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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违法企业公开道歉,还须兑现环保承诺

2017-12-19 08:35:43 孙维国 谢晓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晋江农家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在媒体上刊登环保公开道歉书,这是环保承诺书的“升级版”。一段时间来,晋江市环保局针对环境违法企业主要采取登报承诺制度。今后对两年内受过多次处罚的企业,晋江市环保局将责令其向社会公开道歉。(12月18日 泉州晚报)

惩教结合是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有益探索

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但若想环境治理见成效,必须下定决心,尤其是要拿出行动,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之所以如此严重,与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直接相关。比如,企业超标排放有害气体,就会对大气造成污染。又如,企业野蛮施工,就会制造扬尘污染环境。

所以,治理环境污染,必须下定决心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惩不贷,而且要创新方式方法,使惩治能够击到违法企业的痛处。所谓“痛”,说白了就是让环境违法主体得不偿失,比如,推行环保违法联合惩戒制度,即对企业实行环境信用评价,将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这些企业将在市场准入、融资授信、评先评优、享受政策方面被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惩戒的威力在于,让环保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如此,就戳到环境违法违规主体的痛处,让每一个市场主体不敢再无视法律污染环境、不把环保当回事。

众所周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大幅提高了环境违法违规企业的违法成本,但一些企业漠视环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毛病依然如故,偷排偷放、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等顽疾依然不改。此中重要的原因是,环境违法违规主体付出的代价还是不高,还没有让其得不偿失,不足以形成强有力威慑力。

通过联合惩戒举措,使“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如此高昂的违法代价,直接关乎生产经营,攸关生存发展,从而彻底打消侥幸心理,也警示“后来者”三思后行,知难而退。而今,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共识,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以污染环境换取发展都已经走进死胡同,不可能得到社会公众认可,更不可能将“污染发展”常态化、长久化。推行环保违法企业公开道歉制度,倒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保护环境才能赢得长久发展。[详细]

环保违法企业公开道歉是最好的现身说法

登报致歉,公开企业及法人代表,向社会公众说明违法事实,并承诺今后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无形中就将企业推到了社会公众面前,意味着企业今后运营接受的不仅仅是法律和监管部门的约束,更有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毕竟,企业要生存,就得要有良好的信誉为前提。

虽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时难免会触碰环保警戒线,但如果缺乏有限的约束和监督,往往就会在违法路上越走越远。而这种要求企业登报致歉的方式,不仅能够让企业及时接受到全方位的监督,更是给环保违法企业一个洗心革面的机会,企业意识到了错误并主动接受媒体、公众的监督,就是一种决心。

毕竟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对于触碰环保法警戒线的企业要依法惩治,同时让其他企业能够真正树立起保护环境的观念。而通过让环保违法企业公开登报致歉的方式,其实就是最好的现身说法,既达到了惩戒的目的,也警示教育了其他企业,本身就是一次极高效率的环境宣教行为和环境普法行为。[详细]

 

精彩短评

环保违法道歉应体现诚意

让环保违法企业公开道歉,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但它是作为环保执法、环保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的,不能能道歉承诺代替执法处罚。道歉,必须体现诚意,千万不能被道歉的表面形式掩盖了整改的实际内容。环保部门必须督促违法企业拿出道歉的诚意来,拿出行动的决心来,拿出整改的措施来。用沉甸甸的责任来体现企业的担当,用实实在在的效果来检验道歉的诚意,用环境质量的改善来兑现自己的环保承诺。(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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