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召开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18日讯(本网记者 郑昭)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17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3月24日-26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章、王美香、袁锦贵、郑道溪、庄先,副主任、秘书长马潞生出席会议。
刘德章在会上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马潞生关于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意见,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审议《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草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48件议案的决定(草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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