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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有话好好说

2017-06-22 08:37:49 维扬书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6月21日消息,31岁的张女士没想到,和朋友在短信上一段口角纷争,竟被朋友将聊天中对自己带有侮辱性的话语记录截图,并附上自己的照片发到朋友圈。“我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做!”张女士对朋友的做法感到愤怒,并将对方起诉到法院。(6月21日《成都商报》)

与QQ、博客、微博等社交工具相比,微信具有很好的私密性,一般只有好友才能看到你的有关信息。于是乎,就有人把朋友圈当作发泄私愤、辱骂他人的空间。最近,成都的张女士把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性言论的朋友赵女士告上法庭,这一典型案例具有极强的标本意义。

微信朋友圈不同于家庭成员或三五个知己的朋友圈。微信朋友圈从一开始比较熟悉的同学、亲戚、同事,发展到同学的同学、朋友的朋友,如果加入某个“群”或被拉入某个群,也不需要该朋友圈中全部或多数人的同意。加入的圈多了,圈子内的陌生面孔就变多了。

笔者熟悉的几个网络“大咖”,朋友圈的人数少则几千人,多则数万人。他们只要在朋友圈吱一声,就会有成千上万的“朋友”点赞或吐槽。正因为朋友圈是一个人群集聚的公共场所,才有人从中发现商机。所谓的微商,做的就是圈内认识、不认识的“朋友”生意。

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有话好好说,不能逾越道德的底线,更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近年来,因在朋友圈“口无遮拦”任性发声而惹上官司的反面教材不少了。

2015年9月,自称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郝相赫在朋友圈发布“阎步克这种人,也算有点水平,唯一就是名高于实”等言论,同时还在微信发布评论劝告学弟研友“千万别来我校,现在让北大来的垃圾老师毁了牌子”,这些过激言论让人大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家洲忍无可忍,愤然宣布断绝与郝相赫的师生关系。

去年8月3日《四川日报》报道,陈某因与公司在工作中发生矛盾而写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辞职报告》,内容包括“核算部就是一群傻子”“全公司都是警犬”“公司行政和后勤部都是吃屎的”等词句,并发到自己的QQ空间、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平台。公司曾电话要求陈某立即删除相关内容,但陈某没有理睬,继续发布针对此公司的侮辱性语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被判败诉,登报赔礼道歉,为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网络虽说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空间,但并非完全脱离现实 ,每一个网络账号背后都有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就决定了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人们通过网络发布的内容必须经得起检验,不能触犯法律,不能侵犯他人权利,不能挑战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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