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优势五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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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 2004年01月13日
一是获取信息的时间先于敌方,能对采集的各种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处理,先敌决策,先敌行动,使敌人在对己方前次行动作出反应之前发起新的行动,从而使敌失去应有的反应能力。二是信息数量多于敌方,不仅注意“地上跑的”,更注意“天上飞的”、“水中游的”、“太空转的”;不仅要注意眼前的情况,更注意“山那边的”动静;不仅注意“看得见的、听得着的”,更注意“看不见的、听不着的”。三是信息质量高于敌方,主要是指信息真实可靠、与本部队作战相关性强。四是信息传输与处理快于敌方,从获取信息到作出判断、部队付诸行动的时间要比敌方的时间短,保证信息的使用价值。五是信息影响作战的效果优于敌方,指挥员具有利用有效信息的勇气和效率,敢于运用信息和善于转化信息。在未来信息化战场,夺取指挥信息优势必须从获取指挥信息的速度、数量、质量、处理信息的时效等多方面努力。(姜放然、王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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