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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五部门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体育特长生等5大高考加分项目。《意见》还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12月18日《新京报》)

教育部等部门此次清理、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力度大、亮点多、要求严,值得点赞。这是对多年来社会呼吁的诚恳回应,体现了有关部门重塑高考公信力、维护教育公平的诚意和决心。

高考加分政策本是为了纠正应试教育之偏,以期结出素质教育之果,也是为了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平,即高考分数并不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综合素质或特长,所以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弥补。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实践证明,高考加分的效果与初衷南辕北辙。

概括起来,高考加分有“三宗罪”:一是导致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钱权交易,各种丑闻层出不穷;二是高考加分反而强化了应试教育——当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兴趣只是为了获得高考加分,它就会异化为更加疯狂的应试教育,增加学生和学校的负担;三是高考加分对农村学生尤其贫困地区学生不公平,致使城乡教育鸿沟越拉越大,高校中农村生源比例畸低。

高考加分涉及各种利益纠葛,清理、规范并非易事,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让人欣慰的是,这次教育部等部门没有拖泥带水,而是大刀阔斧、快刀斩乱麻,甚至不惜“一刀切”。

在全国性加分项目上,除保留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或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的高考加分之外,其他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对于容易弄虚作假的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规定只有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获得高考加分;在地方性加分项目上,不仅取消了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而且规定其他加分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大大降低了加分的价值。

可以看出,这次对高考加分的清理,是比较干净彻底的。只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就很难有生存空间。而严格执行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提高高考加分的透明度,接受民众和舆论的监督;二是加强责任追究,对违规者决不姑息迁就,让弄虚作假的成本远高于收益。

需要强调的是,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决不是否定素质教育,更不是否定特长生的价值。正如《意见》所规定的,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高校自主招生优先录取的条件,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可报考高校的运动队,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可被高校破格录取……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意在维护高考公平,而素质教育只有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才能开花结果。

教育部官网日前正式公布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体育特长生等高考加分项目。《意见》还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新京报》12月18日)

教育部等部门此次清理、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力度大、要求严、亮点多,让人不由得为之叫好。这是对多年来社会呼吁的诚恳回应,体现了有关部门提振高考公信力、维护教育公平的决心。

高考加分政策本是为了激励素质教育,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平,即高考分数并不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综合素质或特长,所以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弥补。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高考加分的效果与初衷南辕北辙,概括起来有“三宗罪”:

一是导致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钱权交易,各种丑闻层出不穷,各种神通花样翻新。不仅更高层次的公平如同镜花水月,连“唯分数论英雄”的低层次公平都遭到破坏,严重损害了高考公信力。

二是高考加分反而强化了应试教育——当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兴趣只是为了获得高考加分,它就会异化为更加疯狂的应试教育,增加了学生和学校的负担。比如奥赛,本应是少数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当它与高考加分相挂钩,就变成了难学的功课,比应试教育还应试教育。

三是高考加分对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学生不公平——他们没条件、没机会学习各种特长,很难获得加分,在高考中自然拼不过城里学生,致使城乡教育鸿沟越拉越大,名校中农村生源比例畸低。

高考加分涉及各种利益纠葛,清理、规范并不是容易之事,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让人欣慰的是,这次教育部等部门没有拖泥带水,而是大刀阔斧、快刀斩乱麻,甚至不惜“一刀切”。

细读《意见》,至少有三个亮点:一是将全国性加分项目减至最少,除保留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或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的高考加分外,其他加分项目一律取消。二是对地方性加分项目作出严格要求,除了明确取消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外,对于其他加分项目,规定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大大降低了加分的实际价值,使其成为鸡肋。三是对加分分值作出明确限定,2015年1月1日之前已经取得各种奖项、称号的学生,能否获得高考加分由各省决定,但加分分值不得超过5分。

可以看出,这次对高考加分的清理是比较干净彻底的,只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就很难获得生存空间。而严格执行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接受民众和舆论的监督;二是加强责任追究,对违规者决不姑息迁就,让弄虚作假的成本远高于收益。

高考公平事关千万考生的切身利益,关乎无数家庭的喜怒哀乐,少一点加分项目,就会多一点高考公平。同时应该看到,削减高考加分项目绝不是否定素质教育,更不是否定特长生的价值。素质教育只有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才能开花结果。 

12月16日,教育部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文件。两个文件都有重大突破。有理由相信,新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将引领我国高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和变革,使我国的高中教育从目前的过度关注“分”走向关注“人”。

突破一,突出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发展功能。综合素质评价不仅仅用于高校招生,其重要的功能还在于推动学生发展,特别是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这可以从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窥见一斑。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和具体内容;在学业水平方面,“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和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与成果等;在“社会实践”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这些方面的要求对于高中教育以及高中学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突破二,强调用写实记录的方式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大家高度认同综合素质评价的价值取向,但是对具体的实施方式一直存在各种争议。一些地方将综合素质评价演变成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参评、教师评价等多主体“主观”评价;或者把综合素质评价理解成收集学生的“标志性成果”,而导致“证书大战”;还有一些地方或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被简化成“等级或分数”。总之综合素质评价从内容到结果仍然难得见到一个个独特而有个性的人,自然也就偏离了综合素质评价的本来目的。而写实记录,可以从整体上客观反映学生的精神面貌,体现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真实状况。

突破三,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在防止学生偏科的同时较好地保证了学生的选择权。新的文件明确指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全面考核、自主选择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学生可以打破文理隔阂,文理兼修,文理兼选。这些规定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把促进学生有个性的发展落到了实处,有利于引导学生的自主发展。

突破四,新的改革举措有助于高中学校全面实施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这两个重要文件,都要求学校高中三年绝不能仅仅在语数外三门共同高考科目上做文章,更不能过早结束非高考科目集中力量进题海拚分数。因为学生不同年级的水平考试科目的限定、不同学生自主确定的三门学科的选择,更有每一个学期学生基于各种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写实性记录……所有这一切,都迫使学校必须尽可能多的开设更多的课程供学生选择、提供更丰富的活动与机会给展现学生他们的才华和发展他们的社会责任。

突破五,确保诚信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也是这两个文件特别是综合素质评价文件的最大亮点。一是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察的重点,特别是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二是在评价程序上,突出写实记录、公示审核等,要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活动,并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有据可查。三是在组织管理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制度,即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

笔者想要强调的是,新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对目前的我国高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积极应对新的变革,是每一所高中学校亟需思考和破解的问题。

例如,如何开发出丰富多样的课程,保证学生的选择权?新课程实施十多年后,绝大多数专注于升学的高中学校,课程建设能力十分薄弱、课程发展动力严重不足。新的文件的出台与实施对这些学校无疑是重大挑战。

如何落实学生的生涯规划指导?新的改革给予了学生充分的选择权,鼓励学生在选择中学会学会选择、在选择中发现个人的特长与潜能,在选择学会规划未来的人生。这对长期接受“计划性要求”的学生、长期忙于应试的广大教育工作者而言,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鸿沟。学校准备好了吗?

如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可以想象,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校园内传统的学术性课程,与艺术体育课程、探究性课程、技术类课程、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课程之间,冲突与矛盾将会进一步暴露并加剧。学校如何开设高质量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如何创办更为丰富的社团活动?新的改革要求学生必须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作为“孤岛”的学校如何学会与社区打交道?如何通过学校治理方式的变革,给予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校长老师准备好了吗?

同样,和十多年前推进课程改革一样,评价改革可以说是教育改革中专业化程度要求最高、改革进程最容易变形、改革成效最为缓慢的一个领域。自上而下大规模的行政推动如何能够落实到每一位校长的办学行为、体现在每一名教师的日常评价活动之中?既需要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也需要经常性、制度化的经费投入和全方位的强大专业支持和持之以恒。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准备好了吗?

【高考加分“瘦身”后,对于剩余的加分项目,应在具体操作中,引入民主管理和专业监督机制,不能就由各地政府部门说了算。同时,对保留哪些加分项目,也应当进行公开讨论、审议,做到所有加分信息全部公开。】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五部门17日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课程)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根据意见,高考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加分项目。

这次规范高考加分,是在2014年高考加分项目“瘦身”基础上,进一步“瘦身”——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的学科特长、体育特长、荣誉奖励和思想品德奖励几乎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这回应了社会舆论对高考加分泛滥、加分造假的关切。不过,要让加分项目“瘦身”之后的高考更加健康,还取决于各地对国家加分政策的执行,以及在高校招生中,能否切实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高考奖励性质加分会在今后几年逐步取消,但需注意的是,2015年1月前,考生获得的高考奖励性质加分还会保留,只不过分值要控制在5分以内。因此对于这部分短期保留的加分,应该坚持透明、公开操作,避免在过渡阶段,再出现加分造假。另外,在实行加分新政后,照顾、扶持性质的加分会长期保留,这部分加分也必须防止弄虚作假,以往在高考加分造假中,就有变更民族身份骗取加分的丑闻。

对于高考加分造假,这次意见明确提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这是把高考加分造假同等为高考作弊进行处理。以前一些学生通过造假获得加分,被发现之后仅仅被取消加分资格,这等于零风险,纵容了造假行为。

避免加分政策走样,最合适的办法是,在加分具体操作中,引入民主管理和专业监督机制,不能只由各地政府部门说了算。对保留哪些加分项目,应该进行公开讨论、审议,同时在加分认定过程中,引入社会专业监督,做到所有加分信息全部公开。一旦出现加分造假,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而不是就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调查。

另外,在取消奖励性质加分之后,要引导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必须深入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从教育部公布的规范自主招生的意见看,调整到高考之后的自主招生,只有13天时间对学生进行笔试、面试考察,同时还要给学生高考录取优惠,这意味着,一定程度上高校的自主招生空间被压缩。另一方面,构建高校结合统一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大学考察成绩、中学特长表现综合评价、录取的方式,也要进一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

这值得教育部门和高校在推行改革时加以注意。只有切实推行考试招生分离,打破集中录取制度,在高校录取中建立多元评价体系,才能让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出来,才能在维护高考公平的同时,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

1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课程)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意见表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5项加分项目。

目前高考全国性的加分项目,共11项,如今一下子减少5项,力度不可谓不大。特别是裁减了最容易弄虚作假的加分项目,比如体育特长生,更是大快人心。此前媒体多次报道,一些身体孱弱的学生,却能轻易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取消加分项目,显然是遏制乱加分的釜底抽薪之策。

而目前仍有多项加分项目,分别为“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应该说,这些加分项目的设置和保留,既有必要性,也符合法律规定,不应该取消。

但是,只要有加分项目就会有人弄虚作假。2009年,媒体报道,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涉及少数民族加分造假。据了解,其父系巫山县招办主任何业大,其母为巫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卢林琼。如今,少数民族考生仍有加分资格,会不会有人造假?

不该加分的考生,通过造假加分,就好像发令枪未响,已提前跑了一段路程,这对那些遵守规则的考生何其不公?如果一些贫家子弟成为不合理加分政策的牺牲品,他们又如何改变命运?正如教育专家杨东平所言,如果教育机会可以用金钱购买或用权力交换,教育就不再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伟大工具,而异化为制造和扩大社会差距的帮凶。

该如何避免乱加分现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谁加分?因何加分?应该在高考前公之于众,让学生以及全社会共同监督。如果发现造假,必须严肃处理,而不能不了了之。此前,一些地方的考生乱加分,被媒体曝光后,仅仅取消加分。究其因,考生乱加分背后,往往有学校参与。

值得提及的是,相关部门表示,对仍保留的加分项目,谁主管,谁审核,就谁负责,并实施三步全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公示、入选资格名单要公示、最终录取名单要公示。同时还畅通申诉和举报渠道,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实行三取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有了制度安排,就需严格落实。

高考加分瘦身,是高考公平的一小步,能够为教育公平加分。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以及不折不扣的监督机制,真正遏制住考试腐败,教育公平才更坚实。

昨日,教育部官网公布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明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及两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也要取消,相关政策按照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12月18日 新京报)

曾经,在其他学子都还在埋头苦战的时候,一些学生却通过奥赛、特长等方式抢占高考分数的“制高点”。然而,随着教育部官网公布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这种时代即将终结。

《意见》规定,明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及两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也要取消,相关政策按照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关于高考的这一改革真是让正在迎战高考的众学子几家欢喜几家忧啊!

但有时,我们需要跳出个人得失的圈子,从国家教育发展的大局来对这一改革作出公正客观的评判。高考加分制度,虽然是对一些有特长和特殊才能的人的一种鼓励,但也给一些加分“造假”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严重削弱了教育公平,而高考加分“瘦身”也无疑是将这些“漏洞”缩减,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考生的权益。

此外,此次改革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有所取消有所保留,如“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等加分项目就得到了保留,这些加分项目的保留是考量到国家边疆和少数民族政策以及国家安全的需要,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高考加分“瘦身”固然是高考改革中的一大进步,但其实施的背后也有许多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没有了加分的诱惑如何改革科技创新的鼓励机制?如何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虽然很多学生参加奥赛和发展特长是带了加分的功利性目的,但其又确实是学生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如其因作为“加分项目”取消而走向衰败,那将是极大的损失。因此这些在高考加分中被抽掉的“脂肪”,切不可一丢了之。

我们国家正处于转型的起势期,改革的攻坚期,任何一项改革都要既考量眼前之弊,又要思虑后顾之忧,方能避免“一山放过一山拦”的境地,经济如此,教育亦如此。

教育部昨天发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按照意见,计入高考的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12月17日 央广网)

将学生综合素质纳入高考招生范畴,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应景之作,也有助于进一步深化落实素质教育。但是,要使“软评价”真正发挥激励导向与选拔作用,还必须靠“硬规划”来助阵。

高考一直被奉为教育“指挥棒”与“风向标”。关于高考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掀起教育界的极大关注。两个《意见》的发布,势必引起人们对学生“软实力”的极大关注,这的确是件可喜可贺之事。

但是,“软评价”也不是无懈可击的。由于标准难以把握,参照不易确定,量化或等级划分中对人为因素的依赖过重,很容易滋生“暗箱操作”的空间。因此,要保证评价过程的客观公正与评价结果的可信度,相关部门必须制定明确可行的操作意见或工作规划,用这种略带强制性的硬性力量来督促评价在阳光透明环境下有序开展。

另外,《意见》将许多曾被视为“副课”的内容加了进来,这对培养具有文明高雅的审美与艺术情趣的现代化新人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若无明确适宜的工作细则,严密周到的工作规划来清道护航,这种“软实力”的评价很可能会流于形式。因为,在以往评价体系的压迫下,各方精力都用在了学生 “硬实力”的获取上,突然一下得知“软实力”也能加分,难免会出现“一边倒”的冲动。而书与题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渠道,任何缺少丰厚知识底蕴的艺术都是缺乏生命力的。

因此,要切实搞好“软评价”,还必须先做好学生、家长以及教师的思想工作。要让他们都懂得重视学生“软实力”的培养并不意味着可偏废文化课的学习,也非意在鼓励学生选择艺体的“捷径”,而是为了以软显硬,以硬助软,最终使学生成长为“软硬双优”、“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

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使用范围。(12月17日《北京晨报》)

高考加分政策的出发点没有错,为了鼓励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这正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理念的体现。实事也证明,在高考加分政策激励下,也确实使不少的特长生拔尖而出。我们的社会建设,不但需要全面性人才,也需要大量的专家型的“偏科奇才”,现在取消一些高考加分项目不等于那些特长教育也跟着一并取消了。

就目前而言,取消高考加分项目是众望所归,取消的主因是涉及公平正义问题。在一场800人参加的河南省青少年传统武术锦标赛中,竟有564人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最终445人获批并拿到了10分的高考加分。黑龙江省某中学一个班级12人因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高考“加分”,浙江省浦江县出台政策无偿献血超过4000毫升,直系子女中考可加分。还有雷锋班加分,献血加分,征地加分……种种“加分”的政策,寄生了无数敛财的产业链,偏离了教育宗旨和正义轨道。

高考加分政策一多就会催生两大痼疾:一是功利教育驱使下,产生新的“高考指挥棒”,会过度教育一些特长生的节奏,违背正常教育规律“出牌”。二是加大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比如奥赛等补习培优剥夺了孩子的正常节假日休息时间,高额补课费的负担压弯了家长的肩膀。三是增大了考试经济产业链,出现了利益寻租的途径,产生了不少教育不公平现象。因此,“裸考”求公正的呼声越来越大。其实,在取消加分项目下的“公平”只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次优选择,只是增大公平但无法实现绝对公平,新的招录政策改革仍然任重道远,处理不好还会误伤到真正的教育。

实事上,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不把加分与高考挂钩反而有利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轻松发展。让兴趣归兴趣,特长归特长,素质归素质。只是需要明确的是,没有了高考加分政策,学校的各项文娱体育活动还会如火如荼地正常开展吗?那些偏财生怪才生还会得到充分发展吗?那些素质教育理念还能等到全面实施吗?一言以蔽之,基于本真的教育,取消高考项目加分,但全面教育个性教育的理念不能跟着一并取消了。

教育部昨天发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按照意见,计入高考的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12月17日《京华时报》)

高考体制改革在民众千呼万唤多年后,教育部门终于有所行动,敢于破土,这本身的勇气和担当也值得点个赞,而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是培养中学生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

但我们在高兴之余,也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

受目前我国城乡经济、文化水平发展不均衡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判到底能否拥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杠杆?能否如公共道德标准那样成为人们遵守或评判的自觉行为?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方面或许可以达到一致,但对于艺术素质、学业水平、社会实践这三个方面,在当下区域差别、贫富差距还较大的我国,又能否用同一根杠杆来衡量,又该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地体现?毕竟,面对的是培育下一代,而孩子既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

就拿社会实践来说,在发达城市里,中学生利用暑、寒假或许还能够找到一份公益性实践岗位,或者参加一些公益性社会活动,这些活动的接纳方一般都会有组织地鉴定,比如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社会服务所、太阳村服务队等等,而农村孩子一般很难去参与到这些公益性的实践活动当中,毕竟暑、寒假难得的时间,大多花费在帮衬父母打理农活上面,因为农村孩子生存的压力肯定要比城里孩子重。

虽然教育部昨天发布的《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中,对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判有一定的指导性意见,但受客观条件的约束,短期内无法有一套完善可行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出台,也就无法真正意义上全面铺开高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这是一个尚需探索的过程,尽管民众呼声很高,这也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我国正处于全发展的过程,很多事情不能操之过急,亦不能一蹴而就,高体制考改革亦如此,问题摆在那儿,但根源或许不在高考体制上,而是整个社会,乃至受限于整个国家现阶段的发展水平。

所以,高考体制改革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本着对孩子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持谨慎态度,循序渐进,这不仅是保证高校“考德”的合理性,更是对考生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备受关注的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新政终于“揭开面纱”。昨天,教育部对外正式发布了《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

近年来,所有的高考改革举措,无一不是剑指公平。加分和自主招生政策,一直是高考的焦点问题。此次明确取消所有的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了“烈士子女”等5类扶持性加分项目,不仅是对民意的有效回应,也是对高考公平的纠偏之举。要知道,高考加分政策实施之初,本来是对高考完全以分取人的制度修正和补充,鼓励有特长的奥赛获奖学生、体育特长生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可是,在执行过程中却乱象频出,屡屡发生弄虚作假和以权换分事件,反而制造出新的不公平:2009年,浙江一所中学被爆出航模高考加分的19名考生中,13名是当地各级领导干部的子女;今年高考成绩出炉后,辽宁本溪中学高三学生中可以享受加10分的二级运动员竟然有87人……而自主招生政策,本来是改变一考定终身和唯分数论的录取模式,更科学、合理选拔人才的录取机制,也因为在执行过程中问题重重,不仅无法保障公平,反而举步维艰。比如,著名学府中国人民大学就因“100万买录取指标”、“11岁‘富二代’上本科”等招生黑幕而受到质疑,暂停自主招生。

公平是高考改革的基础,高考改革进入深水区,保障招生公平,科学选择人才,不仅要破——取消不合理的制度,更要立——合理的制度补位不可缺。

无独有偶。教育部官方网站1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两个重要配套政策文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明确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可以说是对这一要求的细化。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力图使高考这一中国目前最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这个大方向无疑是对的。

可是,值得警惕的是,绝不能让综合素质成为下一个“高考加分”。这种担心并非多余。素质教育倡行多年,在高考指挥棒下,一直成效不佳。这么多年来,大家都明白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但自主招生的步伐一直走得小心谨慎,北京大学试行高中校长推荐制甚至在舆论上引起轩然大波。主要原因就在于,虽然唯分数论不是最优选择,但却是保障高考公平无可替代的“硬指标”。一旦涉及各种加分录取的“软指标”,就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权力和金钱追逐的名利场。

综合素质涉及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主观评价占多数,如何保证真实性和公平性,是此项改革最令人担心的问题,也是政策成败的关键所在。

因此,需要从制度设计上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公示、质疑和审核机制,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这也是对高考招生改革实践的全新挑战。

17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课程)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根据意见,高考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5类全国性加分项目。(相关报道见A8版)

这是在2014年规范高考加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高考加分进行的规范。概而言之,规范高考加分,就是对2015年后获得的各类学科竞赛、体育竞赛、荣誉证书的奖励性质加分全部取消,而只保留照顾、扶持性质加分。对于取消的奖励性质加分项目,将通过高校自主招生和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加以体现。

在笔者看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固然可以治理加分造假和加分泛滥,但还需考虑后加分时代的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国家应该在取消高考加分之后,着力推进高校自主招生,促进高校建立完善的多元评价体系,这既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材,同时也让中学摆脱应试教育,进行多元、个性化教育。

之所以高考加分出问题,是因为整体的高考录取制度是采取总分模式的集中录取制度,学生获得的特长加分是加在高考总分上的,因此,这导致特长加分变异为加分教育——一些家长会让学生获得特长加分,把学生送去培训班,这反而加重学生的负担,也与发展真实的兴趣、特长背离,再就是,权势介入加分操作,制造加分腐败。

既要避免加分教育、防止加分腐败,又要在大学录取中体现对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关注,唯一的办法,只有推进大学自主招生,由大学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招生标准,招收具有本校所要求特长的学生,并在招生过程中对学生的个性、特长进行考察。事实上,我国目前存在的高考加分项目,都可以作为大学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一个指标,有的大学可以用多个指标进行评价,有的可选择适合本校的指标评价。包括对学生进行照顾、扶持性的加分项目,也可以纳入学校的多元评价体系中,诸如设立地方教育因素指标(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家庭因素指标(针对烈士子女)等。在美国的大学录取中,学校考察学生的指标多达16项,每个学校对于每一考察项目会有不同权重,以此全面考察一名申请者,并招到适合本校的学生。

现在的问题是,我国怎样推进自主招生改革,将学生的特长表现纳入学校评价体系。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这主要通过两方面解决,一是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可以让获得奥赛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获得初审优先权,或直接入围面试;二是在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中,将艺术、体育等特长进行记录,供大学录取时参考。这两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如果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与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那么,自主招生本身的价值十分有限,学生获得的还是高考录取加分优惠,这和高考加分没有本质不同;其次,如果大多数高校的录取用考生的分数作为唯一依据,那么,综合素质评价将很难在高校录取中派用场。

治理高考加分问题,必须针对导致高考加分异化的病灶对症下药。为此,我国应该在高考改革中,大力推进考试招生分离,实现高校依法自主招生。2月17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但从意见看,这只是简单地把此前在高考前进行的学校笔试、面试移后,还是给学生一定的录取优惠。然后再填报志愿。这无法避免与集中录取制度嫁接的弊端。

笔者建议,高考之后的高校自主招生,完全可以实行“统一考试+高校完全自主招生”方式,即高考成绩公布后,高校可自主提出申请本校的成绩要求(包括统一测试成绩要求和学科特长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可自主申请多所大学,大学独立结合统一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中学综合素质、中学特长表现和大学面试考察,综合评价申请者,并独立发出录取通知书,每个考生可在自主招生中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

如果能实行这样的自主招生改革,我国高考改革就将迈出重大突破,困惑我国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问题以及大学无法自主招生的问题都找到了破解之道。熊丙奇(上海 教师)

【通过高考改革,可以撬动基础教育阶段的改革,进而促进整个教育链条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恢复高考30多年来,这一影响着、改变了亿万人命运的考试,走到了改革的又一个关键路口。

16日上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正式公布,标志着以高考改革为核心的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离现实更进一步(相关报道见12月17日《人民日报》)。

在中国,高考改革备受关注,不仅是因为这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还因为高考有着基础教育“指挥棒”的特殊属性,每一次改革都将改变一批甚至一代孩子所受教育的理念与方式,影响到他们的一生。很长一段时间来,“唯分数论”“素质教育在应试教育前步履维艰”“学生负担过重”“考试舞弊”“择校热”……种种顽疾,困扰教育领域多年却始终无法根治,而在很大程度上,这些问题最终都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高考。

从这个角度看,改革现行的高考模式,通过高考改革撬动基础教育阶段的改革,促进整个教育链条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不仅是全社会的期待,也是攸关民族素质的大事。

今年以来,高考改革节奏加快。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纵览整个方案和配套文件,一个真切的感受是,高考正在从关注“冷冰冰的分”向关注“活生生的人”转变。

先说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方向是既覆盖高中所学全部科目、又给考生留出自主选择计入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的空间;既要求全体学生参加,又给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了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考科目的机会。无疑,对于学校,这是一种压力——必须开齐丰富多彩的课程,将育人的方向从“单纯育分”调整为“全面育人”,从追求“学科成绩”转向促进“学生成长”。对于学生,这是一种空间——在达到所有科目的基本要求之后,可精心于特长学科,发挥所长,个性发展,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提供多次考试机会的制度设计,更会帮助学生减少焦虑,改变那种“一考定终生”的不合理性,缓解沉重压力。

再说综合素质评价。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兼顾其中,并尽可能量化,这是充分考虑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特长,可以避免千人一面、千篇一律,可谓重大创新。对于高校来说,提供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可能;对于学生来说,也能客观地进行自我认知、寻找到自己的兴趣特长和个性所在。

改革之难,不仅仅难在触动利益的制度设计,也难在以什么样的理念、什么样的价值作为改革的思想支撑,在教育领域的改革,更是如此。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教育,是通过考试制度下的“以分取人”把公平放在了首要位置,那么,当前透露的改革方向,则是在公平基础上,让教育更尊重个性、体现个性。这不仅仅是通过高考改革撬动整个教育链条的良性发展,更是体现了教育理念的提升,推动着教育向“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都是与众不同的”这一最根本认知回归。

当然,要迈好这一大步,并不容易。在设计科学的同时兼顾公平,尽可能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准确、公正,还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共同努力。但是,再深的水也得趟,再难的关也得过,再复杂的题也得解。毕竟,教育关乎我们的命运,更关乎民族的未来。

【真正要淡化“分分计较”,关键在于不可用统一标准。扩大学生与高校的自主选择空间,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价的同时,也要建立学校的专业招生团队才能个性化地解决这一复杂问题。】

教育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从而形成“两依据一参考”的制度框架。两份《意见》让公众更清晰看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眉目。

在这种框架和方式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并按考生比例来划分等级;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一向被称为学生的命根的“分”价值下跌了,“分分计较”的局面可能被淡化。

与此相对应的是,高校招生过程中需要对学生加以辨别,在考试分数价值下降后,高校凭什么招生呢?这成为决定这次改变能否真正可行的关键问题。

参照世界各国招生的例子,大多卓越的高校通过专业的团队对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和业绩,对学生是否有使命感和领袖力等个人特质作专业测试。

在中国,如果没有专业的测试,公众最大的担心是分数价值降低后模糊了选择依据,灰色权力从中混水摸鱼。这种担心不能说没有理由,淡化分分计较的理念本身没错,但需要有更专业更有说服力的替代措施说明这种选择不损害公平,又更加适合学生的天性,并关照到不同考生的切身利益。

对此,现有方案可能将过高期望放在根据人群比例来划分学生上,同时又设计了二次考试中选成绩较好的选择,实施的结果可能是,某名学生在第一次考试中成绩是B或C。当他选择第二次考试时可能考进A或B,第一次获得A的人为了不让别人挤进A分享自己已获得的机会,有可能被逼参加第二次考试以阻止别人获得A,依然会引发恶性竞争,甚至导致几乎所有考生都被迫选择考两次。对此,应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真正要淡化“分分计较”,关键在于不可用统一标准,认识到学生的多样性与学校招生需求的多样性。扩大学生与高校的自主选择空间,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价的同时,也要建立学校的专业招生团队才能个性化地解决这一复杂问题。

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依然没有摆脱“用一个标准衡量万千”的思维。要看到,仅是厘米换成为市寸,不会带来多大实质性变化。

在现有构架里,有两次考试机会,只要当录取学生的高校发现有一个轮靠不住的时候,就会私下选择其中一轮而放弃另一轮。一旦众多高校都有这种倾向的时候,这种评价方式就会倾斜,乃至最终会倾翻。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迈出了一步可喜,但如何走出更坚实的一步,预防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对具体的政策设计也是一种考验。

□储朝晖(教育学者)

今年九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高考改革的讯号即已释放,昨日,教育部也进一步推出高考改革的配套方案,其中除明确不再“一考定终身”外,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成为高考改革新亮点及舆论关注点。

一直以来,“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备受诟病,如何进行制度改革以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与科学已讨论多年,甚至许多省份城市也在积极做试点先行。而对于高考录取加入综合素质评价做参考,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7年,广东、山东、海南和宁夏4省区就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记入档案,供高校招生录取参考,但由于并未上升到制度层面,影响力和成效也十分有限。

而今,综合素质的五个方面将被列为高校录取参考内容,意味着针对综合素质的考察存在高低优劣之分。但除了方案提及的确保综合素质评比及入档程序的公开公平外,针对综合素质评价涉及的五个方面所占比例及评价标准的细则尚未推出,舆论对此的议论也最大。

在五项评价中,学业水平算是高考常规操作,也是最易量化的指标,而另外四项如何展开就显得极为棘手。如果依旧引入量化的评比标准就意味着,综合素质评价仍然是依托分数才能一决高下来进行操作,那么破除“唯分数论”的设想就化作了一句空谈。另一方面,既然是综合素质,单纯这五个方面是否足够科学,是否足够全面也尚且值得商榷。更何况,对于综合素质的评价,往往见诸细微之处,更多时候还需要付诸实施,以行动作为检测标准。但对于一个素来习惯以量化标准,以“分数”和“升学率”为追求的中学教学体系来说,是否真的有足够的师资力量及水平,做到科学、客观、全面地顾及到所有学生的综合素养的培养及评价?高考的压力下,学生们是否真有闲情逸致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当作重要辅助,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做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再之,对于综合素质中“艺术素养”所涉及的吹拉弹唱等内容,大多建立在一定专业学习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艺术素养”的背后其实是家庭经济实力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这对于西部落后地区,以及家庭贫困的学生,就是一种欠公平的评比内容。

高考不再停留在单一的纸笔考试的“测试”层次,转而依托多元的“评价体系”,是教育理念的革新和进步。怎么让好的初衷一以贯之地贯穿于改革的每一个步骤,方案标准的每一个细节,实现公平的多元人才选拔,很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