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大学生向父母索要4500元生活费被拒,委屈吗?

2019-09-05 10:27:32 史洪举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大学生一个月2000元生活费,够花吗?

记者走访四川大学、成都大学、四川音乐学院等学校,发现大部分学生生活费都在1500—2000元之间,少部分学生在1000—1500元之间,只有个别学生的生活费在3000元以上。

有则新闻的女主角,就是不够花的典型。近日,一名大一女生的求助帖走红网络,她认为2000元不够花,希望母亲每月给4500元,但却遭到母亲的拒绝。她觉得自己很委屈。

在我看来,这则新闻挺刺眼的。作为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就算没有赚钱能力,也应该有起码的独立意识。对于已经成年的大学生,父母已无需再承担支付生活费的法定义务,如果觉得缺钱,正确方式是自己挣,而不是伸手要。

现实生活中,许多大学生为了不向父母伸手要钱,一般都节衣缩食,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就好。个别家庭贫困的学生还靠自己挣钱完成大学本科甚至研究生、博士生学业。每个月固定2000元开支,这个女孩已经够幸福了,怎么还有脸索要4500元?

涉事女生吐槽,高中时候其母亲特别大方,补习班4000—6000元学费眼睛不眨地就交了。如果吐槽属实,只能说明该女生的父母对其过于娇惯。拿“月底吃食堂”来抱怨更说明该女生犹如温室花朵,未充分体验到生活的艰辛和赚钱的不易。

作为青年人,应该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不能为了所谓“追求”而无情地“压榨”父母,强求父母为自己的学习、就业、买房、婚姻、育儿承担无穷无尽的责任。只有具备健全的人格、感恩的心态和独立自主的精神,才能成为合格的现代公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