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 体

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4月20日《新华网》)

在蔬菜瓜果的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仅污染了地下水,而且很容易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危害人体健康,给消费者带来了强烈的不安全感,引起了人们的不满。科学研究成果已经表明,农药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有三种形式:急性中毒、慢性危害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三致”危害。国家立法规定蔬菜瓜果禁止使用剧毒、中毒农药,既反应了政府对农药污染的重视,也表明政府听到、听进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心声,有利于减少在蔬菜瓜果的种植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让人们的餐桌更安全。

然而,我们应当清醒的意识到,立法规定蔬菜瓜果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而不是就此万事大吉。蔬菜瓜果禁用剧毒、高毒农药,关键不在立法,而在执行,是要落实法律,不能让蔬菜瓜果禁用剧毒、高毒农药成为一纸空文。

从政策层面说,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中禁用剧毒、高毒农药,其实并不算新规定。农业部早在2002年发布的199号公告中,就明确规定蔬菜瓜果禁止使用剧毒、高毒以上农药,并撤销了一批剧毒、高毒农药目标。但是,政策执行的并不理想,近年来农产品质量问题仍然是频频发生,让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失去了信任。前两年有媒体曝光过山东姜农种生姜使用剧毒农药,农产品因为农药残留超标而被曝光、乃至遭到国外市场退回的事件更多。

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农药管理混乱,一些农药厂家以合法登记的农药名录,生产实质上的剧毒、重毒农药,在合法农药中偷加剧毒、高毒农药“隐形成分”,农药经营者并公开以此为广告,吸引农户。另一方面,最根本的是,我国农业至今仍然是以一家一户为主的小农经济,导致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特别是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上市,缺少必要的农药残留检验检测,只有跨地域、出口的农产品,才会认证检验检测农药残留,使得农民对使用剧毒、重毒农药的认识不够深。

在立法规定蔬菜瓜果禁用剧毒、重毒农药之后,如何真正管好剧毒、重毒农药的使用,还必须依赖监管。首先,从源头上严格管理农药。一方面,严控、严禁剧毒、重毒农药的生产,严惩违规生产剧毒、高毒农药。另一方面,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制度,掌握剧毒、高毒农药的流向。其次,严格和提高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准入门槛,加大蔬菜瓜果的农药残留检测,尤其是要加大小型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确保流入市民餐桌上的蔬菜瓜果是合格的。再者,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严管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

北京青年报4月21日刊登评论《如何禁得住剧毒农药》,我认为既然有了标准,只要加大监管的执行力度,就能严禁使用剧毒农药的果蔬等进入市场。基于此,监管部门不妨借鉴美国的有关措施,对有关商品进入市场实行“连坐制”,在不定时、不定期、不定人的“三不抽检”中,一旦发现问题,就让不法经营链上的所有者“一损俱损”。

前几年,青岛一些将水产品出口到美国的企业,他们都按美国的要求,采用极严格的HACCP认证,而且都必须认真地严格执行,不存在不按标准弄虚作假的问题。有关的企业不敢,担心“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也“没人敢”,因为美国人实行绝无通融可能的“连坐制”。

美国食品监管部门FDA会不定期突然派人抽检,一旦发现该地区的水产品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或者质量问题,则当地立即被判为“不可信任地区”,当地所有的关联企业都被列入“不信任名单”,企业生产的一切产品美国人全都不要了。美国人还要依据有关规定,索取巨额经济补偿。

为了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减少市场诚信的大量缺失,各地监管部门也可组织可靠的精干力量,在市场上进行抽检,一旦发现果蔬等使用剧毒农药,立即将该地区的有关店家全部停止营业,依法追究经营链上所有人的责任。触犯有关法律的,则依法处理。“乱市用重典”,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4月20日新华社)

剧毒、高毒农药大面积用在农作物上,造成的农药残留会严重威胁人体健康,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知识,而是已经被无数次提及的常识。将淘汰剧毒、高毒农药纳入到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讨论范围中,体现了依法治理农药残留问题的态度。然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十分普遍,此前已有的相关规定约束性有限,不得不通过立法来寻求更有效的治理。

前不久,山东青岛多位市民因食用“问题西瓜”住进了医院,后经监管部门初步查明,这些“问题西瓜”来自海南,存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其中检出的农药“涕灭威”,更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毒性颇大的“涕灭威”为何能躲避过监管继续使用?还有多少类似的剧毒、高毒农药游离在监管之外?在淘汰剧毒农药的问题上,还有一个常识必须被提及,那就是不管是条例、规定,还是法律,只有不折不扣地执行了,才能够成为刚性的规则,否则,便只是一纸空文。淘汰剧毒、高毒农药纳入立法的考量之中令人期待,但还是得先问一句,监管准备好了吗,相比立法层面的升级,监管方面的升级或许更为重要。

在农药使用问题上,监管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还是以山东青岛发生的毒西瓜事件为例,海南也曾明令禁止使用剧毒农药“涕灭威”,但依然被一些农户用于西瓜种植。大量本被禁用的剧毒农药顺利生产并一路畅通地进入市场,并最终用在瓜果种植上。在剧毒农药的生产、运输,以及销售使用环节,监管都可谓形同虚设。违规生产、使用剧毒农药是为了节省成本,以获得更多利润。而只要存在不正常的利益纠葛,权力就会失其本分,因此,监管不力不仅是工作作风问题,也可能存在腐败问题。那么,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首先要实现的其实是监管的归位。只有监管部门负起了应有的责任,剧毒农药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才能得到有效的监管,这是源头治理的第一步。

而要彻底的杜绝剧毒、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等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农作物上的使用,还须大力推广低毒农药,使得剧毒、高毒农药失去市场。在现实中,种植户们往往只算经济账,如果低毒农药仍然昂贵,而剧毒、高毒农药仍然是“物美价廉”,那么对于高毒农药的市场需求就会一直存在,也就难以实现彻底淘汰。因此,解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农业部门很有必要大力支持新型低毒农药的研发,并根据市场情况,对生产低毒农药的企业和使用低毒农药的农户进行专项补贴。如此,剧毒、高毒农药才会彻底失去市场。

实现农药的低毒化、高效化,既需要监管模式的升级,也需要根据市场规则设计出可行方案。农药残留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健康,不管淘汰剧毒、高毒农药最终会不会写进食品安全法,我们都必须尽快行动起来,去直面源头问题。

对于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要有严格限制了。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新华网4月20日)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研究所所长许为钢,曾抛出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我国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万吨左右的各种农药,其中七成进入土壤、空气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于目标生物体。而在化肥使用上,实际用量平均超过440公斤/公顷,单位耕地面积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

千万不要忽视农药残留的危害。农药残留在身体内,对健康造成了危害;残留在土壤和水体中,对环境造成了重大污染。如果一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用于自身健康和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又放纵农药残留的存在,岂不是做了很多无用功?从这里可以看出,蔬菜瓜果禁用剧毒农药,是一种“必要的限制”,农业生产面临调整。

对农业生产而言,这何尝不是一种保护?常到农贸市场买菜的人,都有一套自己的“买菜经”,其中一个就是买菜要买带虫眼的菜。特别是买叶菜,如果没有虫眼,品相越好越不能买。原因是菜被虫子咬过了,说明农药用得少;反之,没有虫眼,把虫子都毒死了,说明农药用得多。曾经的害虫,一不小心“废物利用”成了农药残留的标尺,这个冷笑话从一个侧面表明,当前市场农药残留问题十分严重,人们十分关切。

消费行为是受消费心理驱使的。不要忽视这种消费心理的变化,特别是对农药残留的恐惧。随着更多的人重视农药残留,以及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后人们进农贸市场,很可能左手拿秤,防止短斤少两;右手拿测试仪,查验农药残留。而且,现在监管层面对农药残留也越来越重视。农业部在2012年曾经公布一项数据,我国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较之2012年之前有大幅度增加。这也意味着,农产品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农药残留,将越来越没有市场,也很难进入市场。

何况,今天的农产品市场也是一个全球化市场,时刻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日本“肯定制度列表”规定的农药限量标准,达到62410个。曾有报道称,一根大葱要出口日本,必须进行200多项农残检测。这么严苛的国际市场,如果不能控制农药残留,如何才能“走出去”?而且,现在很多国外优质农产品已经“走进来”,到了我们的身边。如果在农药残留上远远落后于国外产品,就连“家门口的竞争”,我们也可能输掉。

瓜果蔬菜禁用剧毒农药,是限制也是保护。在环境压力和食品安全倒逼下,现在市场需求和形态都已经进入了新常态,农业生产也要适应这种新常态,控制使用直至完全不使用剧毒农药,推动农业走绿色发展道路。这既需要农民转变认识,更重需要堵住源头,控制减少剧毒、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开发更多新型生态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淘汰毒农药是农民的事,又不全是农民个人的事。国家除了对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加大查处力度外,还应大力发展高效低毒的生物农药。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生态农业产业链,通过专项补贴让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成本降下来,才能真正让农民尝到淘汰“毒农药”的甜头。】

昨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上世纪60年代,一本《寂静的春天》促进了社会环保意识的觉醒。在这本书中,作者蕾切尔·卡逊描述了可怕景象——没有鸟、蜜蜂和蝴蝶等各种生物的“寂静”世界,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元凶就是高毒性的农药DDT。这本著作出版后引来轩然大波,美国也在1972年禁止使用DDT。近年来,我国也曾发生不少滥用农药而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批有毒农药先后被禁止使用。此次在立法层面上,明确淘汰剧毒、高毒农药,不仅是对公众身体健康的保障,对解决社会关注的土壤污染问题来说同样是一大利好。为了不让“寂静的春天”在中国上演,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必不可少。

但也必须认识到,动辄对农药喊打喊杀并非理性,而要在保证农产品生产和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社会上也有一种观点,担心限制使用农药会造成农作物减产,抬高生产成本,给收入本就不高的农民带来更大负担。当然,这一担忧不是没有理由。但在笔者看来,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除了对公众健康的好处之外,对农业和农民自身而言也绝非坏消息。只要有适当的补贴、引导机制消化转型成本,这反而是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绝佳机遇。

首先,近年来屡屡有农产品被曝使用剧毒农药,对当地农户带来的打击往往是毁灭性的,这背后反映了公众对滥用农药的不安全感。比如最近海南万宁“问题西瓜”事件发生后,有万宁瓜农呼吁追查到底,坚称不能让所有海南瓜农担上这个污名。所以,一个地方、一户农民用了毒农药,便可能给当地所有农户带来严重影响。严禁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入法,对守法农民来说是一种保护。

其次,如果说曾经国人只追求“吃饱”,今天人们已经开始追求“吃好”,为了提高产量而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应让位于健康、安全的生活理念。时下,同样的蔬菜品种,不使用农药的单价比普通蔬菜贵上不少,一些农户完全可以顺应市场需求,从“加量”转移到“提质”上。也许产量减小了,人工捉虫等劳动成本高了,但随着售价的提高,再加上适当的环保补贴等,利润率也可能不降反升。价格更高的绿色蔬菜大行其道,正说明安全、健康的食品仍然是市场稀缺。当消费者愿为品质埋单,上游的生产环节理应顺势做出改变。

因此,淘汰毒农药是农民的事,又不全是农民个人的事。国家除了对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加大查处力度外,还应大力发展高效低毒的生物农药,给农业生产找到更加安全的替代品。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生态农业产业链,通过专项补贴让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成本降下来,才能真正让农民尝到淘汰“毒农药”的甜头。

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农药使用得多了,病虫害就会产生“耐药性”。农业生产也是一样,过于依赖农药,甚至铤而走险使用高毒、剧毒农药,将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只有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多方面消化“毒农药”的淘汰成本,才能避免“耐药性”产生,让我国农业发展远离“寂静的春天”,早日走上生态农业的环保之路。

对于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要有严格限制了。据报道,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让“有毒”果蔬不再威胁“舌尖安全”

惠铭生

《食品安全法》大修,这无疑是翘首以盼的福音。但是,倘若仅仅指望这一法律条文确保公众“舌尖安全”,想法恐怕也过于天真。

“徒法不足以自行”,果蔬种植杜绝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首先需要菜农、果农能遵守、会遵守。但是,果蔬不打药会生虫并减收,若说遵从社会公德和法律,种菜种果当然要少喷农药,尤其是不喷洒剧毒、高毒农药。但他们会有这么高的思想境界吗?他们要致富、要改善生活,“挣钱才是硬道理”。种菜不施肥、不喷药,就意味着要赔本,做这样的“傻事”,农民肯定不会自觉自愿。

媒体报道称,农业部认为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现状,决定了剧毒、高毒农药还不适宜全面淘汰,而且认为有些高毒农药降解快、残留低,只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就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但问题是,农民大多靠天吃饭,种什么果蔬、怎么种植、如何用药,基本都是跟着感觉走,更多的农民并不懂科学用药。很显然,地方政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这一课,亟待补上。

蔬菜瓜果等禁用剧毒高毒农药,更重要的应是严格监管,以阻击含有残留农药的问题果蔬生产和进入市场。但是,我国农村现有的自由、分散、个体式的种植模式,市场监管必然很难。再者,基层监管部门的技术人员少、检测设备匮乏,检验农药残留是否超标,基层恐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想说监管不容易。

让农药残留超标的果蔬远离我们的餐桌,单纯指责菜农的“无德”、基层监管部门的缺位和无为是毫无用处的。民意的诉求、法律的规定,都不允许有毒食品继续肆虐,不断戕害公众身体健康。若让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恐怕还得多管齐下,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

一是从宏观上加快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种植模式,实行有组织的合作制生产,改变现在的分散种植模式等。这样有利于倡导科学种植,加强残留农药监管,确保市民“菜篮子”丰盛且绿色环保。二是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让他们学会科学种植、施药。还要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弥补菜农的经济损失。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添人力和先进检测设备,建立完善监管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市场无人管、无法管的局面。如果上述这些措施不落实,仅是《食品安全法》那些干巴巴的规定,果蔬种植杜绝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人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所有的发展都是为了人。一日三餐,人们若还对餐桌上的果蔬“谈食色变”,那还谈啥发展、健康和幸福?


禁用剧毒农药是限制也是保护

乔杉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研究所所长许为钢,曾经抛出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我国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万吨左右的各种农药,其中七成进入土壤、空气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于目标生物体。而在化肥使用上,实际用量平均超过440公斤/公顷,单位耕地面积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

千万不要忽视农药残留的危害。农药残留在身体内,对健康造成了危害;残留在土壤和水体中,对环境造成了重大污染。如果我们一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用于自身健康和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又放纵农药残留的存在,岂不是在往反方向做无用功?从这里可以看出,蔬菜瓜果禁用剧毒农药,这是一种“必要的限制”,农业生产面临着新的调整。

但是,这对农业生产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保护?常到农贸市场买菜的人,都有一套自己的“买菜经”,其中一个就是买菜要买带虫眼的菜。特别是买叶菜,如果没有虫眼,品相越好越不能买。原因是菜被虫子咬过了,说明农药用得少;反之,说明农药用得多。曾经的害虫,一不小心成了农药残留的标尺,这个冷笑话从一个侧面表明,当前市场农药残留问题十分严重。

消费行为是受消费心理驱使的。不要忽视这种消费心理的变化,特别是对农药残留的恐惧。随着更多的人重视农药残留,以及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后人们进农贸市场,很可能左手拿秤,防止短斤少两;右手拿试管,防止农药残留。而且,现在监管层面对农药残留也越来越重视。农业部在2012年曾经公布一项数据,我国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这也意味着,农产品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农药残留,将越来越没有市场,也很难进入市场。

何况,今天的农产品市场也是一个全球化市场,时刻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日本“肯定制度列表”规定的农药限量标准,达到62410个。曾有报道称,一根大葱要出口日本,必须进行200多项农残检测。这么严苛的国际市场,如果不能控制农药残留,如何才能“走出去”?现在很多国外优质农产品已经“走进来”到了我们的身边。如果在农药残留上远远落后于国外产品,就连“家门口的竞争”,我们也可能输掉。

由此说来,瓜果蔬菜禁用剧毒农药,是限制也是对我们自身的一种保护。必须看到,在环境压力和食品安全倒逼下,现在市场需求和形态都已经进入了新常态,农业生产也要适应这种新常态,控制使用直至完全不使用剧毒农药,推动农业走绿色发展道路。这既需要农民转变认识,更需要堵住源头,控制减少剧毒、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开发更多新型生态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剧毒、高毒农药早就应该禁止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而全面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的根基在于,要有大量的和逐渐研发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作为替代品。】

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当然首先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前不久山东即墨市的问题西瓜中毒事件,经过调查证明,这批问题西瓜是“涕灭威”超标。病人检测出有机磷中毒,说明有机磷这种剧毒高毒农药在我国还在大量使用,主要包括敌敌畏、乐果、敌百虫等。

另一方面,禁用剧毒、高毒农药也是顺应国际大势,无论是《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巴塞尔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都明文要求严格管控剧毒高毒农药的生产使用和国际贸易。具体到中国,还有更多的意义,至少在国际贸易上会减少壁垒,促进贸易。

中国在农药的研发和生产上还处于低端地位,目前世界上经常使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中国生产不足200种,中国产量最高的21种农药大多是高毒农药。其中年产量最大并呈上升趋势的是甲胺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多种高毒农药,占到总产量的1/4以上,而且这4种高毒农药已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和环境规划署限制或禁用。由此,也对中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制造了障碍。

现在,明确提出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就是一种更有力的举措。当然,全面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的根基在于,要有大量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作为替代品,否则,在生产过程中以及为了获得好的收成,也会无视国家法律和法规。因此,在鼓励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方面,国家应当有倾斜政策。当然,更长远的眼光也许要放在生态治理害虫上,才会在放弃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同时,也减少一般农药的使用。

因为,禁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只是对人有利,而且对生态也有利。无论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还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都会杀死大量的动物、昆虫和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坏生态链。例如,当剧毒、高毒农药大量杀死蚯蚓时,就不仅造成土壤的板结,而且导致产量的减少。

所以,禁止剧毒、高毒农药势在必行,而且必须坚持下去。

□张田勘(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