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姐式保姆”不会成普遍现实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乔杉 | 时间:2017-06-26

杭州保姆纵火案正在被人们谈论,还会被人们继续谈论。据媒体报道,近日,杭州城东高档小区蓝色钱江18楼一住户家中大火,女主人和三个孩子不幸殒命。该户保姆莫某晶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据称,这家雇主对保姆非常好,不仅开出了高工资,而且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她,结果换来的却是偷盗和杀人。

从报道中得知,此前这个保姆与雇主之间并无矛盾,而且雇主对其很好,甚至“没把她当外人”。因此,很多人形容这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故事。在道德里面绕圈子,很容易走入死胡同。正如作家陈岚所说,这类纵火可能带有希区柯克式作案特征——其作案理由在正常人的经验化逻辑中支撑不起作案必要性,可还是做了。这只是个例,但不妨碍我们思考现代家政业。

提及保姆,人们很容易想起艾青写的那首《大堰河——我的保姆》,以及刘德华拍的那部《桃姐》。在电影《桃姐》中,桃姐是侍候了李家数十年的老佣人,把主家第二代的少爷抚养成人,主家也没有亏待桃姐,桃姐真正成为家庭一员,甚至成了家庭精神支柱,最后也由主家养老送终。“投之以桃,抱之以李”,在所有人心里,恐怕都希望碰到桃姐那样的保姆。但在事实上,这只能是“想想而已”,很难成为普遍现实。

在电影《桃姐》中,桃姐具有特殊性,她由于家庭原因,很早来到了雇主家。雇主家庭,对其来说,可谓人生全部,桃姐已然付出了情感。艾青笔下的大堰河也是如此,她们对于雇主,不仅有着经济依附,还有着文化依附、情感依附。可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又怎么可能如此?对于很多保姆来说,雇主之家只是一个打工的地方,他们来到了城里,还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牵挂,甚至有自己的私心。

因此,千万不要奢望桃姐式保姆成为普遍现实。但也并不意味着,现代雇主与保姆关系,只能走向对立和冲突。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在现代社会背景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现代生产方式,建构起新型的雇主与保姆关系。

对于保姆行业,人们习惯将其称为现代服务业。既然冠上现代二字,那就应该有现代化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可在实际上,当前家政业,依然按照传统方式在野蛮生长。杭州保姆纵火案,当事保姆是“一年前通过上海一家正规中介机构介绍的,月薪7500元”。正规中介,并不代表与保姆之间有正规关系。从现实中可以看到,很多保姆并无社会保障,连现代意义上的员工都算不上,甚至还经常受到歧视。可以讲,现代家政业名不符实。

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家政业,不仅包括保姆应该拿到合适的工资,得到应有的社会尊重,而且应该成为“公司人”,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换而言之,他们固然在雇主家庭服务,但对他们的管理与培训,主要由家政公司完成。而雇主支付薪水,也通过家政公司进行,其与保姆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工作关系,双方都有其独立性。当然,并不反对雇主与保姆之间有情感融入,但其他关系,必须建立在工作关系基础上。

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未来很多岗位都会被智能机器人取代,现代服务业将成为吸纳就业最重要平台,甚至没有之一。这一背景下,应该把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特别是现代家政业,放在重要位置。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个行业流溢着现代血液,雇主与保姆之间拥有新型关系。时代发展到今天,如果人们心中还有着普遍的“桃姐梦”,把感情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甚至不厘清雇主与保姆边际,那真是太落后于时代了。

别再有“桃姐式保姆”的幻想了,“桃姐式保姆”不会成为普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