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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解密五种资料
一、陈水扁提供2001至2005年度以丰隆股份有限公司(即君悦饭店)名义开立之统一发票报支公务机要费的明细表:该明细表记载统一发票号码、发票日期、发票开立之公司、金额等资料。
二
、陈水扁提供1990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支领公务机要费检具之全部支出单据:该单据包含两类,第一类为支领公务机要费所检具之发票凭证,记载统一发票号码、发票日期、发票开立之公司、金额等资料;第二类为支领公务机要费所检具之收据类凭证,记载收据出具人姓名、出具日期、收受款项金额等资料。
三、陈水扁提供2000年1月至2006年6月30日公务机要费相关资料,包括预算书7本、公务机要费各月份分配表7份、公务机要收支报告表复印件。
四、陈水扁提供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经领款人签收用印之支出传票复印件:该等资料系陈水扁用于支出公务经费时之支出传票,其上记载支出用途并经相关支出审核之承办人员用印,部分并由实际支领人签名或盖章。
五、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侦查公务机要费过程中,陈水扁及其他人员所为之供述证据。
(责编:胡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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