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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儿子失联假警情必须依法惩治

2018-12-07 09:44:40 何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过去几天,浙江温州乐清11岁男孩豪豪(化名)放学路上走失的消息频频引爆朋友圈,男孩的安危也一直牵动着广大网友的心。12月4日下午,孩子家属开出“50万重金寻人”的悬赏。然而就在大家为孩子安危提心吊胆时,事件却迎来惊人反转。据乐清市公安局12月5日通报,豪豪已于4日晚平安找回,此次“失联”事件系其母亲陈某为测试在外经商的丈夫对自己和儿子是否重视,蓄意策划制造。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目前陈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月6日《北京青年报》)

恐怕谁都没有想到引起全社会关注,产生巨大社会影响力,耗费大量警力、人力、财力寻找的男孩“失联”事件,竟然是男孩母亲一手故意策划制造的一起虚假警情。只因为男孩母亲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了测试丈夫对自己和孩子是否关心、重视,就蓄意策划制造了这起男孩“失联”的虚假警情。这样的做法实在是令人气愤,太过荒唐,耗费了大量公共资源,严重伤害了社会的爱心和诚信,不可原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换言之,从法律角度说,母亲制造儿子“失联”的虚假警情,尤其是在警方已经介入之后,在全力寻找孩子的情况下,母亲依然说谎,给警方造成了巨大阻力。这样的荒唐行为,不是在跟家人和社会大众开玩笑,更不是在测试丈夫对自己和孩子的感情,而是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触犯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就必须为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根据当地警方最新通报显示,目前,男孩母亲已经被警方采取形势强制措施,下一步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制造儿子“失联”虚假警情的母亲,如果将来被追究刑事责任,要遭受牢狱之灾,那么也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和原谅。

事实上正如当地公安机关在通报中所言:“造谣、信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孩子是纯洁的、无辜的。家庭和社会都应该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不要因为我们的任性伤害孩子。”这起母亲策划制造儿子“失联”虚假警情事件,再一次警示和提醒人们,在遇到家庭矛盾时,必须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处理,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任何人都不能为了测试夫妻、情侣、家人、朋友之间的关系和感情,而拿法律和公安机关开玩笑,制造虚假警情,给社会和公安机关添麻烦。否则,最终受到伤害的只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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