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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13省市为赴台旅游首批开放区域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7-01 16:36:10    |  文章来源:   
 
  2008年06月13日讯 (记者钱春弦) 记者13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等13个省市为赴台旅游第一批开放区域。

  国家旅游局表示,考虑到赴台旅游的特殊性质,按照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的原则
,依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出游能力及区位特点,兼顾东中西部,并在与台方沟通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确定首批开放区域。其余省区将根据实施的情况,逐步扩大开放。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13日在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根据协议,7月18日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7月4日启动首发团。大陆首批开展赴台旅游业务的包括内地33家旅行社。

  国家旅游局即将公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管理办法》。

  两岸旅游民间组织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事宜已进行多次磋商,做好了各方面准备。

 

(责编: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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