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对网络恶搞亮剑,维护社会风清气正

2018-09-29 07:30:41 李兆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日前,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叶挺将军后人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这是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后文简称《英烈保护法》)施行以来,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第一案。(9月27日《人民日报》)

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较快,不少人需要娱乐、需要减压。娱乐至上的背景下,极少数人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要极尽恶搞之能事,甚至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殊不知,这样一来,娱乐至上变成娱乐至死了。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曾写过《娱乐至死》一书,对这种现象予以批评。娱乐是有边界、有底线的,不是什么东西都能被娱乐的。涉及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认知的事情是不能被恶搞的。

《英烈保护法》实施后,自媒体“暴走漫画”公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丑化恶搞叶挺烈士作品《囚歌》和董存瑞烈士的视频,引起网友强烈谴责。该公司想在短时间内获取社会关注,采取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哗众取宠,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可谓咎由自取。叶挺、董存瑞等英雄烈士是民族英雄,有了他们当年的浴血奋战、英勇牺牲,才有今天国人的和平、幸福生活。沐浴在和平阳光中的我们应该感恩英雄烈士,尊重英雄烈士。恶搞英雄烈士显然是不恰当的。

《英烈保护法》让保护英雄烈士名誉有法可依。曾经,极少数人在网上侮辱英雄烈士。刘胡兰、狼牙山五壮士、黄继光、邱少云等英雄烈士的名誉被毁损,引发公众极大愤慨。郁达夫说,“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爱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中华民族饱经苦难,诞生了一大批英雄烈士,后人应该永远铭记、永远尊重、永远敬仰他们。英雄烈士的名誉不容毁损,《英烈保护法》正是以良法善治为英雄烈士的名誉保驾护航。

对恶搞行为亮剑,方能有效遏制恶搞英雄烈士的行为。事件发生后,“暴走漫画”借“道歉”之名炮制获得董存瑞妹妹原谅的假新闻,为辱骂英烈的节目主持人“王尼玛”出演的电影进行商业推广,这是对全社会的戏弄。这说明,“暴走漫画”的工作人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他们恶搞英雄烈士行为的严重性。他们不以为耻,为了攫取商业利益不择手段,只会激发全社会更大的批评。须知,他们的做法不仅让网络空间乌烟瘴气,而且混乱了社会价值认知,后果非常严重。叶挺家属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叶挺的名誉,正是以法律的利剑遏制这种恬不知耻的行为。想赚钱可以理解,但不能违背道义良知,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维护英雄烈士名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应该共同对网络恶搞亮剑,维护好英雄烈士的名誉,让英雄烈士成为指引我们前行的灯塔!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