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权力借贷”成利益输送“暗道”
2020-10-29 10:47: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从近些年查办的案件情况看,涉案领导干部违规向私企老板借贷问题较为突出。”近日,云南省普洱市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以借贷为名大搞利益输送、变相行贿受贿等问题,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利益输送,治理不良政商关系。(10月29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邵阳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朱甲云,在2007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在多名私营业主处放贷收取高息,累计获利1343万余元。攸县人民法院法官杨曼生在任联星法庭庭长、执行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分别向执行案件当事人累计放贷1532万元,共获得利息285.47万元。借出一只鸡,要回的是几十只鸡的蛋。近年来,一些官员利用职务身份和权力影响从事民间借贷,滋生出形形色色的“权力借贷”乱象,这值得高度警惕。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完全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手头暂时紧张,需要借贷。借钱、还钱本是民间经济往来的平常事,但一旦掺杂权力因素,就完全可能走形变味。特别是一些官员,似乎从中嗅到了“商机”,利用权力影响力,肆无忌惮地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向管理服务对象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借贷,而且让人咋舌的是,这类官商之间的借贷,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利息高得出奇。 比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处长级干部杨卫国,在担任板桥乡党委书记、玲珑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以约定月息3分的方式先后两次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50万元共计100万元,从中收取利息114万元。月息3分,在民间借贷中实属高得出奇。比这样利息低得多的借贷,到处都有人愿意借,商人们为什么要舍“低”求“高”,不是他们傻,而是他们的精明之处,他们其实是以此向官员进行利益输送,他们付出的利息,一定会加倍得到回报的。 这样看来,官商之间的“权力借贷”,其实就是以“借”为名,行受贿、索贿之实,所谓的借贷,也只不过是他们掩耳盗铃,进行利益输送的“暗道”,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对此高度警惕,既要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也要抓早抓小,防范风险,更要加强制度建设,让官员权力“进笼子”,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治理“权力借贷”问题。(李瑛)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