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回扣

近日,一条央视新闻的“曝光”,让医生“吃回扣”问题再度被推到舆论中心。据报道,记者历时8个月,调查了上海、湖南两地的6家大型医院,发现医药代表天天跑医院,向医生推销药品。只要患者购买了药品,医药代表就能提成10%左右,而他们返给医生的药品回扣,比例高的达40%左右。

 资  讯 

以医药分开铲除药品回扣

即时 | 2017-01-09 07:53

【只对药品回扣进行手术刀式的清理,难免死灰复燃。从根本上讲,还是要推行医药分开,让医院的价值归医院,药品的利益归药品】

近期,医生拿药品回扣的现象,经央视披露引起广泛关注。事实上,药品回扣的利益链条,比媒体展示的“切片”要长得多。从严重程度上看,2013年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是更具标志性的事件,该案涉及回扣总金额每年高达数亿元。

人们不满吃回扣现象,主要是因为它助推高药价,让患者成了埋单的冤大头。然而,我国政府20多年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现实证明,不调整医疗行业的利益格局,药品回扣问题会陷入屡禁不绝的怪圈。

原因不难理解,主要是我国长期以来医药不分、以药养医。从医院的角度看,这是一种错位的“补偿”机制。多数公立医院收入主要来自于3个渠道:政府财政补助、按项目收费的医疗收入和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财政补助一般占不到10%,而医疗服务价格又偏低,医院只能做大药品加成收入。收入偏低的医生,获得价值回报的需求最终传导到药价上,“用贵药、开大处方”就成了难以遏制的偏好。

从药品市场的角度看,这是基于医药利益捆绑下的价格合谋。药品经营企业多如牛毛,但产品同质化严重,加上生产、流通环节较乱,在激烈竞争中把药价推高,成为一种相互默契的现实选择。如此一来,药品回扣就有了生存空间,也无法通过规范招标来扼杀。政府通过集中采购来降低药价,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被异化,中标价是只招不采的“空价”,药价仍虚高。

在这种情况下,只对药品回扣进行手术刀式的清理,难免死灰复燃。从根本上讲,还是要推行医药分开,让医院的价值归医院,药品的利益归药品。医药分开后,药品市场会按照优胜劣汰规律,淘汰一批劣质药品生产和经营商,这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和监管水平。而医院和医生的收入,则可以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办医等市场机制来倒逼,逐步提升到合理水平。

事实上,不少发达国家都实行医药分开,大医院一般不设门诊药房。比如美国,医生开了处方,患者要到社会药房买药,医生处方受到药房药师、保险系统监管,跟医生收入没关系。德国、日本的情况也类似。各国对药品价格进行管制,比如英国管控涨幅,德国实行等效药品参考定价,美国进行联合谈判采购等。与此同时,许多国家还推行全民医保,用第三方补偿的方式来减少普通民众买药花费。

实现医药分开,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更需要合理联动的改革策略。首先,要建立公立医院合理的收入渠道,并统筹兼顾医院和医生各自的利益。其次,当改革完善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流程。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强调,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改革,整治的正是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全国已推开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推进药品方面的改革,并与医保支付价、支付方式改革联动起来,才能铲除药品回扣滋生的土壤。

通过改革促使医生合理、规范用药,是医药分开的最高法则,而这需要形成一个责任和利益边界均合理清晰的制度环境。直面20多年的药品回扣沉疴,切断医药之间的灰色利益链条,努力提升医疗的公平性,医改才能在造福社会的路上不断前进。

(作者为本报经济社会部记者)

治药品回扣顽疾,要下猛药更要下决心

即时 | 2016-12-29 16:27

【破除“以药养医”格局,啃下这块改革“硬骨头”,注定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再艰难,该改革的必须改,别让百姓等待太久。】

据多家媒体报道,上海、湖南两地6家大型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占药价比例高达30%至40%,部分药品中标价高出市场价数倍,医生倾向于开回扣比例高、金额大的药品。针对上述事件,国家卫计委称将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落实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流程,确保过程更加透明、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协调有关监管部门加大对药品购销流通环节的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广大患者切身利益。

医生开药收回扣,不是新鲜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存在。2006年新华社就播发了《一份令人震惊的药品回扣清单》等系列报道,引起卫生部门高度重视。然而多年过去了,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出台政策降低药价,然而药品回扣问题依然难绝,俨然成了一个顽疾。

究其原因,有关部门给出的答案不少。比如,药费占医疗费用比例过高。国家卫计委在《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指出,全国医疗总费用中,门诊药费占48.3%,住院药费占36.9%,远高于一些发达国家药费在医疗费用中的占比。一些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格局没有打破。政府投入少,一些医院想创收就只能实行药品加成,默许医生开大处方。追责制度执行不到位。国家卫计委曾发出相关禁令,提出“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由于缺乏足够的执行力,禁令在一些地方成了“稻草人”。

整治药品回扣顽疾,相关部门想了不少办法,如改革药品采购招标程序,推行“两票制”(指从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药品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挤压流通环节利润空间;提高医生的技术性收入;发现药品回扣事件,查办、处分。问题是这些措施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这说明整治药品回扣“温吞水”的办法已经不合时宜,需要下猛药。

无论是“两票制”在实践中出现了目的和结果背离,还是一些医生置制度于不顾“顶风作案”,这些近乎公开的违规行为,无不映射出“整治措施软、处罚力度弱、追责不到位”的影子。

下猛药,更要下决心。对于整治措施软导致的相关医院敢于以“行业惯例”为挡箭牌,不把药品回扣当回事的现象,有关部门应该强化监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于处罚力度弱导致的一些医生和医药代表沆瀣一气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该坚决处罚,将违规人员和单位记入诚信“黑名单”、给予行业禁入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追责不到位导致制度成了“稻草人”的地方,应该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让其真正负起责来。

药品回扣顽疾长期存在,已经演化为医疗体制的一个“脓包”,“脓包”不挤出,将会进一步腐化医疗体制、危害公众利益。既然警示教育不能让一些人收手,既然一道道禁令、一次次专项治理拦不住医生伸向回扣的手,斩不断药企、医药代表和医生及医院之间的利益链条,那就出狠手、下猛药,打断链条,斩断“黑手”——用制度筑牢堤坝,用机制清除灰色空间,用惩罚倒逼违规者不敢越雷池一步。最重要的是,破除“以药养医”格局,啃下这块改革“硬骨头”,注定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再艰难,该改革的必须改,别让百姓等待太久。

管住了人,也就管住了药

即时 | 2016-12-26 19:41

央视记者花了8个月的时间调查了上海湖南的一些医院医生开高价药、拿回扣的事。这篇采访扎实的报道再一次引爆了舆论对医疗改革的讨论。

从形式上看,控制药价的制度设计已经比较完备,为了限制医院在采购药品上的权力,我们设定了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在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层层设限、道道把关。为了破除以药养医的困局,各地在医改过程中,取消了药品加成,不忘同步提高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挂号费在涨,手术费用在涨,无非是希望通过提高服务费的方式来弥补医院和医生的一些损失。这几年,为了解决药价虚高这一老大难问题,国家部委发过的红头文件已经够多了,可是现在,服务费上去了,药品价格虚高的事有没有杜绝呢?至少从央视曝光的这些情况看,情况远远不如看上去的那么乐观。

价格低,就不生产;低价药列入采购目录又怎么样,可以不开;药品不让加成,明的拿不了,就私下里拿回扣。所以,我们看到的是一系列怪象,中国的药企最热衷的事是新瓶装旧酒,换个包装重新上市,东西还是那些东西,价格却涨了一大截。一些使用多年、物美价廉的老药不见踪影,新药却挨个上市。

药厂折腾自己,得罪患者,这不是自断生路吗?这种在别的行业无法成立的逻辑在医药行业却屡试不爽,无他,药只有通过医生的处方才能变成利润,相比于取悦消费者,取悦医生更有效,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价格这么高依然不愁卖,为什么回扣会成为医疗行业腐败的重灾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说明,在搭建了制度的平台以后,应该把重点放在对人的管理上。药的问题说到底是个利益的问题,正是这条利益链上挂着太多人,药的问题才变得这么复杂。药价虚高、医生滥用处方权、用药不透明,这些问题仅仅靠打制度的补丁是无力解决的。

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通过利益输送来实现,如果没有回扣可拿,他根本没有动力开高价药,如果没有利益作祟,他自然会用更理性的角度看待用药问题。当从控制药价入手难以根治问题时,不妨从惩治腐败入手,抬高违法的成本,如果主管部门禁止不了,不妨让公安部门、纪检部门介入。换个思路看问题,也许就能豁然开朗。管住了人,给人设立一套严格的监管机制,让人无从下手,无处伸手,药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禁绝药品回扣该下何种"猛药"?

即时 | 2016-12-26 10:09

这个平安夜,让一些医生以及“医药代表”失去了安宁。央视以8个月蹲守调查推出的16分钟专题报道“药品回扣泛滥”暗访,指出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引起全民关注。

药品回扣,持续时间久矣。医药代表一职,也不独中国有,西方也一样存在。其职能本也并非是发放回扣这样龌龊,而起的是医药互动、学术沟通和临床服务的作用。但镜头中的“医药代表”,举止鬼祟,公然行贿,严重偏离职业的正当合理性。而医生收取回扣的自然态度,让“医药代表”下个月赚回一部手机的“担保”,更让医生"白衣天使"的神圣形象再次崩坍。可以说,略为平复的医患关系从此将再起波澜。

国家卫生计生委纠风办立即表示高度重视,要求上海、湖南两地卫计部门对高价回扣事件展开调查,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对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然后呢?

医药回扣积重难返,治理整顿十余年而未禁绝。如同官场不乏腐败官员,学界存在无良教师,新闻界也有红包记者,医药界也必有无良药企、失德医生的存在。仅有愤怒无济于事,关键在于,处理相关责任人之后怎么办?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早就说过,在我国,很多药品从出厂到卖给患者,中间价格增加了十倍,“有很多违法的事情在里边”。不是没有尝试过药品降价,不是没有打击过医药回扣。违法违规的中间漏洞依然无法彻底堵上。

以德治医固然需要,以制度疏导可能更为必要。所以,究竟该冲何处下“药”,这远比处理几个医生更加重要。

比如,央视调查一出,舆论再度呼吁药品降价。根治医药价格虚高,只靠“降价”或能收一时之效,但并未“对症”。以前的事实证明,就算真的暂时降下来,日后也能照样升上去,或是换个包装和药名,就摇身一变,乌鸡变了凤凰。更何况,新药研制难度极大,周期又长,如果唯廉价是从,谁还肯花大力气创新药品?而廉价优质老药更没人愿意生产。据称,目前价格虚高的是某些无效神药、质量低劣的仿制药和部分专利期已过原研药。

药品回扣是一系列复杂利益纠葛,如以药养医、过度用药、商业贿赂公行的集中体现,不是简单降价就能禁绝的。倒是药品价格的透明公开值得尝试,但这透明也不是公开药品物理成本就足够了。社会上常有一个心脏支架成本几十元,但装到身体里就几百倍的愤怒传言,这种“透明”就相当荒唐,怎么不说培养一个能装支架的医生的时间和金钱投入有多么巨大呢?

那么,再把板子往医生身上痛打?失德医生固然需要严肃处理,但也非治本之策。难道房价高,只怪售楼小姐拿提成?旅游成本高,皆因导游吃回扣?显然不能把复杂问题简单化。长期以来,医药不分家、诊疗费畸低的体制,就在明里暗里鼓励医生“以药养医”,坚守医德、拒绝同流合污的医生,明摆着“吃亏”。

那么,究竟该冲着什么下药呢?

说来早已不新鲜,是医疗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医疗投入的有效提升,医药不分家体制的彻底改革,医患沟通机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同时保证患者和医生的基本权益,大幅提升医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在这样的前提下,用严格的制度遏制医疗腐败才有可能奏效,让医者“不必腐不敢腐不能腐”——治本之策不是没有,不是不为,是太难为。关于医药体制的改革,呼吁了这么多年,总是雷声大雨点小。这就反复证明了,它有多么难改,它所涉及的既得利益之力量有多么巨大。

可是,医疗领域,人命关天,更何况事关十三亿国人的利益,再难的改革,也必须痛下决心、痛下狠手。

如同中国的现代化走到今天,遭遇众多堆叠累积的矛盾与挑战,需要全而深的改革以破之,中国的医疗卫生领域也正遭遇众多堆叠累积的矛盾与挑战。中国改革的目标,是要圆“中国人民的幸福梦”,而医院的发展目标,则是服务病患,满足百姓的健康长寿愿望。现代化的阻力,也要用现代化观念破解,科学精神、平等意识、诚信原则若能一以贯之,可能会成为医患矛盾的“化骨绵掌”——有了科学精神,可以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水平、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有了平等意识,以此为准则,加大投入,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做到贫者有其医,最大可能共享公共医疗服务;有了诚信原则,大处方、回扣、医托等时弊或能迎刃而解……

确实需要提醒医生们,时时重温行业先驱的信条:医者之一生,乃为他人非为自己,不思安逸,不顾名利,唯舍己救人而已……

同时需要提醒媒体同行,医药卫生报道需要专业素养,也需要理性表达。一些媒体在转裁央视报道时,干脆如此标题:你付的药价,近半进了医生腰包——这显然夸张了问题严重性。央视报道只说有个别医药代表给的回扣是30%,更多的是15%左右。虽然回扣拿多少都是严重违规,但媒体报道必须准确严谨专业,不能以吸引眼球为唯一目的。也不能让更广大兢兢业业、医德高尚的中国医生成为“背锅侠”——他们常常不得不背负整个医疗体制长期积累的历史欠账,不光要承受现代医术有限而带来的无力感,还要承受医疗资源稀缺导致的超负荷疲惫,承受医疗体制改革滞后带来的医药不分、医不如药的失衡感,以及因个别医生失德而职业尊严遭污名化的尴尬。

矛盾总是存在,但冲突不应该是医患关系的常态。媒体要成为社会理性的沟通桥梁,既要掀行业黑幕,也要让信任复苏。

触目惊心的“药品回扣”如何炼成?

即时 | 2016-12-26 09:15

央视记者历时8个月,调查了上海、湖南两地的6家大型医院,终于揭开了秘密。这些被称为医药代表的“特殊患者”通过天天跑医院向医生推销药品。医生开出处方后,只要患者购买了药品,医药代表就能获取近10%左右的提成。而他们返给医生的药品回扣,比例高的也在40%左右。(12月25日 《新京报》 )

记者仅仅暗访了上海和湖南两个地方的几家医院,就跟踪到100多名医药代表,而且每个代表都会从药品商那里代理多种药品,每天都能找到几个医生合作,一种药品的回扣就在30%-40%。单看这几个医院的情况,药品回扣就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利益链条,多数的药品商、药品代表和医生紧密的连成一体,互相靠利益依存,让药品回扣更顽固,更有“生命力”。也让普通病人充满血与泪,仍被“没心没肺”的就医负担压着,这样所谓的体系令人咋舌。

上海和湖南两个地方尚且如此,那若放之全国来看,药品回扣岂不更是庞大的存在,更触目惊心?地方甚至具体到一个医院,能够这样猖獗,并且能普遍存在,就不得不先反思大环境的问题。

现在医院的药品都是通过统一招标而来的,对于面向市场的招标来说,价格是最重要的,这表明了政府降低药费的初衷。可现实却是,最后的中标价与药厂的供货价仍有数倍差距。说到底还是“以药补医”的顽疾没有根除,所谓的补偿机制也没有被真正理顺。就使药品的中标价贵、甚至是过度虚高仍是现在的一种常态。

这样一来,虚高的中标价就成了现实存在的“大肥肉”,大家都想来吃一口。再加上药品产量过剩的现实,药品商为了谋利不得不采用一系列的药品促销手段,这便是药品回扣的直接引子。只要有了促销手段,自然会有大群人想拿到其中的提成,医药代表这一群体也就出现了,而直接开处方的医生便成了医院代表要拿下的对象。

事实证明,医生很容易被“拿下”,因为大多禁不住40%医药回扣的诱惑,再就是因为医药代表普通性的存在,干这一勾当的医生也不在少数,处于这种环境下,再加上趋众心理和心存侥幸,动摇在所难免。所以,吃肉的各方就“顺理成章”的形成,触目惊心的“药品回扣”利益链条也就炼成了。

在“药品回扣”炼成的过程中,除了那些固有的顽疾,医院方面的管理也让公众质疑。几十个甚至数百个医药代表天天在医院里游走,医药代表和医生“谈笑风生”,为利苟合,连医院的清洁工都了然于胸,难道医院方面就没有丝毫察觉?是真不知道,还是有猫腻在里面,这恐怕需要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真相才能揭晓。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医生的监管和对医德医风的培养,医院方面确实不尽人意。具体而言,和相关政府部门一样,缺乏制度化、体系化和常态化的监管,再就是思想教育的缺乏。

剖析触目惊心的“药品回扣”炼成过程,是为了找到更精准的要整治的点,更快更好的去除积弊。因为只要他们笑一天,看病的老百姓就要哭一天,这是文明社会不想看到,也不应该能看到的状况。那就目前来看,“以药补医”机制的破除仍需大刀阔斧,探索新的医院补偿机制,这毋庸置疑。当然,这里关键还要伴随着药品中标价的合理压低。因为只要中标价的“虚高空间”变小,甚至是挤掉,相关方自然就吃不到肉,所谓的“利益依存”也便不攻自破。最后还是老生常谈的监管,必须走上制度化、体系化和常态化的路子上,切断利益链条,还“药品售卖”一个清朗的环境。

“炒”高的药价必须降下来

即时 | 2016-12-26 07:43

目前一些省份正在积极尝试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负责配送的“一票制”改革,意在使整个流通环节变得简单透明,监管也更加方便。相关改革一旦取得突破就应早日在全国实施,以便使药品采购过程干净起来,使被炒高的药价降下来,使广大患者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针对央视报道有关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事件,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要求上海、湖南两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道中涉及的高价回扣事件展开调查,同时已向两地派出督查工作组。

高药价回扣事件一经披露,立即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目前上海、湖南两地多名涉事医生已停职接受调查。有关部门同时表态,将部署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加强行风建设,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然而这些还不够,有关部门应该以此次高价回扣事件为突破口,力争短时间内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

药价虚高成因复杂,而此次回扣事件则生动地向公众展示了虚高的一个重要成因——相当一部分药价是被炒上去的。央视报道显示,涉事医生从医药代表手中获得的回扣,占药价20%至40%。而如小蜜蜂般繁忙奔走于各家医院的医药代表,其提成则为药品价格的10%。这两笔支出合计约占药价30%至50%,那么,占比如此之大的“份子钱”和“佣金”,是如何稳定地输送至涉事医生和医药代表口袋中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目前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难辞其咎,有关制度正在帮助不法分子炒高药价、输送利益。

近年来,为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我国各级公立医院探索实施了多项改革举措,其中包括取消药品加成、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等。但此次曝光的高价回扣事件显示,上述改革举措在实际运行中已遭遇到严重挑战。尤其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其曾产生过的有限降价效果已消失殆尽,有关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药品中标价是医院划价的主要依据,央视报道显示,目前大部分常用药品的中标价格是集散地市场批发价的数倍,一些药品的上升空间甚至超过10倍。透过有关报道,公众看到一个残酷的事实,一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通过把药价炒上去,提前给医药代表的不法行为埋下了伏笔,并为各利益相关方预留了足够的提成和回扣空间。这些情况表明,大多数药品生产企业在经历了对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最初的不适应之后,已经与医疗机构达成新的默契和利益均衡。

我国医药领域的现状是,作为买方的医院占据了八成药品市场,而卖方制药产业则是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总体呈产能过剩。目前药品招标采购制度采用买方主导的集中采购模式,这很容易导致药企故意放水药价,迎合一些医院的不良需求。为了遏制药价虚高,一些地区正在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让医保主导药品招标采购,使这个“钱袋子”充分发挥对药品费用的监督功能,这一改革已取得不错效果,应该迅速推广,并以此完善现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

同时,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应大力发展独立的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以此削弱医疗机构的强势地位,降低企业参与投标的成本,并使整个药品采购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让各种腐败难有藏身之处。

另外,在将要进行的针对虚高药价的各项改革设计中,都要考虑到盘踞于药品流通环节的既得利益者的破坏作用。在生产企业与医院或药店之间,活跃着多达上万家药品批发企业和难以计数的医药代表,他们不仅层层代理、层层加价,还乐于充当各种不法活动的“润滑剂”,实为药价虚高的重要帮凶。目前一些省份正在积极尝试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负责配送的“一票制”改革,意在使整个流通环节变得简单透明,监管也更加方便。相关改革一旦取得突破就应早日在全国实施,以便使药品采购过程干净起来,使被炒高的药价降下来,使广大患者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查处医生吃回扣,不能只“就事论事”

即时 | 2016-12-26 07:22

【这种“快打板子”的急就章,颇为符合一般公共事件的应急法则,在平息舆论上或有“立竿见影”之效,问题在于,这仍是一种“就事论事”的权宜之计。】

这个平安夜,注定不会太平静。一条央视新闻的“曝光”,让医生“吃回扣”问题再度被推到舆论中心。据报道,记者历时8个月,调查了上海、湖南两地的6家大型医院,发现医药代表天天跑医院,向医生推销药品。只要患者购买了药品,医药代表就能提成10%左右,而他们返给医生的药品回扣,比例高的达40%左右。

医生“吃回扣”不是新鲜事,但沪湘两地医生“吃回扣”的新闻,仍在舆论场和医生群体中引发讨论。从舆论反馈看,义愤填膺的抨击医生者有之,委屈不已的捍卫医生者亦有之,甚至割裂为泾渭分明的对立阵营。

媒体曝光后,国家卫计委表示,要严查“高药价回扣”歪风。上海、湖南两地卫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两地已有4名医生停职接受调查,涉及药品则停止使用。纪检部门也已介入,一场行风整顿即将火热展开。

这种“快打板子”的急就章,颇为符合一般公共事件的应急法则,在平息舆论上或有“立竿见影”之效,问题在于,这仍是一种“就事论事”的权宜之计。就事论事,只能处理一时一事,却不能改变整个行业生态。试问,医生“吃回扣”,难道只限于沪湘两地的6家大型医院、4名医生?医生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根子”又在哪里?

很简单,这个“根子”就是利益。从经济学角度看,人的行为是由利益支配的,理性人知道自我利益所在,并在追求利益中实现潜在的帕累托效率。医生“吃回扣”,自然也是一种逐利行为。处以“大棒”,固然是一种“震慑”,也能让一些人“止步”,但只要获利可能仍大于受罚风险,只要获利途径仍未被斩断,只要自身价值仍没有得到合理体现,“吃回扣”的乱象,就不可能真正在“终端”被清除。

因此,治理医生“吃回扣”,既要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监督机制,针对“大处方”等线索“冒头就打”,让违法违纪者付出足够的“经济成本”;亦要上溯源头,依法惩处不法勾结的“医药代表”等,斩断“商业贿赂”的“利益链条”,杜绝寻利的路径依赖。与此同时,更应正视和合理调整医生收入。在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中,多地推行药品“零加成”,或者大幅降低“药占比”,代之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问题是,在价格改革力度有限、财政补助没有适度跟进的情况下,不少医院“入不敷出”、利益受损,医生“收入”未见明显改善,这也在客观上助推了“同流合污”。

改革中的问题,须在改革中解决。明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全面推开,不妨将这次危机化为“破冰”的契机,打碎广受诟病的“以药补医”机制,让清正行风、优质服务、开放资源等更好地体现公益性。让百姓获益,亦让医生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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