办文艺演出74场,创作编排文艺节目326个,整理提炼民俗作品17个,展示民间工艺品400多件,一些鲜为人知甚至濒临灭绝的民俗文化和民间技艺得到拯救、挖掘和整理,如曹远镇樟林村隋唐时期宫廷的工尺谱,青水的大腔戏《白兔记》等,共挖掘有艺术价值的民间技艺(展品)24项。3000多人参加了13项526场(次)体育比赛。
"三项活动"规格高、时间长、范围广、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集中展示和反映了永安市文化体育、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和成就,丰富了城乡文化生活,服务了地方经济建设,一批基层文体人才得到培养和锻炼,有4支农民管乐队、2支农民民乐队、3个农民汉剧团、8支民俗表演队常年活跃在农村基层,服务广大农民群众。中央电视台制作了4个"三项活动"文化专题,陆续在第2、7套播放;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东南电视台、《福建日报》等十几家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三项活动"空前盛况。
此后"三项活动"成为永安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品牌,每年届时组织,不断创新,坚持直今。
2002、2003分别组织了两届文明共建足球邀请赛,永安市及三明、龙岩的14支代表队分别参加了两届的比赛。
2004年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广场活动和各种民间团体演出活动,举办了元宵乐军民广场文艺晚会、永安市第二届社区体育运动会、16支企业、行业单位代表队参加的"工行杯"行业篮球邀请赛等,推动"三项活动"深入开展。特别是7月13日-31日举办的2004年"三项活动"·军工杯街头三人篮球赛,永安和三明市的56支自由组合球队参加总计253场次的对抗赛,成为暑期学生的一道文体大餐,市民说"小孩子看球都不去网吧了"。丰富"三项活动"内涵。赛事由市委文明办、市文体局主办,永安机械厂和永安市新闻彩屏公司承办。五交化代表队获成人组第一名、奥维代表队获大中专组第一名、匡威神话代表队获高中组第一名、舒华传说代表队获初中组第一名、实小奥维代表队获小学组第一名、绿意石材代表队获女子组第一名。当年燕北街道被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央文明办命名为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省三个,三明市唯一)。
2005年特别按季编排"春之声、夏之歌、秋之韵、冬之舞"广场文化活动,提升广场文化品味,带动和形成群众性文化广场活动和"双休日"文化活动,逐步推进市、乡、村三级群众文化活动的持续开展。
"三项活动"丰富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文化内涵,活跃了城乡人民的文化体育生活,营造了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品位,为永安市荣获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作出了贡献。
3.9 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社区、家庭)活动
永安市学习氛围浓厚,早在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活动前,就有"书香工程"历史。其平台是以"让社会充满书香"为主题的"书香燕城"活动,活动始于1996年,持之以恒至今。
市里建立书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华书店。新华书店成立"好书发行组",到各单位及双休日上街推荐好书,引导市民多读书、读好书、用好书。成立"书香读者俱乐部",信息与上海、天津联网,会员从200多名发展到2005年的近6000名。会员凭会员证可享受九折购书优惠;活动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组织送书下乡村、进厂矿、入军营;开展评选"书香之家"、"优秀家庭书架"和"达标家庭书架"活动,规定凡订1份报纸、2份刊物、藏书1000册以上的家庭可以参评"书香之家";凡订1份报纸、2份刊物、藏书300册以上的家庭可以参评"达标家庭书架"。评上"书香之家"
和"优秀家庭书架"的,市里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市新华书店颁发奖牌或证书并奖200元购书券;在职人员参加成人教育成绩合格的,报销学费、旅差费,引导和鼓励干部群众多读书、读好书、用好书。
1999年市新华书店投资8万元装修书香读者俱乐部,推出图书信息台,建立读者热线,办好《书香燕城》刊物。延伸服务在各乡镇和各居民新村设图书购销点,经营代销的图书种类不少于1000种。各乡镇、厂矿建立图书资料阅览室,存书上1000册。
"书香工程"使报考电大、党校、成人中专、高校函授和自学考试的人成倍增长,形成"书香燕城"氛围。为创建学习型文明社会奠定基础并成为其中的亮点。
2002年,按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借"书香工程"特色文化活动的良好发展态势,开展了以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为龙头的系列学习活动。4月9日永安市委召开全市机关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动员大会,高起点高规格拉开了学习型文明组织创建活动的帷幕。市委成立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活动指导组,负责全市各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评工作,先后下发12份文件,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建设"四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文明单位、学习型文明学校、学习型文明社区、学习型文明家庭),建立"二项学习时间制度"(学习日、学习月),明确"五块学习重点",抓好"八项活动载体"。成立1个干部读书俱乐部,举办专题讲座、学习研讨、读书演讲、知识测试、外派培训、学历学习和学习兴趣小组等活动。市文明委印发6条学习型文明单位、5条学习型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各单位统一购买了6241本、281种各类指定学习用书,总价值达6.8万元。投入34万多元,先后选派两批科级干部共68人到省行政学院和厦门大学进行短期学习。
以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活动为龙头,带动全市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的全面展开。学习型文明单位和学习型文明社区创建按"七有"标准进行,即有组织、有计划、有阵地、有活动、有书报、有成果、有表彰。学习文明家庭创建按"五有"标准开展,即有书柜、有书报、有计划、有活动、有成果。创建学习型社区以建立完善社区教育培训体系为重点,达到社区文化、教育资源共享,居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的目的。创建学习型文明家庭以加强子女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创建覆盖面不断扩大,拓展延伸为单位内部组织学习向对外培训办班、单位与单位间共促共学现象,使"书香燕城"活动由浅入深。
2003年永安市循序渐进逐步实行每月15日全市"学习日"、每年6月中旬"学习周"和每年6月"学习月"制度,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家庭开展。活动突出学习重点,开办书市、举办"燕江夜话--畅谈学习革命"广场论坛和报告会、座谈会、交流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讲座、征文、书评等各类学习活动。市指导组即时对全市"学习月"活动进行总结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促使学习活动落实。市委文明办在社区组织开展"争当学习型社区工作者"读书活动,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书记主任作表率,全体干部共学习,专人抓、专人管、有制度、有检查、有评比,人人撰写读书心得,170多位社区工作者参加活动。市创建学习型社区协调小组6月19日召开全市争当学习型社区工作者读书心得交流会,选收读书心得82篇,21篇形成《交流文章汇编》,其中10篇作大会交流,学习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使社区工作者通过学习养成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以致用的良好习惯,增强自觉服务居民意识,为创建学习型文明社区做示范。
2004年5月12日,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04年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文明组织(机关、企业、学校)、学习型文明社区、学习型文明家庭活动的意见》,把学习型文明组织创建活动列入文明单位考评,凡开展创建学习型文明组织活动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原则上不予评选文明单位。围绕项目建设抓学习,教育部门与西南交大等院校建立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远程教育和MBA研修等开放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招商引资专门人员、林竹、纺织、旅游产业专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培训。6月"学习月"安排了23项全市性学习活动,举办5场专家学者专题知识讲座,组织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文明企业、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6场研讨会和5场广场宣传活动。团市委、永安供电局等单位联合在龟山公园文化广场举办"燕江夜话--学习论坛",3000余人参加活动。永安市委学习活动指导组和市委宣传部2004年8月编辑出版《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永安市开展创建学习型文明组织活动研讨文集》,分机关篇、社区篇、企业篇、家庭篇4部分32篇文章。年终对自愿申报评选先进的单位和家庭进行考评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学习型文明组织活动先进单位牌匾(证书)。连续三年被评为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的,授予学习型文明单位牌匾。
2005年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市妇联组织举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报告会,中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李秋芳主讲,市委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乡镇街道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市直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驻永安的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共600多人参加报告会。开展"创建文明城市、营造发展环境"研讨,在"学习月"中,组织社区工作者开展知识竞赛。当年市委学习活动指导组对各单位申报评选"学习型文明家庭"的200余户家庭进行考评,评选出10户永安市学习型文明家庭标兵户、100户永安市学习型文明家庭。
3.10 非公经济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创建
永安市努力创建一流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非公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截止2003年12月底,全市有个体工商户9138户,私营企业727户,非公经济产值达20亿元,实现税收近9000万元。许多非公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诚信建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参与文明共建活动,全市非公经济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已有了较好的工作基础。为使全市非公经济领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2004年4月21日,永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联席会正式建立,标志着全市非公经济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进入正常有序运转。联席会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等12家部门单位组成,文明办、工商联具体负责非公经济精神文明日常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组织调研考评工作。引导非公经济组织积极参与诚信建设、发展公益文化事业、扶贫济困助学等活动。
随之,永安市出台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五项举措:一是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通过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好地挖掘非公经济组织内部发展潜力,推动非公经济组织诚信建设、品牌建设、环境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为全市非公经济组织的更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二是把此项活动列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16个项目工作之一;三是制定非公经济组织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的6条基本标准,从业务水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环境建设、公益活动、创建氛围等各方面引导、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四是做好创建活动申报。依据自愿原则,明确申报时限,由永安市委文明办创建科具体负责申报事宜。年终由市委文明办、市工商联组织有关单位对申报创建永安市级文明单位的非公企业进行调研考评。在此基础上,提出首批永安市非公经济组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经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报永安市委、市政府批准命名表彰。五是开展非公经济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根据工作意见,由市委文明办牵头,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每季一次,每次入5-8家非公企业进行调研,了解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创建情况,把握存在问题,协商采取对应措施,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2004年4月26日永安市委文明办印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非公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本标准、组织工作和申报程序等事宜。当年市委文明办联合市工商联在积极申报创建文明单位的16个非公经济组织中评选一批永安市级文明单位报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2005年引导非公经济组织积极参与诚信建设、发展公益文化事业、扶贫济困助学等活动。年初市委文明办牵头组织永安市淇森工贸公司、正大电影厅到11个乡镇、6个省地属厂矿和8个军营开展送电影下乡镇进厂矿入军营慰问放映活动,共放映国内外优秀电影25场次,活跃了乡镇、企业、部队的文化生活,激发了非公经济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6月29日,永安市含笑餐饮有限公司、永安金林凯轻纺实业有限公司、永安旭长实业有限公司、永安田龙纺织染整有限公司被三明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永安市宝华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5家被永安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第四节 理论研究
4.1 专题研究情况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建设需要理论指导。从1987年永安市首届街区文化研讨会开始,拉开了专题研究的序幕。
1990年市委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工商局、市文明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调查研讨,探讨依法治市的有效途径及对策,6月30日召开永安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研讨会,不同单位围绕城市管理这个主题,结合本职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从不同角度分析和探索城市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卫立法和管理、城管队伍建设等城市管理活动中的经验,撰写调研论文19篇,评出10篇优秀论文作会议交流发言。9月25日再召开街区文化研讨会,探讨街区文化及其载体、街区文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建设文化一条街等问题,推进有街区特色和群众文化发展。共收到论文100多篇,针对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1991年共建文明区域活动理论研讨会、开展建言献策大讨论。就共建的内容、形式及领导机构、服务功能、居委会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此后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效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等专题调研,评选出一批优秀论文,为市委、市政府工作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并注重博采众长,兼收并蓄,先后组织十几批干部到国内一些先进城市考察学习两个文明建设经验成果,并邀请省、三明市有关专家到永安市调研指导工作。组织了如何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效性、如何促使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等专题调研。
2001年市委文明办与市政协组成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企业4个调研组深入基层,开展增实效理论研讨,就如何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效问题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组织27个片区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建设三明的泉州"大讨论活动,写出建言献策文章50余篇,各类建议500条。
2002年特别组织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20周年纪念活动理论研讨;"小灵通杯"公民道德建设征文比赛,8篇作品获奖,其中邱天的《母子情》获一等奖。
2003年永安市委文明办、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为总结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经验,科学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社区创建、区域共建精神文明等专题调研活动。11月7日,永安市召开德育"三牵手"活动研讨会,收到论文110多篇,会议主办单位组成编委从中选出46篇结集《实践与探索--永安市德育"三牵手"活动论文集》。
2004年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永安发展环境"研讨,结合创建学习型文明组织"学习月"活动,布置纪念开展"五四三"活动20周年理论研讨工作,组织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创建学习型文明机关、企业、社区、家庭等专题研讨,编辑出版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永安市开展创建学习型文明组织活动研讨文集》和《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交流文章汇编》。
2005年组织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文明企业、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研讨,编辑出版论文集。
4.2 理论研究成果
1987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会成立,属松散型理论研究机构,由一些长期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的领导同志出任研究会领导,随领导的变迁适时调整,保证领导机制健全。永安市委文明办和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组织全市业余理论工作者开展精神文明理论探讨,撰写有现实意义的精神文明理论,内容涉及市场经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精神文明建设与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与精神文明、企业文化、社会文化、校园文化、街居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明、科技进步、区域共建、城乡一体化等诸多方面。到2005年共举办了15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收录200多篇获奖论文,编辑印发15辑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获奖论文集,其中40余篇论文在国家级和省地级刊物发表,成果较突出的有汪震国、周志毅、陈其宣、聂惠明、黄文焕、黄茂升、蔡美煌等。理论研究的丰硕成果对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起了先导作用,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1990年开展共建双文明区域调研活动,4月18日召开共建双文明区域调研现场会,17个单位作经验交流。
1992年市委文明办、市委政研室、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永安市改革开放与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从理论角度就精神文明建设在新形势下如何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改革开放、在服务的实践中提高的作法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
1993年4月9日,永安市召开"改革开放与精神文明建设"、"市场经济与雷锋精神"理论研讨会,从73篇论文中评选出24篇获奖论文,获得一、二等奖的苏天明等10篇论文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1994年1月21-24日,福建省第五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讨论会在石狮市召开,永安文明办刘辉的论文《对新形势下坚持两手抓的几点思考》被选为参会论文作大会交流。同年11月19日,永安市第五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在永安轴承厂召开,收到论文40余篇,14篇论文获奖。
1995年市文明委、市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会组织全市各行业的专门和业余理论工作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9月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会首次编辑出版《永安市第六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论文汇编》,收录论文26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8篇、论文奖12篇。为永安市规划、设计"九五"计划提供有益思路。
1996年为"调查研究年",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聘请了3位顾问,增补了24位理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会员单位发展至230个,吸收了一大批业余理论工作者,会员遍及全市。组织部分会员外出参观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开阔视野,拓宽思路,选好议题,搞好调研,形成浓厚的理论研究风气。11月17日下午在永安市委党校召开永安市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
1997年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设置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室的报告》(永文明办〔1997〕13号),要求设置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室,列入地方性事业单位,给予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干部2名,作为文明办内设机构。同年12月2日,永安市第八次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在市自来水公司召开,29篇论文获奖。获奖论文从政德、三德、思想政治工作、城市文明、扶贫济困、文明安全片区、文明窗口建设等角度切入,从宏观、微观上进行了研究和总结,多方位多侧面探讨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提出了一些好的观点和对策思路,辑录成册出版。
1998年1月25日,永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事业编制的通知》(永编〔1998〕4号),同意中共永安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在现有行政编制5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的基础上,另增加全额拨款行政性事业编制2名(干部),计8名。正式设立了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室。在机构上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工作的正规化。10月30日永安市第九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在市林业局召开,22篇论文获奖,获奖论文从不同角度对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汇编成册出版。
1999年10月,永安市第十次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收到论文41篇,评出20篇获奖论文辑录成册。其中佳作奖8篇,优秀奖12篇。
2000年12月永安市第十一次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收到论文40篇,其中8位作者获佳作奖,13位作者获优秀论文奖。
2001年10月永安市第十二次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从37篇参评论文中评选出9篇佳作奖、12篇优秀奖;获奖论文涉及思想政治工作、三德建设、农村精神文明等多层面,为推进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其中2篇论文在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2002年3月份,完成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理事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召开第十三次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编辑出版获奖论文集。
2003年市委文明办、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干部群众探讨永安市的道德建设、文化事业发展、社区工作等热点问题,3月10日召开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年会,探讨深化精神文明理论研讨工作新路子,撰写出一批针对性强、有价值的调研论文。12月5日,市委文明办、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表彰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优秀论文,共有19篇文章受表彰,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0篇。12月18日召开永安市第十四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暨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表彰获奖论文作者,交流获奖论文,编辑出版《永安市第十四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获奖论文集》。
2000-2003年,全市共有200多篇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文章在上级报刊发表或研讨会上获奖。其中2004第3期《文明纵横》刊出永安市文体局厉艺撰写的《先进文化如何与百姓贴得更近》和永安市委宣传部林垂文撰写的《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的探索》,两文分别获三明市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论文二等奖和三等奖。
2004年市委文明办、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选送3篇论文报省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会参评,有2篇获得二等奖。燕北街道办事处邓上富的论文《坚持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城市社区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健康发展》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的第14届全国城市体育工作研讨会上被评为一等奖。
2005年以重新提炼永安精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城市长效管理等为课题,组织召开永安市第十五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年会,评出20篇精神文明建设优秀论文并编辑出版,其中张孝元《加强和改进"新生代"思想政治教育初探》等10篇获"佳作奖",郭祥桃《提高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水平的几点建议》等10篇获"优秀奖"。研究会理事会年会总结了近两年理事会工作并提出了新年工作思路,通过了调整理事会成员名单。
附表:
(一)典型人物
|
荣 誉 称 号 |
姓 名 |
单 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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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模范 |
翁吓潭 |
掘进一队 |
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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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劳动模范 |
冯真恩 |
永安市邮电局机线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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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城市美容师” |
周雪英 |
永安市环卫处清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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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五届精神文明建先进工作者 |
江志诚 |
永安市燕江街道党委 |
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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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兴 |
永安市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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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六届精神文明建先进工作者 |
刘绍清 |
永安市委宣传部 |
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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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辉 |
永安市委文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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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届“满意服务”先进个人 |
王巧云 |
永安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 |
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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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文谦 |
永安市新华书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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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七届(1998-1999年度)精神文明建先进工作者 |
周淑宁 |
永安市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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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辉 |
永安市广播电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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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精神文明建先进工作者 |
余尔茂 |
永安市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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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惠勇 |
永安市委文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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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 |
刘朝兴 |
永安市丰壻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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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奇 |
永安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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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先进工作者 |
刘建榕 |
永安市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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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四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 |
杨 春 |
永安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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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03-2005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
蔡清辉 |
永安市大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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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03-2005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
张洪全 |
解放军96167部队副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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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03-2005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
张贞道 |
南京军区永安油料仓库副营职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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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十佳文明市民” |
周雪英 |
永安市环卫处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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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云 |
永安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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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02年度三明市“十佳文明市民” |
傅增合 |
三明二院党委 |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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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三明市“十佳文明市民” |
吴冠点 |
永安市燕南街道龙岭社区 |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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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三明市“十佳文明市民” |
江昌镜 |
永安市大溪社区 |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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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10人) |
林燕江 |
永安市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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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文 |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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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淑婉 |
永安市燕北街道兴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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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英祥 |
三明市第二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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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祥实 |
永安市槐南乡洋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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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慧 |
永安市电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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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益海 |
永安市邮政局上坪邮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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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作奎 |
永安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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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婵娟 |
永安火电厂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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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美 |
永安市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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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学习型文明家庭标兵户(10户) |
陈扬明 |
永安市政府办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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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珍 |
永安市第三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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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涛 |
永安市房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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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艺明 |
永安市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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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玲 |
永安市信息采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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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世焕 |
永安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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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兴宗 |
福建安砂水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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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鹰 |
永安市贡川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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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惠平 |
永安市农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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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年旺 |
永安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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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12人) |
饶良和 |
永安公路稽征所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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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李书将 |
永安市燕东街道林业新村社区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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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邓长芳 |
中国人民银行永安市支行 |
2005 |
|
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罗韶光 |
福建集团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 |
2005 |
|
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赵永生 |
永安市地矿局 |
2005 |
|
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杨大明 |
永安机械厂 |
2005 |
|
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黄斯薇 |
永安市永富水泥有限公司 |
2005 |
|
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吴秀英 |
永安市燕北街道江滨社区居委会 |
2005 |
|
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范益斌 |
永安市立医院内科 |
2005 |
|
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吴桂爱 |
永安市小陶镇 |
2005 |
|
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陈春燕 |
永安市环卫处 |
2005 |
|
第二届永安市文明市民标兵 |
李
红 |
永安市七色光艺术体操舞蹈学校 |
2005 |
|
永安市首届“十佳和谐家庭”(10人) |
蔡
芳 |
永安市广电局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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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昌土 |
永安市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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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永生 |
永安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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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丽漪 |
永安火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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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逢模 |
永安煤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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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
健 |
永安市立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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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国松 |
永安市上坪乡龙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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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星 |
永安市实验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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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云 |
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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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佛元 |
永安市大湖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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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首届“十佳父亲”(10人) |
黄俊博 |
永安煤业公司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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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立炳 |
永安市青水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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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世彬 |
永安市大湖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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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和振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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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来 |
永安市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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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浩成 |
永安市燕东街道新桥洋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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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玉 |
永安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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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生 |
永安市广播电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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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州 |
永安电信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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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山 |
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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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第二届“十佳母亲”(10人) |
陈
云 |
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 |
2005 |
|
|
高美珍 |
永安市槐南乡南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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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阿银 |
永安市小陶镇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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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彩丽 |
永安市第四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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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红 |
永安火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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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世绸 |
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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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
莉 |
永安市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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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芳 |
永安市燕西街道中山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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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玲 |
永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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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华 |
永安市老干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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