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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声誉输给了升学声誉

2017-04-19 06:59:07 艾萍娇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近日,网传西安中学发布一则整治“男女生非正常交往”的公告,引发众多学生和家长吐槽。

该校一不愿透露姓名的高二学生表示,学校已经开始对“非正常交往”的男女生进行严厉查处整治,“班会里说的社交距离就是1.2米~3.6米。男女生单独走在一起,距离小于3.6米就被嫌疑非正常交往。要是肩并肩单独走在校园里或者校外,肯定被抓。(现在男女生)正常说话都受影响了。”

不出意外,在新闻媒体报道后,当地教育部门会叫停这所学校的整治行动。因为这一整治行动的荒谬显而易见。可是,叫停之后,学校可能丝毫无损:出台整治规定的校领导不会被追责,该校是当地的“名校”,会依然是“名校”,“声誉”不会受到什么损害,来年学生(家长)还是会追捧报考。也就是说,出台变态校规,在一个珍惜教育声誉的环境中,这会是巨大丑闻,会对学校教育声誉带来严重损坏,校长可能会因此引咎辞职,而当教育声誉不在,只把升学业绩作为学校声誉时,学校追求“升学名校”而非“教育名校”,损害教育声誉的行为就变得无关痛痒,只要有升学政绩,学校就坚挺不倒。学校没有教育声誉、教育尊严意识,也不把教育声誉放在眼里,这是变态校规层出不穷的根源所在。

哈佛大学前任校长萨默斯,因在一次论坛上提出“女子学理逊于男”的论调后,被该校文理学院教授发起不信任投票,表示对他的领导能力“失去信心”,这成为其最终辞职的原因之一。而与我国一些学校公然出台变态校规,公开进行有违学生健康成长的整治行动来说,萨默斯的言论就是小巫见大巫。可是,近年来,媒体接连报道我国一些大中学校出台类似变态校规,可却没有任何学校领导因此而被追责。反而,还有学校学习、借鉴,变着法子在学校内进行整治行动。

只有一所学校有教育声誉,才会对违反教育规律的行为,极为敏感。一旦有涉及违反教育规律的行为,就可能成为学校的巨大丑闻。像高中把男女生并肩行走都视为不正常交往行为查处,表明这所学校的校领导,根本不懂教育,不懂如何对学生进行人际交往引导与情感教育,或者让人不相信其懂教育,这会令校长陷入信任危机。

但某些大中学校这样做了,除了引来学生、家长和网络吐槽外,并不会令学校领导陷入信任危机。原因在于,由上级行政部门任命的校长并不真正对教育负责,对师生负责,而是对上级行政部门负责,只要能拿得出令上级领导满意的办学政绩,办学是不是遵循教育规律,是不是侵犯学生合法权利,并不是校长以及上级部门最为关心的事。另外,学生、家长并无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因此,吐槽并不能改变什么,如果吐槽能引起媒体报道,可能产生一定的舆论监督所用,而如果吐槽引不起媒体关注,基本就属于“白吐”。当前,普通变态校规已经难以引起媒体关注,只有变态程度高的才会得到报道。

也就是说,在学校实行行政治校的办学环境中,学校办学并不追求教育声誉,而是追求教育政绩。怎样能出教育政绩,学校就采取相应的办学、管理措施,可不择手段,完全无视教育声誉。这和教育家办学是完全不同的追求,教育家办学,会十分重视每个学生的人格健全,会把教育声誉视为学校生命。对一所根本不在意教育声誉的学校,讲要遵守教育规律,是极为困难的。往往,学校领导还会以这是为学生好来解释为何出台规定,进行治理。只有办学者有内生的重视教育声誉意识,才会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教育规律。

因此,如何让学校办学重视声誉,是减少直至杜绝变态校规的关键所在。而要让学校重视教育声誉,需要推进学校从行政治校改革为教育家治校。首先,我国应该切实取消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校长公选,中小学建立真正的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职业化、专业化;其次,学校内部要实行分权治理与民主管理,重大的办学决策,关系所有学生具体权益的校规制订,应民主决策,不能就由学校领导拍板,再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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