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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窥私”乱象该彻底整治了

2020-07-27 16:54:28 作者:​吴睿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7月22日在京召开会议,启动2020年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行动。针对面部特征等生物特征信息收集使用不规范,App后台自启动、关联启动、私自调用权限上传个人信息,录音、拍照等敏感权限滥用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深度检测。(7月26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对APP“偷窥”“偷听”等“窥私”行为,相关部门进行多轮打击。2017年和2019年先后出台《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及《网络安全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业务功能必要信息规范》,其中均有对App侵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进行规范的内容。去年年底,四部门又联合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试图解决违规行为认定难的问题。

尤其是从2019年年初肇始,四部委进行了长达一年多专项治理,并取得显著效果。但揆诸现实,由于当前App数量已超500万款,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依然频发,触目惊心,严重侵害公众的个人权益,这意味着,既有的制度安排并没有产生应有的规制力。

纵观此次四部委出台七项打击措施,亮点不少,譬如,建立动态的认证跟踪机制;再如,制定发布SDK、手机操作系统个人信息安全评估要点等,可是,对处罚手段而言,笔者觉得,仍沿用“约谈、警告、下架、罚款”来惩治,下手有些偏软,恐怕难以形成应有的威慑力。

其实,对于App“偷窥”的行为,当前缺的并不是法规规定,而是对相关法律的执行效力。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针对该问题提供了规制框架,其中第1034条明确宣示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根据《网络安全法》,侵犯个人信息的,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证照。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获取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500条以上,就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律给监管者撑腰壮胆,监管也要让法律利剑发挥应有“法力”。 对App“窥私” ,要果断亮剑,该架下架,该罚款罚款,特别是对触犯刑事法律的,要严厉追究刑责。唯有既有让法律长出“利齿”,带上“高压电”,方能掐住违规APP开发者的“七寸”,不但可以让其敬畏规则,尊重用户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让消费者享受科技信息进步带来的红利。(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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