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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葛宇路”路牌还需填补不作为的空白

2017-07-17 11:31:50 魏文彪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2013年起,葛宇路在北京市多个无名路段,以自己名字设置路牌。其中,位于双井的上述“葛宇路”已能在多个电子地图上检索到。13日下午,这块路牌最终被拆除。双井街道办事处表示,葛宇路的行为违规,但够不上处罚的条件,只能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一般不以人名为地名。所以,北京城管拆除“葛宇路”路牌,是依法行政,理所应当。同时,相关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体现了对葛宇路行为的宽容处理。

事实上,“葛宇路”是由北京市规划委朝阳分局于2005年3月命名的“百子湾南一路”,全长约4000米。一般情况下,路段在开发商建造并配备完善基础配套后,应移交各职能部门。而“百子湾南一路”的开发商在道路建造后,至今仍未将道路移交给各职能部门,街道及辖区各职能部门并没有过问。其实,开发商如果长期不将建造的道路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就应当督促其尽快移交,这样就不至于出现该条路命名12年依然没有路牌的现象。

从以上意义来说,“葛宇路”路牌的设置,填补的是相关部门不作为留下的空白。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不但给了葛宇路“可乘之机”,使其得以设置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路牌,还会给道路附近的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显然是不应当出现的现象。

正因如此,当地有关方面在拆除“葛宇路”路牌的同时,还应摆正作风,积极作为、切实履职。这样既可以防止葛宇路这样的奇葩路牌出现,更便利了附近民众的生活。提高民众生活水平,是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承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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