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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轮“巡视清单”刚刚全部晒出之后,中央又圈定26家央企,决定于春节后立即展开新年首轮专项巡视。这是十八大后,中央巡视首次全部针对央企。2月11日的巡视动员部署会指出,中央决定今年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

十八大之后的前五轮巡视,到目前已有14家央企被巡视,从反馈情况看,每家央企身上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各种毛病。而巡视的目的,正在于发现问题线索,既是帮助央企“去疴治病”,也是帮助国资委规避国有资产流失。因此,民众特别期待巡视既能多发现问题,也能依法严惩责任人,更期待它能深入推进国企改革。

由于春节后首轮中央专项巡视全部针对央企,再加上今年要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因此,今年被称为“国企反腐年”还是比较准确的——从前几轮的巡视反馈情况看,确实发现了不少腐败线索;从十八大以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中央决心来看,凡是涉腐问题必然会受到严惩。

“国企反腐年”其实也是“国企改革年”,因为巡视所发现的国企种种问题,坦率地说,主要还是体制、机制存在问题,比如前几轮巡视央企所发现的“通病”如“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这些说明行政化管理机制或者官本位体制滋生了腐败,而监督机制不健全则给了腐败人员以可乘之机。

虽然针对国企腐败已出台了相关制度,国企自身也在不断改革,但从巡视结果看,国企现状无论是与世界知名企业相比,还是与公众(出资人)的期待相比,都有很大差距。因此,必须抓住“国企反腐年”的历史性机遇,深化国企改革,让国企远离腐败,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

首先,应该深化国企反腐制度改革。虽然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预防国企腐败的制度,国企反腐体制也进行了变革,即央企纪委书记开始专职“反腐”,但从“去年超70名国企高管落马”来看,国企腐败形势仍很严峻,反腐体制要不断完善和不断改革,而巡视为这种改革提供了难得机遇。

其二,应借机完善国企治理体系。目前,在国资委监管的112家中央企业中,董事会试点企业户数为74家,还有部分央企没有完成董事会试点改革,即使已经完成改革的央企,其董事会、监事会、工会是否对国企高管形成有效监督,还需要深刻反思。只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国企,才能有望减少腐败。

其三,促进国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减少“国企病”。前几轮巡视国企发现的违规经商、利益输送、权色交易等问题,也与国企垄断、市场化环境缺失有关,如果国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应该会倒逼国企去掉很多毛病。有消息称,央企将通过兼并重组从112家缩至50~60家,这是一把双刃剑,有可能助长垄断。

有数据显示,2014年,国企利润仅比上年增长3.4%,而负债超过66万亿元。尽管这与国内外经济大环境有关,但更与国企改革滞后、腐败影响、缺乏活力等有关。因而,应借助此番巡视央企的契机,尽可能发现央企身上所有的顽疾、沉疴,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提供决策依据,为每一家央企自身改革提供指南针。

在全面巡视央企的同时,也希望针对地方国企的巡视同步进行,让地方国企与央企同时减少甚至去除腐败,同步改革体制、机制。

国企反腐季2015-02-13 05:42

一场针对央企腐败的巡视风暴,将在春节过后席卷而来。

11日,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传来消息——中央决定今年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2015年第一轮巡视将于春节后开始。

去年第三轮中央巡视向各巡视点反馈情况的工作刚结束,今年首轮中央巡视又将开启。如此马不停蹄的节奏,意图明显,即“让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中纪委公布的资料显示,首轮被巡视的央企共有26家,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它们都集中在能源、电子通信、交通运输等领域。

“巡视的每一家企业,基本都是世界500强,也基本都是该行业中的龙头老大;巡视的行业,都是我们中学政治就学过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和领域’。”1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公众号“侠客岛”以《国企,你该颤抖了》为题,就中央巡视组的新行动予以分析。

“侠客岛”还分析认为,“针对国企的反腐大幕拉开,也要先从看上去最难下手的地方开始。央企、国企的作用,在这些企业身上体现最为明显。因为身躯庞大、利益丰厚,其中的问题也可以想象。”如此说来,国企存在的问题,似乎真的达到了“可想而知”的地步。

事实上,这一判断并非毫无依据。前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陆续公布了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其中包括南航、中石化等8家中央企业。反馈称,关联交易、买官卖官、利益输送在这些企业大行其道,“链条式腐败”成为共性问题。另据新华社报道,2014年全国共有14名央企高管、70多名国企高管落马——“被巡视的央企无一例外都发现了问题,一批‘国企蛀虫’隐藏其中,吃里扒外、损公肥私,蚕食国有资产,已到了明火执仗的地步。”

@中青报曹林在评论文章里直接指出,一家大企业很容易成为几个领导分肥套利的家族地盘,隐藏的腐败甚至比党政机关更严重。从巡视组反馈中所用的“吃里扒外”“靠山吃山”等严厉措辞也可以看出,央企暴露的种种问题,已经让中央不得不再度“亮剑”。

“国企的领导们,还能过个好年吗?”巡视组放“狠话”后,@财经女记者部落如此问道。好在今年第一轮巡视在春节长假过后才启动,一些央企高管可以好好“揣摩”一下巡视组的“战术”。

“专项巡视有多猛?”在“打虎大戏”即将开演之前,新华社提前为网友梳理了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的三大战术——深挖“利益链”,专项巡视中,“刨根问底”查利益链条关系成为一大特色;注重“回马枪”,要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强化“透明度”,专项巡视工作还在透明化、公开化方面着力,提升震慑效应。”

@中新网的报道对此作了补充——本轮专项巡视不仅分领域、分行业巡视,在具体的操作形式上还首次实行“一托二”的创新形式,即每轮一个组巡视两家,13个组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由此看来,巡视组很忙,会是反腐季的另一种“新常态”。

势头看似很猛,但最终效果如何?微博网友@自由永恒2001不甚乐观,他劝围观者先别急着高兴:“靠一两次巡视只能让个别国企暂时收敛,关键在于,用什么来保障以后不会腐败?没有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样的反腐能管多久?”

确实,央企、国企作为“共和国长子”,在资源与政府的政策扶持上,占据得天独厚的优势,又因内部的权钱交易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利益输送逐渐成为国企的“顽疾”和“通病”。

要根治这一“通病”,除了加大巡视力度,@新京报还呼吁完善市场化的制衡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引入外部股东。只有这样,不同的利益主体才会为了保障自己利益而形成有效的制衡。”

媒体人@胡印斌则认为,有必要通过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来激活央企纪检机构的活力,从而实现有效的监督,“应该尽快建立与央企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问责,健全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责任链条”。

长远来看,引入市场资本与用人机制,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也是破除国企腐败不可忽视的手段。@中国青年报的文章认为,要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企高管的管理方式,同时打破国企对重要资源的控制与垄断,减少国企数量。文章建议,在竞争性行业实行国企的战略性退出,在非竞争性行业打破国企垄断并使之股份化。

曾做过中信集团老总的孔丹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坦陈,国企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他说:“国企是国家经济的支撑和骨干,是遇到风浪时候的大锚;中国的国企起到了这个作用,其在主客观上实际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央企、国企的重要性无须赘述,谨记于此,@菏泽巨野县法院引述这段话告诫那些央企“硕鼠”,央企姓“公”而不姓“私”。

2015年第一轮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中央再选26家央企展开首轮专项巡视,其中多数企业位列世界500强席位。

2013年开始,中央对国有企业陆续开展巡视工作,已经有13份“巡视清单”对外公布。从陆续公布的“清单”看,腐败的具体表现有“吃里扒外”、“损公肥私”、“谋取黑金”、“利益输送”,有些存在于社会想象中,有些比想象的更严重。

腐败现象共同呈现了一些国企甚至一些行业运营的现状。通报的案例中,有的国企管理系统其实已经系统性败坏,腐败背后出现了一幅庞大的人脉关系图,腐败利益涉及面广泛,情势复杂。从复杂性和危害程度来说,国企反腐确实到了痛下狠手的时候。

用舆论经常提到的说法,这些腐败便是所谓“既得利益”。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面临“既得利益”阻碍,改革推进如履薄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全民所有的根本属性,涉及到的一系列改革操作,很难想象在一个腐败现象仍然严峻的经济环境中操作。改革每推进一步,可能都是更多的阻碍力量集结,一个制度被架空或者推倒重来,我们对此有过太多的经验。

腐败并不是一些高管的渎职行为而已,真正的危险在于腐败利益交织,腐败分子抱团,“既得利益”集团化,长远看,是国家经济命脉被腐蚀,危及国之基石。发生在国企中的腐败,影响远远溢出于国企。在这个意义上,国企改革的“第一推动力”其实正是反腐。反腐不是拿掉几个高管,而是清扫障碍,为改革创造环境。

长期以来,人们对国企的议论,多围绕垄断、薪酬等经济制度问题,但深入腐败现状去看,有比经济更复杂的因素存在。腐败利益渗透之下,再完美的制度设计也无法运行。利益输送无孔不入,就根本没有薪酬规范、竞争规范运作的空间,它们只是好听的字眼。制度设计不是从完美理论设想出发,必须考虑现实,譬如“谋取黑金”、“利益输送”,经济学提供不了解释,只能从经济、政治的土壤深处刮骨疗毒中才能看到希望。

发生在国企中的这些腐败现象,放眼观之,在民营企业,在很多市场领域,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反腐案例中,一个官员落马,身后倒掉一批企业家。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有时候自成一套“规则”,腐败利益内部慢慢形成了他们自己的资源分配体系,这套体系异常强大,不听市场指挥。体现于国企中的腐败,正是国家资源被窃取占用,向亲朋好友,向政府官员,向他们腐败利益链条伸展到的各个层面输送利益,这已经不是国企制度能够讨论解决的问题。改革,注定有一个清扫环境的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先给制度赋予适合生长的土壤。国企改革本身不可能解决国企腐败问题,充其量是压缩腐败空间,也可能改革了,腐败却社会化了,毒瘤依然存在。国企改革与反腐,不是矛盾,也不能相互取代,但确可相互催进,不应否认任何一个的必要性。

如今,更强劲的反腐态势已经预热,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称,国企改革将继续升级加码。所有的信号表明,当前反腐,其志气绝不是拿下几个高管,而是直指利益输送的整套系统,力度、范围之大,提振人心,相信深化改革的推进,必定由此获得强势启动。

中央巡视组日前公布对5家央企专项巡视反馈清单,一些国企蛀虫正在利用职权吃里爬外、损公肥私,一步步蚕食国有资产,一些国企内外勾结,瓜分国有资产已经到了明火执仗的地步。

国有资产之所以会被国企蛀虫肆无忌惮地瓜分,与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的漏洞相关。这突出表现在,国企出资人以及相应的资产监管事实上长期缺位。国有企业属全民所有。然而在现实中,国企全民所有的性质,往往并没有得到体制制度上的充分保障,沦为部分蛀虫中饱私囊的自留地。国企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十分不完善,无论是国企还是国企管理者,事实上都处于一种亦官亦商、亦政亦资的角色错位状态,一面拥有行政级别、等级,一面又享受市场化的高薪待遇,一面依仗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一面又能按照市场逻辑,占有和支配由此产生垄断暴利。

国企资产遭国企蛀虫瓜分,归根到底是一种体制积弊的结果。避免这种现象,根本出路在于能否彻底铲除易于滋生这些蛀虫的体制积弊,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福建日报)

——湖北·张贵峰/文 王铎/图

日前,中央巡视组2014年第三轮专项巡视涉及的8家中央企业反馈情况公布完毕。观察8份央企的巡视反馈,违规经商、利益输送、权色交易等成为“巡视清单”中的关键词。这其中,形式多样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可谓央企通病。

“市场化制衡”之药不能停

【对于国企来说,要加快完善市场化的制衡机制,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引入外部股东。只有这样,不同的利益主体才会为了保障自己利益而形成有效的制衡。】

如果是个别企业出现“利益输送”等问题,可能是个人职业操守的问题;但如果已成为“通病”,这就需要反思国企的内部治理机制。

从体制机制上看,国企出现的这个问题,根源在于内部人控制。管理层依托内部管理的优势,极易损害股东权益。尽管过去几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国企经济指标有比较大的改善,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还远未解决。这不仅需要“专项治理国企领导人亲属经商办企业”,更需要把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摆在突出位置。

第一,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表现在其公益性上而不是其内部治理上。这是国有企业内部治理上需要明确提出的一个理念。由于股权的不同,国有企业有着与私营企业不同的定位,这就是它更加注重于公益性,是用来改善社会福祉的。而在内部治理上,私营企业成功的做法,同样可以在国有企业中使用。对此没有什么特殊性。当然,也有人对国有企业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内部治理持怀疑态度,但只要按着市场决定的要求,改变政府对国有企业管人、管事的微观干预,国有企业是可以形成有效内部治理机制的。

第二,加快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客观地说,单一股权下很难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这方面就需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引入外部股东。只有这样,不同的利益主体才会为了保障自己利益而形成有效的制衡。从这个意义上说,需要鼓励利益博弈,需要强调不同股东为保障自身合法利益而“斗争”。

第三,加快完善市场化的制衡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防止部分董事以及经理层靠山吃山,关键是要有公开透明的市场化的制衡。比如在经理人的选聘上,就要打破国有企业-政府官员的旋转门安排,国有企业的经营层全部实现市场化。如果这一旋转门不打破,恐怕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现象就难以根除。

当然,改革势必触动利益格局。巡视组这次毫不客气地点名央企,使这种利益输送曝光于天下,形成了可改革的态势。下一步,应“宜将剩勇追穷寇”,专项巡视的力度要加大,也要加快建立真正的市场内部治理机制。

□匡贤明(学者)


国企纪检机构如何做好“看门人”

【目前央企纪检体制的改革已经启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也正在落实。有必要通过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激活央企纪检机构的活力。】

央企的纪检监察制度不可谓不健全,无论是集团还是下属公司,均配备有不同层级的纪检监察机构。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也往往有着周密的安排与部署。遗憾的是,这些机制、体制的设计,似乎并没有完全起效,层层滤网之下,部分央企的腐败依然一再刺痛公众的眼睛。

如何实现有效监督,使得纪检监察机构真正成为央企“看门人”,确实值得深入探究。

有论者指出,央企现有纪检干部多承担了诸多与本职不相干的其他事务性工作,而国资委系统也已落实了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专司纪检监察的制度。客观而言,“专司”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纪检干部“专务”,但仅有“专司”,并不能保证纪检工作的独立性,更不能对央企内部的腐败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仍需辅以自上而下的制度性力量,比如上级纪委的授权与约束,还有对所监管央企在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疏离。

诸多案例显示,若无独立,则不可能产生有效监督。目前,有关央企纪检体制的改革已启动,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也逐步强化,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也正在落实。相信经过这样的改革,央企内部的纪检监察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除此之外,还有必要通过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激活央企纪检机构的活力。一方面,应该尽快建立与央企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问责,健全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责任链条。不能只分享央企红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更不能以身试法、监守自盗,使全民的资产成为“内部人”肆意蚕食鲸吞、自肥分肥的禁脔。

另一方面,还要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央企内部的利益输送何以猖獗?关键就在于很多资金、项目的配置高度封闭,一般公众很难一窥究竟。这些年来,一些央企往往以国家利益为借口,拒绝公开信息,而一旦有了公开,哪怕是很粗略的公开,公众也能够拨草寻蛇,从中觅到猫腻。而央企纪检机构也会在范围、尺度越来越大的信息公开中,及时介入调查,充分落实监管责任。

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央企责任重大。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央企反腐败的布局中,纪检监察机构理应首当其冲,责无旁贷,理直气壮地代表国家与人民,充当好“看门人”的角色。

□胡印斌(媒体人)

中央巡视组最近公布的对中国神华、中国联通、中石化、中国船舶、中国海运、东风汽车等中央直属企业的专项巡视情况,揭露了发生在央企内部的种种腐败行为。透过巡视组简单的描述,我们已经可以看出,集中了庞大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已经成为一些腐败分子“靠山吃山”的围猎目标,国企腐败,已经成为反腐的一个重点领域。

发生在国企中的腐败,与发生在政府机构中的腐败一样,都是手握权柄的官员公权私用之下产生的恶果。其实,国企由于涉足市场,相比政府机构,其高管拥有的腐败能量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缺乏有效监督,其内部发生的贪腐无疑将更猖獗,造成的后果也更严重。

从中央巡视组揭露的材料来看,一些掌握了国企高管权力的贪腐分子从事各种官官勾结、官商勾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政商交易,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国企这个平台,客观上给他们提供了便利条件。在政府机构内部的贪腐分子,所能够做的无非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公权,为关系人提供进入市场或占有市场资源提供方便,然后再与关系人分配由此产生的“权力腐败红利”。国企内部的高管不同,他们本就置身于市场,掌控了雄厚的市场资源,因此要从事各种违法违规勾当便有了“长袖善舞”的条件,而国企所从事的市场化运作更给他们提供了贪腐的“保护伞”。比如,在企业正常的经营销售或股权运作中,高管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所谓“市场化路径”向配偶、子女、亲戚、老乡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面对国企腐败的事实,我们必须看到,国企改革若不强势,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国企沦为滋生贪腐的制度性温床。最近一二十年,国企发展,一定程度上仰赖政策倾斜。为了让国企能够获取更大的利润,国家对其利润上缴也十分宽容,导致其通过市场垄断所获得的利润大量囤积于企业,成为部分贪腐分子可以随意攫取的“金矿”。在对国企高管的个人报酬上,也是向外资或民营企业看齐,高管甚至能通过所谓股权激励将国有资本移花接木为私人资本。一些贪腐分子产生了错觉,以“共和国长子”自居,振振有词地为自己的贪腐寻找理由。

国企反腐,一方面需要按照执政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对贪腐分子进行严肃处理,但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对现行的国企管理路径进行深刻的剖析,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方式,不使国企成为滋生贪腐分子的温床。很显然,这有赖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通过这种改革,让国企能够真正转变为一个与其他资本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不再是依赖对市场资源的占有来获得,国企的经营真正按市场化的模式来展开,国企高管能够通过弄权获取非法私人利益的空间也就可以有效地堵塞。

【真正释放国企活力,就必须净化企业发展生态,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现象】

最近,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第五轮巡视进入反馈阶段。从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情况来看,一些大型国企存在的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企业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的企业领导人以较低价格将运输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公司经营,损公肥私;有的煤炭企业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甚至谎报灭火项目……凡此种种,无不折射出部分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已成恶疾,急需刮骨疗毒、猛药去疴。

反腐没有例外,国企必须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此前,中央纪委已将原第一纪检监察室调整为第五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联系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并且已经安排13个专项巡视组重点巡查央企国企。中央的反腐决心,不断完善的制度设计,推动着国企反腐走向深入。

从国企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在当前复杂经济环境下,国企发展进入爬坡迈坎阶段,亟待锐意改革释放活力。国企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看似分属两个范畴,实则紧密相连,要真正释放国企活力,就必须净化企业发展生态,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现象。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情况说明,在中央铁腕反腐的强劲态势之下,一些国企领导干部依然没有收手,腐败行为存在于企业重组改制、投资并购和产权转让等诸多环节,这些环节恰恰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点领域。如果不能刹住腐败之风,一些腐败分子就会打着改革旗号牟其私利,改革效果必将大打折扣。

强力反腐可以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也是根治腐败的制度保障。梳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可以发现,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假公济私、大权独揽等成为关键词,所有这些行为都与一个“权”字挂钩。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既是党的干部,也是国有资产经营的受托代理人,理应做到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企业家才能,而一些人却以权生财、饱其私囊,这说明国企在产权明晰程度、委托代理关系和公司治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欠缺。深化改革与反腐倡廉应当同步推进,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让领导干部与高管不该支配的资源回归社会、回归公众、回归市场,才能为国企发展奠定长久之基。

现代企业需要解决委托代理关系问题,经过长期努力,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搭建起要素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架构,还有相当数量的国企实现了公开上市,接受资本市场的考验。但是,有一些企业的公司治理制度仍停留在形似阶段,离“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要求相去甚远,很多腐败问题由此而生。

“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啃噬国有资产的硕鼠之所以肆无忌惮,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还不够明晰。国有资产本为全民所有,但如果管理不善、监督缺失,很容易为经营者控制,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可谓切中要害。私人的财产必须秋毫无犯,公家的财产更不能顺手牵羊,各种产权都应该得到完整的保护,只有产权保护制度装上了“铁齿铜牙”,“官仓老鼠”才会无所遁形。这也说明,国企反腐的治本之策,还在于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反腐去顽疾,改革添活力,二者都是国企发展的福音。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是共和国的长子,身上承载着国人的期待,也肩负着国计民生的重担。当此之时,以反腐搬除发展绊脚石,靠改革闯出发展新天地,辛勤耕耘、锐意进取,才能守望好国有资产这片绿油油的麦田,让人民共享丰硕的发展红利。

曾做过中信集团老总的孔丹近期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坦承国企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他说,国企是国家经济的支撑和骨干,是遇到风浪时候的大锚;中国的国企起到了这个作用,其在主客观上实际都成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

既然国企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政府就必须把国企搞好。另一方面,说国企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并不表明它就不是人民的或人民不能从国企中得到好处。因为共产党是以人民利益为自己的利益,没有党的特殊利益,国企的利益自然应当为全体人民所分享。而人民要分享利益,同样需要政府把国企搞好。

遗憾的是,目前国企的一些状态并不尽如人意。日前,中央巡视组公布了对七家大型央企的巡视结果,被巡视组批评的中国联通、中海运、华电集团、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中石化、中船舶七家央企,都是行业老大,却存在不少问题和腐败。巡视意见称它们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靠啥吃啥”; 违反“八项规定”“顶风作案”;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内部监管流于形式;选人用人体制腐化,“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黑金”“黑洞”“严重违规”等是巡视意见中出现最多的字眼,甚至出现了“吃里扒外”。这些问题一个个都触目惊心,能不让人忧心吗?

提起腐败,人们一般想的总是某些政府官员腐败,其实,无论从腐败形式还是查处难度来说,国企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在于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有着产出和利润压力,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要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客观上需要一定程度的集权。因此,企业领导比起政府官员有着更多的自由裁量权。有集权的地方就容易腐败,但和政府不同的是,企业可以把各种腐败说成是市场交易和企业创新之需。

当然,企业的属性只是为国企领导的腐败提供了一个客观诱因,如果监督到位,或者国企数量不多,企业领导要搞腐败就困难得多,腐败的后果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严重。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总结中石化陈同海案的教训时曾指出,最重要的原因是企业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建立健全,保证权力规范运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容易导致滥用权力。早在多年前,国资委领导黄丹华就曾表示,国企腐败缘自三大缺陷:其一,企业因权力构架不合理、职责不分明和法定责任不到位而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衡;其二,某些人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想信念淡薄、法纪观念缺失和心态失衡而生成腐败动机;其三,由于制度的缺陷以及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而构成腐败机会。

从根本上讲,国企腐败在于其多级代理所导致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信息高度不对称,致使国企内部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这加上不受或少受约束的权力,给了国企领导对国有资产的绝对支配权,使得他们轻易将国企变成领导个人的国企。

与政府的权力结构一样,国企的权力结构也是金字塔型的,越往上制约力度越小。政府官员还受到同级纪委制约、上级和社会的监督,而国企一把手所受的这样的监督力度相对较弱。虽然国企普遍意识到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结构,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制衡与协调。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国企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企业领导人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基本上是由行政权力任命,而且往往为了实现企业的决策效力,很多企业都是两权合一(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或三权归一(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一肩挑),让“一把手”大权独揽。这样,也就导致企业内部机构虚置和企业决策程序形式化,内部不存在有效制约主要领导人的力量,从而为其把集体决策变成个人的独断专行创造了条件。

此种情形下,要监督一把手只能依靠外部的审计和国资委的考核。外部监督虽有一定作用,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也不可能有效监督,何况很多国企领导人的行政级别要高过监督者的级别。因而,国企领导若不高度自律,十有八九会发生腐败。

可见,要解决国企的严重腐败问题,就必须解决国企长期存在的内部人控制和对国企领导人的权力监督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非是要减少所有者的委托——代理链条层级,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公司化的治理结构。除此之外,还需要实现企业治理机制的市场化和“党管干部”原则的有效平衡。后者是国企作为中共执政基础的一个体现,对于国企的主要领导,都是由党的各级组织部门来负责任命和管理。而党对国企领导的考核,一般是政治考核,即考核其是否对党忠诚,有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并不考核他的经营业绩。

因此,就必须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企高管的管理方式,改变国企“一把手”集权体制,加强组织人事、经济审计等专门监督,同时明确国企领导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强化其职责意识,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使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及主管部门与相关机构的监督能够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打破国企对重要资源的控制与垄断,减少国企数量。可在竞争性行业,实行国企的战略性退出;在非竞争性行业,打破国企垄断并使之股份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一个思路。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公布对几家大型国企专项巡视的反馈情况:中国联通有的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权与承包商、供应商内外勾结,搞权钱、权色交易;华电集团存在违规支付并购款、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等问题;神华集团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一些私人老板打着灭火工程旗号大肆开采和销售煤炭,甚至故意制造煤田火点,谎报灭火项目……一些国企单位和人员违法犯罪到了明火执仗的地步,国企反腐到了必须出重拳、动真格的时候。

官场反腐的自然延伸

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一个新阶段,惩治和预防腐败成为社会政治生活和法治建设的新常态。反腐败的突出成果,不但在于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令计划、蒋洁敏等一批官场的“老虎”,也在于揪出了宋林(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孙兆学(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王帅廷(香港中旅集团原总经理)、王永春(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等一批大型国企高管(大部分是中央管理企业的高管)。在2013年和2014年进行的五轮巡视中,中央纪委对14家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发现一些企业高管在重组改制、投资并购、产权转让等各个环节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权力寻租等问题,70多名国企高管在2014年应声落马。

一批国企高管在这一轮反腐风暴中落马,与一批官场“老虎”被打可谓一脉相承,国企反腐正是官场反腐的自然延伸。国企高管具有党政官员和企业负责人的双重身份,由于他们大部分仍然由管理部门任命(央企高管多为中央直管干部),而非通过市场化渠道产生,国企高管作为党政官员的“身份意义”,要大于其作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意义”,一名国企高管被查处,与一名党政官员被查处,在这一点上没有本质的区别。

一些官场“老虎”被查后,牵涉出一批他们在国企中的“盟友”或党羽,而有的腐败分子更是在党政官员和国企高管之间来回转换身份(如蒋洁敏被查处时担任国资委主任,之前担任中石油集团董事长),这种特殊的政商关系,也决定了反腐风暴必然从官场延伸至国企的方向。

国企反腐亟须制约高管权力

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国企腐败案件,国企腐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国企高管特别是“一把手”利用手中的权力,自行制定管理层薪酬标准和职务消费标准。有的国企高管的“合法”薪酬,比同级别党政官员高出几倍、十几倍甚至更多;中石化集团原董事长陈同海平均每天挥霍公款4万元,国电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出席公司会议住6万元/天的总统套房,成为某些国企“一把手”以职务消费为名大行腐败的典型样本。国企高管获取天价薪酬,职务消费随心所欲奢靡无度,本质上都是以权谋私和化公为私,是不折不扣的腐败行为。

另一种形式,就是中央专项巡视发现的“一些国企内外勾结围猎国资”,如中国联通高管与承包商、供应商内外勾结,华电集团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中国海运高管以低价将运输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经营,损公肥私,等等。如新华社述评所指出,国企靠山吃山、靠船吃船、靠油吃油问题普遍存在、花样百出,国企“蛀虫”有直接以权换钱、换色的,也有退休后拿期权的,这一切的代价是国有资产流失。

党政官员掌握着公共管理、市场监管等公权力,官场腐败主要缘于党政官员对公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关键在于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与此类似,国企高管实际掌握着国有企业涉及和承载的垄断资源和自然资源,国企腐败主要缘于国企高管对权力的滥用,国企反腐的关键,也在于对国企高管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

以国企反腐推动国企改革

反腐是改革的重要抓手。这一轮国企反腐启动之初,中央“以国企反腐推动国企改革”的思路就十分清晰地呈现出来。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此,国企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去年中央出台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主要为遏制国企高管的第一种腐败,制定了长远改革方向和具体的政策标准。与此同时,国企改革关键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企内部治理、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国企反腐体制创新等方面下工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现代企业制度构架,在国企内部建立权力相互制衡、协调的健康生态,改变国企负责人大权独揽、独断专行的“家长制”格局,改变重大投资项目不论证、重大决策不履行规定程序、重大事项不向企业内部或向社会公开等沉疴积弊。

国企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规范、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公开透明、高效有力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把国企高管和“一把手”的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遏制国企腐败。

向国企反腐要效益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有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从依法保障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保障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到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保的投入保障,再到确保执政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和全局把握,都需要有稳定、充沛的财政收入,“手中有钱”才能“心中不慌”。国有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国企发展、改革和反腐的成效,对充实国家财政、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显然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国有企业整体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去年全国国企利润仅比上年增长3.4%,而负债超过66万亿元。国有企业不是铁打的基业,国有资产经不起腐败分子的蚕食。国企强力反腐既是推进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企经济效益的需要,也是以国企反腐助力官场反腐,并从国家治理一盘棋的高度,增强反腐败斗争的震慑力、杀伤力、辐射力,提高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需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国企反腐都须臾不可放松。

中央纪委五中全会决定,今年将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探索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巡视权覆盖。今年国企将被开辟为反腐败的“第二战场”,被国企垄断、腐败易发的区域,国企改革产权交易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等,将被中央专项巡视重点“关照”。与官场反腐一样,国企反腐也应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没有完成时,不难预计,在某些时候和国企的某些领域,反腐规模和力度将比官场反腐有过之而无不及。

今年,广州市国资委将重点打造“阳光国资国企”。广州市国资委首次明确提出,广州市属国企年内率先“吃螃蟹”,试点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信息。这是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广州版本”的重要内容之一。广州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推行阳光治理,将倒逼国企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月1日《羊城晚报》)

《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有资产有明确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因此,该法规定国资经营情况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早在2009年,国资委就已印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公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国企信息公开既是法定义务,而由于其全民所有的性质,信息披露甚至也理应比上市公司更全面、更公开。

然而,多年以来,公众之于“全民所有”的国企就像雾里看花,作为真正的出资人很难谈得上监督,以致坊间微词不断。一个可资佐证的信息是,随着反腐力度持续加码,去年以来,多家央企的高官落马,窝案频频曝出,涉案金额也远远超过了公众基于曾经“天价灯”事件的想象程度。譬如,广州“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中,涉案总经理张新华私吞国有资产2.84亿元。窝案频发,与一些国企在长期信息不公开之下娇惯出的骄奢淫逸与暗箱操作路数不无关系。

当然,打造“阳光国企”,其要义并不仅仅在于国资国企领域内的重拳反腐。正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指出的,仿照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公开模式,目前来看是较为简单的(国企经营信息公开)办法,因为重点不是披露的内容,而是通过财务预算信息的披露加强对国资的监管,加强社会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简而言之,国企信息公开不是目的,目的在于通过有效监督来提高国资的使用效率。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多项条款涉及国企制度改革,而无论是其中关于法人治理结构、职业经理人制度,还是企业内部制度改革,都需要以国企重大信息公开为基础和前提。譬如,“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这些改革目标,如果脱离了国企信息公开以及建立在信息公开基础上的公共监督,都很难推进和落地。

更重要的是,之前围绕国企改革是“管人、管事还管资本”,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确定了未来我国“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路线。既然如此,国企重大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就更需要仿照上市公司一般全面公开,以便为“管资本”这个核心命题服务。从这个意义上看,信息公开显然是新一轮国企改革出发时要迈出的第一步。如今,广州市属国企要率先“吃螃蟹”,固然可喜,而其他地方以及更高层面的国企信息公开,也需要尽快回到法定义务的轨道上来。

【2月11日召开的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指出,中央决定今年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经中央批准,新年首轮专项巡视圈定国家电网、中石油、中国移动等26家央企,春节一过就展开巡视。这是十八大以来,中纪委首次在一轮巡视中全部针对央企,因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巡视26家央企,反腐开启“第二战场”

之前的巡视多瞄向权力部门,已取得了不小的成果,而作为腐败重灾区的央企成为反腐的“第二战场”,也是循序攻坚的必然。

去年第三轮巡视刚结束向各巡视点反馈情况,今年首轮中央巡视的启动,就已提上日程。而细心者能发现,这两轮巡视的“指向性”很明显,那就是锁定央企,重点查找央企的贪腐隐患。这也印证了“央企反腐风暴”的所指非虚。

要看到,在这轮专项巡视前,中央巡视组在2年时间里共巡视了12家央企,其中8家是去年下半年的巡视对象。从4到8再到26,被巡视的央企国企的数量递增,既说明了央企腐败问题多发,也凸显出中央反腐盘口的收紧。如果细看下26家被锁定央企的类别,可以看到,它涵盖了能源、电力、通信、运输、矿产、建筑等多个领域,用专业术语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而当下这些行业又多是沉疴待解。这不啻为对“巡视全覆盖”的注解,也体现了反腐嗅觉跟“问题导向”的衔接。

在国企改革亟须在改革关键年2015年破局的语境中,反腐先拿龙头央企开刀,意义自不待言:所谓反腐要攻坚克难啃“硬骨头”,国企反腐也要敢动真格,从最难下手的地方着手。

还应看到,之前的巡视多瞄向权力部门,并已取得了不小的成果,而腐败多发区的央企等国企成为反腐的“第二战场”,也是循序攻坚的必然。实质上,有些把握着大量国有资产和重要资源的国企央企,其权力集中程度不输党政机关,而监管方面又相对欠缺。

在此情境下,央企反腐风暴三个月前已“布局落子”,也体现出了反腐的向度。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12日召开的会议强调:“巡视工作必须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而存在于央企中的腐败存量若不消除,“增量”就难免顺势继续繁衍。这也是为什么,国资委主任张毅会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指出:“央企今年就要问责一批,抓典型”,要抓重点、消存量。

以巡视为切口,深入发掘央企中的权力结构、用人体制等方面的问题,置于整个反腐大局中,既是对反腐的盲区与死角的压减,更是反腐攻坚一步重要的“棋”。

□仲鸣(媒体人)


央企需要“刮骨疗毒”

如果任由之前专项巡视所发现的“通病”一直依附于国企身上,不通过“刮骨疗毒”的方式把这些毒瘤割除、把毒素清洗干净,就很难把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尽管很多人推测,今年极有可能成为“国企反腐年”,但当今年首轮巡视的消息发布后,还是让很多人感到很吃惊。

中央在宣布首轮将对26家央企进行巡视的同时,明确表示,今年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也就是说,“共和国长子”们将真正面临一次改革开放以来从未有过的刮骨疗毒。更重要的,此轮巡视不仅在方式上作了改变,实行“一托二”的操作形式,以便于巡视人员能够更好地进行比较,从而更加精准地找出问题,而且在人员的配备上也更加专业化,特别对特定领域,组织了特定人员一并参加巡视,形成专项巡视与专业巡视相结合的格局,巡视效果一定更佳。

我们注意到,在此轮即将被巡视的26家央企中,垄断行业的企业占了一半以上,如中石油、国家电网、中国电信等。也就是说,都是极容易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暗箱操作、关联交易等腐败活动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那么,与此前已经被巡视的12家企业相比,在巡视过程中到底还能发现一些什么新花样、新问题、新漏洞,值得关注。

同时发现,在26家企业中,还包括了部分进出口业务较大、涉外业务较多的企业,如五矿集团、中建公司、中国远洋、宝钢集团、武钢集团等。因为,近年来有关央企在对外业务、对外合作中徇私枉法、损害国家利益的消息也时有耳闻,不时出现在公众面前。尤其是钢铁行业,在前几年铁矿石价格的疯涨中,企业之间不愿合作、各自为政,导致价格谈判话语权尽失,并出现很多暗箱操作现象,致使国家每年至少1000亿元以上的损失。如澳大利亚力拓集团就曾在我国发展了很多这样的“代言人”和关联交易企业。那么,在专项巡视中,是否也会一并巡视,堵塞漏洞,惩治腐败,也很受关注。

我们说,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特别是央企,绝大多数都分布在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国计民生的领域,如果长期带病运行,不采取任何治疗措施,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头痛医脚,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不能容忍的。对国企进行专项巡视,既是帮企业刮骨疗毒,让企业能够健康运行,也是为改革扫清障碍。

如果任由之前专项巡视所发现的“通病”一直依附于国企身上,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最大隐患、最大风险。如果不通过“刮骨疗毒”的方式把这些毒瘤割除、把毒素清洗干净,就很难把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谭浩俊(江苏镇江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