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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胖”的水果包装该“瘦身”了

2022-07-11 18:33:21 作者:吴睿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10公斤苹果纸箱重2公斤;8公斤枇杷4公斤都是湿纸……包装中加入填充物原本是为了保障水果的品质,但实践中这种方式有些“变味”,保鲜用的湿纸越来越重,五花八门的搭配越来越多。在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的水果批发市场,“称重不去皮”潜规则大行其道,消费者意见很大,投诉时有发生。(7月10日 《中国消费者报》)

对于水果市场而言,在水果箱子里适度放些填充物,既能有效防止水果在运输途中受到不必要的损伤,影响到水果的品质,也能起到保鲜的良好效果。

可是,这些水果包装,变得越来越离谱,尤其是整箱水果包装过度“虚胖”情况,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消委会工作人员对其中一家水果批发市场的调查记录显示,对来自不同商户的34批次水果的调查结果显示,包装净重和水果净重相比,19种水果超过10%,占比55.9%,其中3箱水果超过15%,最高达到25%。甚至有的消费者反映包装和垫纸要占水果总重量的一半。

“虚胖”的水果包装,一方面源于监管的严重脱节。水果从生产地到销售市场,分别归属两个同的职能部门管理,进入市场前,属产地管辖机制,归农业农村局主管,只有进入流通领域,到了水果批发市场,或到了终端销售场所,才是市场监管部门管理。由于部门间缺乏相应的协调、分工、以及联合执法机制,造成了水果包装“两不管”的“真空地带”。

更为重要的是,既有水果包装标准的过于笼统,没有实施细则,缺乏操作性。《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GB/T33129)规定“必要时在包装容器内使用衬垫、包裹、隔垫和细刨花材料”,但没有规定具体数量。《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中,相关规定只有“包装内不得有异物”。此项公共政策于2010年2月实施的行业标准,究竟哪些属于异物?水果包装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出现异物问题后,到底由谁来管理,都没有任何明确而清晰的规定。此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适用于预包装食品,不适用水果市场。

正是因为行业监管脱节、标准可操作性差强人意,才让水果“注水包装”,包装“虚胖”的大行其道,导致水果销售市场终端的零售价格,无形中被推高了,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伤害了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也对消费者构成了消费欺诈。

当务之急,国家层面应重新修订《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行业标准,譬如,包装净重和水果净重相比,不得超过5%,又如,在销售场所,要公示包装箱问题,告知消费者“水果计重是按照毛重计价,毛重包括筐、箱子、废纸、水袋等”;若超过规定标准,一律视为消费欺诈,依法予以严惩;同时,架构行业黑名单制度,制定行业退出机制,通过制定一系列硬措施和硬标准,来倒逼水果改变经营方式,让“虚胖”的水果包装自行“瘦身”,从而营造良好的绿色消费环境,全面推动绿色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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