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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需要绣花精神

2017-03-28 09:43:45 林 琳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不仅交通治理需要这种绣花精神,城市治理的每一个方面、每一块短板都可以也应该循着“绣花”的思路去改变。很多时候,治理不给力,正是因为“绣功”不到位。】

据3月26日《解放日报》等媒体报道,3月25日,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生效实施。据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25日下午15时,全市累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同比上升10.6%。其中不少违法行为涉及新增、调整的条款,如查获连续变换两条车道116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446起、货车占用客车车道50起等。

之所以被称“最严”,一方面,因为新版条例85%以上的条款为新增或修改内容,新增加了20余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罚则上,不少违法违规行为的计分和罚款均有大幅提高,有些行为的罚款金额据称已达“全国最高”。

交通拥堵是大城市病之一,拥堵的原因除了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还有不少人为因素,比如开斗气车、随意并线、电动车抢行、行人不看信号灯等。尽管每年交通事故的发生起数、死亡人数不少,但一些人仍抱着“轮不到我头上”的想法我行我素。

“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适应城市发展。上海市主要领导面对媒体时曾坦承,交通治理是上海的短板。2016年,上海市在全力补这块短板,开展了交通违法大整治等。此番“最严交规”的实施,体现和践行了城市治理的绣花精神。

这种绣花精神首先体现在规定内容的细化上。比如,针对现实中屡见不鲜的“买分卖分”现象,条例明确“违反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既区分不同“角色”,又设定不同的罚款金额,让执法更有可操作性,也让百姓对规定一目了然。

这种绣花精神其次体现在执法的部署和安排上。有人觉得“连续并两车道这种瞬间就能完成的动作交警怎么发现?”“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交警能看见吗?抓得过来吗?”事实上,上海市已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街面,每天投入1000余辆警用摩托车开展动态巡查执法;建成了近万套“电子警察”,专门监拍类似占用车道、实线变道等“转瞬即逝”的动作。同时,调动市民手机拍摄交通违法视频并举报。从执法首日的成绩单看,上述细化部署的执法效能比较令人满意。人们也期待,这种高压态势能够持续下去。

有观察发现,世界上居民素质高的国家,一定是在法律面前毫不含糊的。我们感叹一些国人规矩意识差,凑成一堆过马路、在不该下车的地方下车、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有门不走要翻墙等等,而实际上,规矩和习惯不是仅靠号召、倡导就能养成的,更要靠制度和法律的“倒逼”,靠每一个违法逾矩之人都无一例外地被发现、被惩处,从而警示、引导更多人守法循规。

无论是过去一年交通违法大整治,还是此番严格执行“最严交规”,上海市的做法对其他大城市同类问题的治理无疑有着积极的示范效应。希望这种治理力度、治理精细化程度能够坚持下去,最终实现从“短板”到“样板”的飞跃。

进而言之,不仅交通治理需要这种绣花精神,城市治理的每一个方面、每一块短板都可以也应该循着“绣花”的思路去改变。比如,食品安全的问题、环境保护的问题、违章建筑的问题……要想彻底解决,都需要相关部门追根溯源,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然后有针对性地、分门别类地给出更具体的整改手段和措施,同时责任要落实到人,甚至可以细化到由谁去检查、多长时间执法检查一次、不同的违法程度面临何种处罚、需不需要建立黑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保证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对监管者与被监管对象可能的合谋要早作安排和防范,比如监管人员要在一定范围内轮岗、对监管效率要有考核和罚则。很多时候,治理不给力,正是因为“绣功”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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