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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流莺四进警局 台"罚娼不罚嫖"负面显现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9-05 07:50:10    |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不分晨晚,她们伫立街头,等待行经过客的召唤。年轻的,个个比辣比俏,然而更引人注目的,是那些看来已过六旬,犹然浓妆艳抹、悄声唤客的老妇。

  台湾“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执行长锺君竺观察,经济不景气,各地流莺也变多,年纪则朝M型两极化发展。流莺小玲(化名)形容,
八年前她入行时“同一区域大概五十人,最老的顶多五十岁;现在大约有三、四百人,七、八十岁的好几个。”

  七月间,台中一位七十八岁的流莺被捕,这是她三年来第四次进警局。明明有三个儿子,为何还得上街赚看病钱?外人不知的是,她两个儿子经济状况不佳,另个儿子又态度冷漠。

  这并非特例。小玲说,她身边多了好几位八十岁的同行,有的因为孩子都是身心障碍者,政府补助不够用,只好上街赚血肉钱;有的因为孩子跑路,把孙子塞给老妈养,无计可施下只得入行。

  “要不是不得已,谁愿意干这行?”四十岁的流莺阿凤(化名)说,还没入行前,要是遭性侵,她一定自杀;要是她以前老公敢去嫖妓,“非宰了他不可”。然而当家庭出状况,债台高筑,她成了自己从没想过的人,才知道“原来娼妓、嫖客都是不得已”。

  她们全是岛内现行“罚娼不罚嫖”法条下的猎物。根据台湾警政部门二00五年统计,因此被抓的女性中,七成超过三十岁,近半超过四十岁,一旦被抓,代价是罚款新台币三万元以下或拘役三天以下,两者都对她们的经济压力雪上加霜。

  东海大学社会系助理教授陈美华指出,性产业中,过三十岁的就可称为“中年”弱势,就结果看来,惩罚的主要对象显然是性产业中相对弱势的底层性工作者。至于那些酒店、招待所,不论学者、妇团、流莺、嫖客,都异口同声:“那些都有黑道白道护航,警察不会去抓。”

  台湾有个全球少见的“罚娼不罚嫖”制度,是一九九二年清一色男性“立委”的“杰作”。台湾妇援会董事长叶毓兰表示,她对底层妇女非常同情,很赞成娼妓除罪化,“要罚的是嫖未成年者,以及明知对方非自愿者”。

  也有人认为,更该罚的是在嫖客之上的性产业结构,包括皮条客、获利的守门人及老板。

(责编:黄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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