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 正文

互联网时代“限塑令”别遗漏了电商购物

2019-12-25 15:02:52 作者:江德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同一家超市,人们线下购物时自己带环保袋或为塑料袋付费,线上购物时电商平台却免费提供塑料袋,且打包时毫无节制。外卖时,“打包盒+塑料袋”是标配,部分中小商家所使用的塑料袋质量低下。一个个塑料袋串联起了网购生活,平台却鲜有给用户在使用塑料袋时更环保的选项。11年前,“限塑令”刚推出时,外卖和生鲜电商还未如此发达。如今,网购、外卖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电商平台亟待寻求“限塑令”下新的解决方案。(12月24日《中国青年报》)

经过多年的推广后,“限塑令”在线下大型商超已经全面落实,消费者购物时需要额外支付塑料袋,很多人也养成了自带环保袋、购物袋的习惯。然而,由于“限塑令”并未涉及到线上交易,导致无法实现全覆盖监管,电商平台都在免费提供塑料袋,甚至为了保护快递商品需求,出现“袋中袋”的现象。在电商购物愈发流行的当下,“限塑令”的缺漏也愈发凸显,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急需采取措施予以弥补。

从媒体调查的情况看,目前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电商平台和商家普遍采取包邮制,在满足一定金额后,不向用户收快递费,而包装费包含在快递费里,自然也就不会为塑料袋额外付费了。至于外卖行业,虽然收取价值不等的餐盒费和配送费,但也没有详细标出塑料袋的费用,用户并不清楚是否收费。如果用户多点的话,线上购物时即便有几毛钱的“包装费”,但同样以“包装费减免”为由免去,用户并未感到为塑料袋付费。

由此可见,相比线下商超对塑料袋的明码标价,线上平台和商家都未认真对待塑料袋收费问题,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过收费,也没有对塑料袋、塑料包装的使用采取限制措施,完全是商家、拣货员、快递员自己决定,根据商品的种类和多少来使用塑料袋,只考虑运输途中结实安全,并没有考虑过环保。

而且,在网购时,用户也没有少用或替代塑料袋的选项,只能被动接受塑料袋的数量。比如现在点外卖时,都会提供是否要一次性餐具的选项,但没有列明要几个塑料袋,也没有塑料袋的单价说明,往往就被归为“打包费”里了。可见,塑料袋在网购时进入隐藏成本,虽然最终还是要用户埋单,但违背了明码标价的原则,也不利于环保。

从“限塑令”的实施情况来看,经过11年之后,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网购已经占据很大市场比例,还在继续快速发展阶段,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白色垃圾,令环境保护压力增大。因此,基于环保的立场出发,需要对线上塑料袋的使用予以限制,应尽快修订“限塑令”,将线上购物纳入进来,以扩大“限塑令”的覆盖面,实现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共同执行“限塑令”,以逐步减少线上塑料袋的使用量,为环保减负。(江德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