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餐厅为“浪费”顾客“免单”背后的尴尬
2021-02-22 10:30: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这几天,北京丰台区某餐厅服务员因制止顾客餐饮浪费反被指责,引起网上持续热议。网友们纷纷表示,要以餐饮浪费为耻,为光盘行动撑腰。2月21日,丰台区青联委员、丰台区餐饮住宿服务行业协会会长穆慧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餐厅没有做错,不应为浪费者免单。(2月21日《北京日报》) 尽管个别网友对餐厅服务员三番五次劝导顾客“不是提醒是骚扰”,产生了质疑论调,但舆论总体对餐厅服务员持认同态度,涉事餐厅浩爷羊蝎子火锅六里桥店,并为受委屈的服务员颁发“安慰奖”,这不仅体现了抵制餐饮浪费,已形成全社会的共识,更体现出餐饮行业,作为制止浪费行为的重要践行者,正在发挥应有的作用。 然而,餐厅给这两位“浪费”顾客“免单”,理由是“顾客在店里用餐时发生了不愉快的情况”,社会各界包括舆论,对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持反对态度。服务员不卑不亢,餐厅没有理亏,为何要给造成浪费的人“免单”?难怪乎,当地餐饮协会会长也不认同餐厅“免单”的做法。 从某种意义上讲,餐厅“委曲求全”暴露出餐饮行业在制止顾客浪费时的尴尬角色,因为没有执法资格,只能用温和的态度,来提示、劝导,而不能采取硬性措施,若遇到任性的消费者,却无法发挥的应有劝导效果,甚至考虑到自身经营,和气生财,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目前,《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正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设立劝导员,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完成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第七条也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这就提醒人们,针对可能存在的不听劝告者,在制定反浪费法律时,一方面,不妨赋予餐饮服务主体更大的自主权,如收取服务费、厨余垃圾处理费等,通过提高餐饮浪费成本,来倒逼顾客节约,真正架构“谁浪费谁买单”的机制;与此同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可由餐饮企业提供录音、录像以照片等证据,提交监管部门进行执法,这不仅能避免餐饮行业无执法权的尴尬,让不听劝阻的消费者受到应有处罚,也能有效保障制止浪费不总停留在“口号上”。(吴睿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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