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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三申“限薪令”,天价片酬缘何降不下来

2019-04-30 08:55:17 孔德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时隔不足半年,第三份“限薪令”从天降落。

日前,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称因为“近期明星演员片酬引起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故重申“限薪令”。(4月26日 《中国青年报》)

2016年央视揭开明星天价片酬大幕之后,广电总局一再下发“红头文件”,重拳“限薪”:2017年9月,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共同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2018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

三年间,关于天价片酬的风吹草动,总能快速撩拨公众情绪,掀起舆论飓风。但管控收效不甚理想,天价片酬就是降不下来。

在粉丝经济大行其道的今天,“流量明星”身价水涨船高,似乎是市场调节使然。要求加强对天价片酬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在很多人看来,是以行政强力,动了一个行业的奶酪,举步维艰成了必然之事。

加之一些高片酬背后,是明星和大资本的共谋。片酬的支付方式多种多样,占比不一定反映实际状况。片酬过高的明星,为了避税而成立公司,再以股权、资产等形式分红;或者资方把片酬作为投资款,打到明星开的餐馆、服装店等。类似打“擦边球”比比皆是。监管的风刮过后,行业内这种资本玩法还在持续。

但不可忽略的,市场调节有其自发性和盲目性。“流量明星”固然能倚仗知名度、影响力吸引市场关注,而过分抬高明星在影视作品的地位,必然影响影视产业链其他环节的发展和压力传导,导致影视作品质量降低,票房点击率造假等恶性循环。遏制明星天价片酬,不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博眼球,根本靶向即是提升影视作品质量。

况且,影视行业不是“法外之地”,“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不能听之任之,偷税避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径更不得放任自为。扭转行业生态的畸形发展,非动这块“奶酪”不可。

频密下发“限薪”通知和文件,确定片酬比重、上限等具体细则,足见主管部门的治理决心。接下来要有效实施,持久战不可避免。除了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不唯明星、不唯票房(收视率、点击率),更重要的是改良运作模式和片酬分配机制。资本方、出品方可通过建立稳定成熟的工业化体系,实现资源横向联合,形成对艺人绝对的议价权和掌控力,让片酬成为所有片方可以承受之重。制作部门对观众实施定期调查,再根据演技、预期收视率等因素确定片酬值。这样,制作方、播出方、明星三者之间才可能达成更良性、规范的关系。(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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