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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人原则”是一种“社会病”

2017-04-13 16:47:31 孙维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在某媒体报道的《职场性别歧视调查》中,做了7年HR的小钱自曝“企业招人原则”引发了网友的强烈关注。据其透露,一般未婚女性不招(因为以后要请婚假产假);一般生育一孩的女性不招(因为随时可能生二孩);已生二孩的女性可考虑。若工作能力、家庭背景、人脉资源都好,则企业不会考虑上述问题。(4月13日 东南网)

维护女性就业权益,不仅需要法律保障,更需要清除固守思想深处的性别就业歧视观念。如果人思想深处的性别歧视观念不消除,女性就业歧视也就难以彻底消失。

展开而言,固守思想深处的性别就业歧视观念,其实与社会大环境有着密切联系。女性往往被赋予了更多的照顾家庭的责任,所以,女性的成功衡量标准中,家庭、子女教育等因素至关重要。如果一个女人成为“女强人”,必然会对家庭照顾少了许多精力,而这又会遭致人们的种种非议。

这种衡量的偏执性,使得女性必须要承担家庭方面的巨大压力,否则,职场事业上再怎么成功,也得不到普遍性认同。在这种社会文化氛围中,男性的社会角色被逼到了一个死胡同——你是男人,就必须奋斗不止、事业有成,强过女性,才是成功的男人。

女性必须承担家庭责任,男性必须事业有成,这是两种长期现实存在的社会文化,不但把女性的角色一再挤压,也将男性角色过度狭隘化。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对女性就业作出的歧视性选择,跟这个社会大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所谓“企业招人原则”其实是一种社会病,而且病的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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