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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代表团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www.fjsen.com 2010-03-09 07:4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兰锋) 8日上午,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代表团团长孙春兰,副团长黄小晶、刘德章、张昌平、杨岳、庄先、张家坤、贾锡太、林强,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汪毅夫参加审议。会议由张昌平主持。

代表们在审议中一致认为,王兆国副委员长就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作的说明,阐述了修改选举法的必要性,选举法修正案的指导思想、形成过程,以及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修改选举法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心愿。提请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具体,目的性、针对性很强,对改革和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完全赞成王兆国副委员长的说明,赞同选举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完全赞同修正案草案的20个方面内容。

林强代表说,不断推进选举制度的自我完善,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选举人大代表的城乡人口比例是选举法的一个重要问题。这种比例从8∶1到4∶1,再到1∶1,体现了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城乡经济社会的历史变迁和翻天覆地的变化,体现了我国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成果。修改选举法使我们看到我国选举制度既符合国情,又与时俱进,自我完善,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之所在。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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